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網約車服務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6月5日訊)以下是今日(六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傑莊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廖振新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近年網約車服務在世界各地方興未艾,而市民對點對點交通服務有一定需求,導致近年有網約車平台與的士業界構成競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涉及的士及網約車的交通事故、意外、投訴和檢控宗數分別為何,並按月份及類別列出分項數字;接獲投訴的事項為何;

(二)有否就網約車服務進行統計;如有,過去三年,每月(i)市民對網約車服務的需求,以及(ii)有多少名市民使用網約車服務;有否分析網約車服務的使用率及趨勢,以及市民使用網約車的原因和使用習慣(例如作長途或短途出行);

(三)有否統計,過去三年,市民使用網約車服務對其他點對點交通服務營辦商的營運構成的影響,包括有否引致的士業的載客量和生意額下降;及

 (四)鑑於政府就二○二四至二○二五財政年度開支預算回覆本會議員的問題時表示,當局正研究如何規管網約車平台,並計劃於今年年中就有關規管所涉及的政策和法律觀點,以及海外經驗研究所得的考慮要點,與本會議員、業界及其他相關持份者進行溝通及聽取意見,該研究有否包括規管網約車平台的車輛和司機、參考了哪些地區的經驗,以及所得結論為何;會否就規管網約車平台進行公眾諮詢?

 

答覆:

主席:

  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是本港運輸系統中的重要一環。現時,大部分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由的士提供,而持牌出租汽車在現時運輸系統中的角色主要是補充現有公共運輸交通工具未能提供的服務,以應付特定的出行需要。就吳傑莊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就的士方面,過去三年(即二○二一年至二○二三年),涉及的士的交通意外宗數按年分別為4 153宗、3 632宗及4 585宗。運輸署接獲有關的士司機涉及一些性質較嚴重的個案(即濫收車費、拒載(包括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拒絕或忽略駕駛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地方)及沒有採用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線駛往目的地)的投訴數字則載於附表一。

  執法方面,根據香港警務處提供的資料,過去三年,與的士服務相關而性質較嚴重的的士司機違例事項的執法數字載於附表二。

  政府並沒有備存涉及網約汽車的交通意外或投訴分項數字。作為參考,過去三年,警務處就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個案所採取的執法行動次數約80次。

(二)、(三)及(四)政府就題述的問題未有作統計。然而,政府一直致力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政府對於使用不同通訊科技,包括使用互聯網或流動應用程式召喚/預約的士或持牌出租汽車持開放態度,惟使用新科技或平台的同時必須合乎法規,以保障乘客的安全及利益,確保道路的有效使用,以及現時有超過九成市民使用的公共交通系統的高效可靠及長遠健康發展。的士方面,政府早前已推出一系列措施,提升有關服務的整體質素,包括引入的士車隊制度。在的士車隊制度下,持牌人必須提供網約渠道(包括手機程式及網站),供乘客預約行程、提出查詢及投訴,以及在行程結束後就司機的表現評分等。

  政府知道社會十分關注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及規管網約平台的意見。一方面,政府正檢視如何完善現有法例,更有效打擊有關非法活動;另一方面,亦正研究如何規管網約平台,以期只有的士及持許可證的出租汽車可透過平台提供服務。我們正就其他不同地方的經驗進行調研;政府計劃於今年年中,就有關規管所涉及的政策和法律觀點,以及其他地方的經驗研究所得的考慮要點,與立法會議員、業界及其他持份者溝通。在聽取持份者的意見後,我們會擬訂未來路向,以期滿足市民對優質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需求。

  與此同時,警務處會繼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活動;就公眾提供資料舉報非法載客取酬活動,警務處定會嚴肅跟進和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對相關活動採取執法行動。

來源: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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