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恢復二讀 網民號召「大三罷」 警方拘捕逾300人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訊)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國歌條例草案,國歌法進入恢復二讀程序,民主派批評法案增加政治紅線,而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立法會開會前見記者,強調國歌法毋損人權自由,希望盡快通過。

民主派多次提出休會待續議案,令立法會遲了開始審議。立法會今日恢復二讀《國歌條例草案》,網上有人號召罷工及包圍立法會,警方表示,截至下午5時半,警方表示,截至下午5時半,拘捕超過300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非法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另外有3輛汽車被警方拖走。

民主派批評條例增加議員被取消資格的風險,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國歌條例草案》經過近兩年多時間審議,立法屬憲制責任,港人有道義及有責任尊重國歌,只要市民不公然侮辱國歌就不會墮入法網。

張建宗又表示,一般市民毋須擔心違反國歌法,又指草案與自由和人權爭議扯不上關係,他又不希望議會發生暴力行為。

12名民主派議員就《國歌條例草案》提交的修正案,有22項獲批,梁君彥預留30小時審議,預料下周四表決。

建制派議員支持立法,質疑有市民因了解不足而恐懼,促請議員理性討論;民主派議員認為,政府應該思考如何令市民真心誠意尊重國歌,而非只顧加入罰則。

立法會一進入法案審議環節,公民黨陳淑莊及郭榮鏗先後提出休會待續議案。

主席梁君彥兩次暫停會議後,用了一個多小時研究後,否決他們的要求。陳志全接力再提休會待續,梁君彥立即否決。

立法會大會今日(27日)恢復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約下午1時半,會議進入恢復二讀辯論程序,泛民議員於1個半小時內三度提出休會待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需兩次暫停會議來處理。會議最終在下午約2時50分復會,第3名泛民議員提出休會待續時,梁隨即裁定全部不批准,並且運用主席權力指今日不會再接受休會動議。泛民之後提出點算法定人數。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議員陳淑莊在會上根據《議事規則》第16(2)條動議休會待續,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港版國安法進行辯論。陳表示,現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審議港版國安法,引起各界憂慮和恐慌,觸發嚴重信心危機,如同八十年代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又指是一國兩制最大的轉捩點。梁君彥隨即宣布,暫停會議處理相關議案。

在休會接近1小時後,梁表示明白到陳所提出的議案是備受公眾關注,但認為陳的議案措詞並不忠誠,而且全國人大正就草案進行立法工作,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才獲授權制訂相關法律,根據《基本法》第18條,港府於下一階段才被徵詢意見,認為有關議題並不迫切,故裁定陳淑莊的休會待續議案並不符合《議事規則》。

其後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亦提出休會待續議案,指有行政會議成員和傳媒報道,外籍法官將不獲授權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認為會對司法制度和獨立構成重大影響,要求休會辯論,隨後梁君彥宣布休會處理,是今日二度休會,並且是復會不足1分鐘便需要再暫停。

其後議員陳志全再提出休會待續,要求討論於今明兩日警方於金鐘一帶的部署,對市民構成不便,惟梁君彥隨即指議案不符合《議事規則》的規定,稱有責任確保會議在有秩序效率和公平進行,讓立法會在合理時間內處理議案,之後再有多名泛民議員提出規程問題,但未獲梁君彥理會,議員尹兆堅有意提休會待續,但梁表明今日不會再處理休會待續議案。

梁君彥早前已預留4日共30小時處理《國歌法》,預計草案會在下周四(6月4日)表決,而當日就預留了10小時會議時數處理國歌法。文件提到,共有22項國歌法的修正案獲批,涉及5名動議人。

多名建制派議員為確保有足夠開會人數,昨日(26日)深夜已陸續抵達立法會大樓準備。據悉,建制派未有硬性規定通宵於立法會留守,但午夜時已有約20人在大樓內,當中梁君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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