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要求香港廢除《國安法》並立即停止實施該法 香港政府指該委員會對香港作出毫無根據的批評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周三(7月27日)要求中國香港特區政府採取行動,廢除《香港國安法》,並在該法廢除前停止執行這一法律。香港特區政府指該委員會對香港特區作出毫無根據的批評,非常失望,強調制定香港國安法是為了讓香港居民,重新享有黑暴期間不能享有的權利與自由,確實達到預定效果,迅速有效恢復穩定和安全。

2022年7月7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審議中國香港政府對《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執行情況(聯合國網站截圖)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周三(7月27日)發布的一份文件中指出了《香港國安法》的不合憲性:“委員會關切地註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未與中國香港公眾和民間社會協商的情況下通過了《香港國安法》。”

該委員會對《香港國安法》匆忙實施後產生的後果深表關切。“據報導,自該法於2020 年頒布以來,已有200 多人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被捕,其中包括12 名兒童;其中根據《國安法》對12人的44項定罪,並不是根據該法規定的四大類罪行作出的。”

該委員會要求中國香港特區政府,“採取具體步驟廢除現行《國家安全法》,於此同時,避免實施該法”。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是《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監督執行的機構。香港在1997年主權回歸中國之前已經是該公約的締約方。

該委員會於週三(7月27日)公佈了其在經過三天對香港提交的第四個執行報告的審議後得出的《結論性意見》。

《結論性意見》就包括《國安法》在內的19個具體事項提出意見和改進措施。《國安法》是審議過程中涉及侵犯人權範圍最深最廣的事項。

此外,該委員會在“暴亂”事項中也提出,“立即停止適用《國安法》和《實施細則》處理煽動案件”;在“司法獨立和公正審判”和“隱私權”事項中分別提出,“在《國安法》廢除之前,不要適用《國安法》”中的一些具體條款。

“這是非常非常強烈的語言。” 美國頂級中國法律專家之一、紐約大學法學院榮退教授孔杰榮說。“沒有外交辭令,直截了當告訴香港,擺脫《國家安全法》。這很不尋常。”他說。

該委員會還要求香港不要採取任何可能限制結社自由的行動,確保公民社會成員不會因參與當前的聯合國審查而被根據《國安法》起訴。

在審議過程中,委員們至少三次提出了參與這次審查的公民組織,是否會受到《國安法》指控的問題。但香港政府代表的回答顯示,他們沒有保證在《國安法》之下,這些參與聯合國人權機構審議的公民社會不會受到指控。他們甚至沒有回答參加審查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委員們,是否屬於“外國勢力”的問題。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對香港審議的《結論性意見》明確指出:“中國香港應廣泛傳播《公約》及其第四次定期報告和本《結論性意見》……中國香港應確保將定期報告和本《結論性意見》翻譯成中國香港的官方語言。”

留下一個答复

請輸入你的評論!
請在這裡輸入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