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叫「結束一黨專政」是否屬分裂國家,不是新問題 今不知將來的法律條文用字

梁振英表示,香港有集會自由,但要視乎在集會後所發生的事。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訊)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接受訪問時說,全國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訂立「港區國安法」,並不是為阻嚇香港市民示威,主要是針對港獨分子的活動,為遏止恐怖主義。

他又說,「港區國安法」與《基本法》23條涵蓋面和處理罪行不同,23條未有包括恐怖主義行為,中央經過研究後,認為有需要為香港就國家安全立法。

「港區國安法」針對的4項罪行,包括顛覆國家政權等,如果叫「特首下台」或為特首改綽號會否觸犯法例,梁振英說,他個人認為要處理「叫特首下台」一事,不用立《國安法》處理,中央亦不會為此事勞師動眾立法,強調今次立法是針對港獨和相關的分離主義活動,以及恐怖主義活動的問題。

他以自己經歷說,擔任特首5年,有人為他改花名,也有人要他下台,如果中央想阻止港人要特首下台,應該在他任內時已訂立《國安法》。

梁振英:中央不會勞師動眾立法處理市民「叫特首下台」

多次被追問立法後,支聯會會否被取締,梁振英說,要視乎將來法例如何寫,及視乎支聯會的做法。至於日後能否再有89集會,梁振英表示,香港有集會自由,但要視乎在集會後所發生的事;如果事後有鼓吹香港獨立或分裂主義等活動,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會禁止。

梁振英又說,叫「結束一黨專政」是否屬分裂國家,並不是新問題,但現時不知道將來的法律條文用字,又說當詢問法律定義等細節問題,會製造許多疑團,影響人心,認為現階段不需要討論。

全國人大審議決定草案,授權人大常委會就「港區國安法」立法及執行機制事宜。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認為,如果特區政府的執法部門,有能力應付香港的情況,可授權特區的部門執法,甚麼時候由特區部門處理則要視乎形勢。不過,他說若有人「迫出」一種危害國安的情況,要令中央必須出手的話,相信中央亦會出手。

至於屆時是否由香港警方執法,要視乎常委會定出的法律條文。他說香港有些危害國安的行為,受影響的是香港,有些則影響國家其他地方,因此要有代表國家的機構設於香港,對影響全國的情況,香港警隊無能力處理。

梁振英說,警隊在港英政府管治時設有龐大的政治部,但英國撤出管治前就被解散,過去20多年警隊沒有類似部門執行維護國安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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