从商鞅变法到刘邦称帝——读《编户齐民——传统政治社会结构之形成》

从商鞅变法到刘邦称帝

——读《编户齐民——传统政治社会结构之形成》

曾德雄

这是在网上搜来的一本书,作者是台湾的杜正胜先生。之所以搜来这本书,是因为读了李开元先生的《秦迷》、《秦崩》、《楚亡》以后,有一个很大的疑问:秦始皇灭六国以后是如何处置六国原来的王室和贵族的?像熊心、项羽这些六国王室贵族又是如何流落民间、泯然众人的?(还有一个疑问: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理论上是存在的,但他们的活动情状以及他们的灭亡过程却完全失载。)结果一搜就搜到了这本书。

这本书当然没有解答我的疑问,但是却以丰富的史料、详尽的考证介绍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形成:通过编户齐民的社会变革打破原有的封建贵族等级秩序,“民”摆脱对贵族的依附,作为一个整体登上历史舞台,传统的贵族阶层逐渐消逝,取而代之的是中国传统的官、民二元社会结构。这样的社会结构和其背后的价值支撑一直延续了几千年,也许只有在“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晚清才开始慢慢松动。

按杜先生的说法,所谓“编户”,就是“政府按户登录人口”,“凡编户之民皆脱离封建时代各级贵族特权的束缚或压迫,是国君统治下的平等人民,古曰‘齐民’”,“齐,等也,无有贵贱,谓之‘齐民’,若今言平民矣。”

“编户齐民”一词虽然习见于汉人著述,但其历史其实早已开始,几乎持续了几百年。在编户齐民之前,有所谓“名籍”和“户籍”。单一个人的身份资料叫“名籍”,合户多人的身份资料叫“户籍”。籍是竹简,也就是写在竹简上的人名和户名,衍生为我们现在熟知的籍贯。杜先生认为名籍可能很早就存在,但户籍则不会早于春秋时代,“更准确地说,春秋中叶以前。”但从杜先生的前后文来看,我疑心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最早出现的应该是户籍,而不是名籍。先前史料中的名籍并不是指普通民众,而是“公务人员”,正如周先生所说:“周代的名籍以宫廷宿卫和军队士卒为主。”一般的普通民众应该是没有资格列入名籍的。后面的一则史料可资佐证:周宣王南征失利,“乃料民于太原。”“料民”就是进行人口统计以便征兵,但遭到了仲山父的批评,认为君王不必“料民”,这样的事自有百官有司各施其职,其背后则是希望君王不要对民众求索无度,儒家仁政爱民的思想倾向非常明显。可见那时还没有针对普通民众的“名籍”,否则就不用劳烦君王“料民”了。

杜先生认为国家设置户籍的目的在于更广泛、更有效地掌握人力资源,“它应当是周宣王‘料民’进一步发展的结果,由正夫而及余子。”周宣王“料民”遭到批评,但大约两百年以后楚国之“料民”却被肯定了,大抵到公元前六世纪,楚、齐、晋等国普遍建立了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一旦建立,“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着削。”举凡天地之大,几无漏网之鱼,“在封建制转化为郡县制的过程中,新政府有了新的社会基础,那就是编户齐民。” 所有人的法律身份一律平等,故谓之“齐民”。

编户齐民最早在山东(崤山以东)列国展开,比如历史上有名的子产治郑,“公元前543年郑子产整顿户籍和田籍,……这些措施皆以全民作对象,形成编户齐民。”除了整顿户籍和田籍,子产治郑另一个编户齐民的措施是“铸刑书”,也就是将法律公告天下。这一在我们看来是理所应当必须如此的事在当时却是“破天荒的大事件”,主要是因为当时是严格的贵族等级制度,法律只能施之于贵族,庶民犯法则采用“决事比”,略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判例法”:“凡诸侯之狱讼,以邦典定之;凡卿大夫之狱讼,以邦法断之;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邦成,谓若今时决事比也。”“其有断事皆依旧事断之,其无条取,比类以决之,故云决事比。”但“铸刑书”却打破了这样的身份等级制,它一方面彻底消弭了贵族(诸侯、卿大夫)与庶民的身份界限,而且也使贵族失去了制约庶民的最重要手段——充满自由裁量权的“决事比”:“民知有辟(刑法)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公之于众的刑书)而侥幸以成之。……如是,何辟之有(刑法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可见在当时的保守贵族心目中,制定刑法但不公布、由统治者采取“决事比”使“庶民”动辄得咎摇手触禁、从而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这种手段更合理、更有效:“君子在位可威,施舍可爱,进退可度(有规可循),周旋可则(遵循),容止可观,作事可法(效法),德行可象(仿效、模仿、示范),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以临其下,谓之有威仪也。”用现在的评判标准来看,可谓人治的极致。

