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訊)全國人大會議今早開幕,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向代表解說其中一項議程,即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定相關法律,防範及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並將相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在香港實施。
文件指出,香港特區應當強化執法力量,中央會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區設立相關機構。行政長官表示,特區政府將全力配合人大盡快完成有關立法。
林鄭月娥說,《決定》沒有修改《基本法》,也沒有取代或排斥《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憲制責任和法律義務。換句話說,香港特區仍有盡早完成《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立法責任。
她指出,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無可置疑,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其決定具有最高權威和法律效力。《決定》完善了特區實施憲法和《基本法》有關國家安全的制度和機制。
鑑於香港面臨的國家安全局勢日趨嚴峻,行政立法機關難以在一段可見時間內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的立法,特區政府支持全國人大的《決定》。
林鄭月娥深信全國人大常委會稍後制定的全國性法律,旨在切實有效防範和遏止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懲治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港獨」分子和暴力分子,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也不會影響香港司法機關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黃玉山表示,《基本法》23條與今次的立法不同,23條立法是本地立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包括7方面的行為,較為全面。今次的立法主要針對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問題,履行中央政府是國家安全最終守護者的角色。
他表示,人大會議決定前,未有諮詢基本法委員會,按照規定,應將立法權授於人大常委會後,再諮詢基本法委員會意見。至於有關法律何時實施,黃玉山說,仍有待人大常委會審議和討論相關細節。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對人大的決定表示尊重、理解及支持,他說,香港回歸23年仍未能就基本法23條立法,而過去幾年香港出了很大變化,尤其去年,基於實際情況,人大常委進行這方面的事情是可以理解。文件指出,香港特區應當強化執法力量,中央會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區設立相關機構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說,過去半年不經立法會通過的《蒙面法》及「限聚令」,均對香港造成極大傷害,打擊出來發聲的市民,而且法例模糊不清,成為警方濫權的工具,未來若由政府公布港版國家安全法,有關的「分裂國家」等的定義,均由政府決定,擔心政府會立一條傷害港人的法律。
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表示,中共的做法是撕毀「一國兩制」的假面具,他指出國安法本來就是以言入罪的「萬能Key」,他關注支聯會的口號,例如「建立民主中國」等,會否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
李卓人又說,日後支聯會支持內地維權運動,若內地維權人士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支聯會會否涉及煸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質疑罪名從來都是由中共定義。
工聯會表示,對大會採納提案表示非常欣慰,會全力支持,形容對香港來說是及時舉措。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黃國健又說,在紛亂下,香港目前若果就國家安全立法,會對本港造成經濟和民生等方面的衝擊,一定造成大創傷,認為由中央出手直接處理,可以避免本港另一次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