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就香港環境質素改善狀況開場發言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3月31日訊)以下是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三月三十一日)上午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就香港環境質素改善狀況的開場發言:

多謝主席、各位議員。

香港的整體環境質素不斷持續改善,今日向各位匯報在空氣質素、水質、廢物管理設施三方面的最新進度及情況。同時,為準備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I·PARK1)、新界東北及新界西堆填區擴建部分均會稍後投入服務,所以技術上我們需要對《廢物處置條例》下的附屬法例進行修訂,今日就修訂諮詢各位的意見。

政府在多年努力下,香港的空氣質素和水質均已大幅改善。空氣質素方面,主要空氣污染物濃度持續下降,並維持自回歸以來的最低水平。跟二○○四年相比,二○二四年大氣中主要空氣污染物年均濃度大幅下降約40%至90%。此外,現時維港兩岸,特別是荃灣、深水埗和九龍城區相關雨水排水口污染量大幅減少近90%,三區的海濱近岸氣味亦顯著改善。

今屆政府力推源頭減廢及擴大回收網絡,成功扭轉廢物棄置量不斷上升的趨勢,都市固體廢物每日平均棄置量在今屆政府與二○二一年相比三年持續下降,減少共7.5%。在廢物處理方面,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正全力發展一個先進高效的現代轉廢為能設施網絡,其中I·PARK1的都市固體廢物處理量為每日3 000公噸,而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二期(I·PARK2)則是每日6 000公噸。政府在全力發展I·PARK1和I·PARK2的同時,亦需要在新界東北堆填區及新界西堆填區作適度擴建,以確保香港在完成發展足夠的轉廢為能設施網絡前,有能力滿足都市固體廢物處理的短中期需要。

所以在技術上,我們需要就《廢物處置條例》下的相關附屬法例作出修訂,將I·PARK1和堆填區擴建部分納入《廢物處置(指定廢物處置設施)規例》(第354L章)內,為環保署提供監察和規管相關設施的權力;以及將堆填區擴建部分納入《廢物處置(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規例》(第354N章)內,處理有關處置建築廢物的繳費帳戶和收取相關費用。接下來我請環保署署長匯報上述具體的工作進展,之後我們樂意回答議員的提問。

來源: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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