毫无疑问那位“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孔子也在反对“铸刑书”之列:“郑铸刑书而叔向责之,晋铸刑鼎而仲尼讥之,彼铸之于鼎以示下民,故讥其使民知也。”孔子那句有名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知之”应该是指(“庶民”)知晓刑法,从而“将弃礼而征于书(铸于鼎公之于众的刑书),锥刀之末(很小的争端)将尽争之,乱狱兹丰,贿赂并行”,而不是我们通常所谓的一般意义上的愚民。

但时代潮流浩浩荡荡,贵族等级秩序土崩瓦解的历史趋势势不可挡,孔子也只能哀叹“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到了韩非就直接提出了“法者,编诸图籍(写在书本上),设诸官府(存放在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这时就不会有多少反对的声音了。

韩非的法家思想大成于秦国。虽然“秦国的社会演进与政治改革都比东方落后,山东(崤山以东)列国之建立户籍当更早”,但毫无疑问编户齐民做的最彻底并取得最终胜利的是秦国。秦国的编户齐民始于商鞅变法,商鞅本来是山东(崤山以东)的卫国人,“西入秦干求孝公”,在孝公的支持下发动商鞅变法,塑造了一个崭新的社会,并随秦始皇的“六合毕四海一”推广到全中国。

商鞅变法最核心的内容是平民军功授爵:打破传统的贵族世袭等级制度,重建二十等爵制向所有民人开放(“齐民”),而授爵的唯一依据是军功。较之山东(崤山以东)列国还保留了“德以赋之,功庸以称之”、“天爵”“人爵”的传统旧礼,商鞅的“虽宗室,非有军功不得为属籍”、“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毫无疑问将一种新型的功利实用主义发挥到极端,彻底打破了贵族等级制度,其最显明、直接的效果当然就是一百多年后秦始皇的一统天下了。杜先生说:“秦国爵制虽仍有阶级身份的残余,但爵位之获得唯凭军功,不靠出身,绝大多数的人民亦兵亦农,整体来说还是一个编户齐民的社会。”“耕战合一的编户齐民始于山东(崤山以东),而收成于西秦,让深具戎狄性的秦人来完成统一天下的历史任务,恐怕不是数百年前山东(崤山以东)新政推行者所能逆料的,其关键,我们认为在于秦国建立严格的军功授爵制度。”

商鞅变法表面上促成了秦始皇统一中国,但从大历史的角度,其最核心最持久的效应应该是刘邦称帝和所谓西汉“军功受益阶层”的兴起,按照李开元先生的分析,这一阶层是西汉初年按照军功的高低重新分配包括等级身份、土地财产、政治权力在内的社会总资源,“夺取了天下的刘邦政治军事集团利用到手的政治权力对社会总资源进行了彻底的再分配,……垄断了当时所有的政治权力、尊宣的社会身份和大部分经济财富。”包括刘邦在内的所谓“军功受益阶层”全部出身“庶民”,这无疑得益于一百多年前商鞅变法面向所有人开放的平民军功授爵制,从此平民登上历史舞台,到刘邦而终至于大成,平民打江山坐江山成为中国历史几千年不变的主旋律,夺取政权也成为世上最宏伟的产业 :“高祖(刘邦)奉玉卮,起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

 

2021年9月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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