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梅蓀|紀念鄧小平誕辰120周年

前言:

 2024822日,是鄧小平誕辰120周年。二十屆三中全會要求深化改革開放,加強法治。追思鄧小平開創我國經濟法治建設的親歷往事,對如今的經濟法治建設,具有現實意義。

 回想1994年,我在那遙遠的地方服役,極為艱苦,伙食沒有肉,只有在822日鄧小平90華誕那天,吃上一點肉,大家很高興,衷心祝願他老人家健康長壽。相當於1970年代,毛主席生日那天,普天同慶,全民自發改善伙食。

 1997130日春節前夕,我終於回到家中。北京音樂廳老闆錢總經理邀我全家在26日除夕之夜,觀看《唐宋詩朗誦新年音樂會》。因我離家三年,身體虛弱,實無雅興。熱情的老友錢總經理執意邀請,盛情難卻,我攜家母和弟弟等一家老小前往六部口音樂廳,廣場上擠滿了人,音樂會爆滿,一票難求。

 沒想到,我們的座位在第十排第一號居中的六個貴賓席。我意外發現前一排的第九排第一號居中的十多個座位是鄧琳、鄧樸方、鄧楠、鄧榕及其子女們。我長期從事經濟立法工作,鄧樸方曾找我談保護殘疾人的立法問題,鄧楠曾找我談科技立法且很聊得來。如今,我不願打攪他們,低下頭,以免被為人熱情的鄧楠大姐發現。看到他們一大家族的兩代人有說有笑,想必鄧小平的身體尚可,使我欣慰。   不料,13天後的219日,鄧小平駕鶴西去。

 

方志四川

,贊

(紀念鄧小平同志誕辰120周年,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推出20集微紀錄片)

 

 

鄧小平開創我國經濟法治建設

——重溫46年前改變國運的講話

作者|俞梅蓀 

 

 本文自2022年推出以來,受到各方的熱情關注和鼓勵,進一步回憶與思考,補充修改,努力留下歷史進程的場景,供後來人參考。 

 19781213日,鄧小平在中央工作會議發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講話,開創我國的經濟法治建設,至今46年。

 

 

 2023年底,吳敬璉榮獲本年最具影響力經濟學家獎,使我欣慰。回想1985年,他擔任國務院經濟研究中心動態組組長,我擔任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綜合組組長(即動態組),我單位名稱增加法規兩字,簡稱經濟中心法規中心,由國務院副秘書長馬洪和顧明這兩位學者型官員分別擔任總幹事。我們從立法角度研究經濟,他們從經濟角度研究立法,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兄弟單位。吳敬璉積極宣導市場經濟的法治建設,與我對口交流與合作達10年,成了良師益友忘年交。本文回顧歷史,展望未來。

 近年來,恒D大等房地產商連連暴雷且破產清償、P2P金災等,動輒涉及千百萬人的數萬億元資金,社會的各種經濟亂像,愈演愈烈,要大力加強我國經濟法治建設,抑或是經濟領域各方面的法治建設,事關國家的長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居樂業,社會主義事業的興衰成敗。

 

一、鄧小平提出,要抓緊經濟立法

 

 回想1978年,鄧小平複出,在1213日的中央工作會議作《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講話。他強調:現在的問題是法律很不完備,很多法律還沒有制定出來,往往把領導人的話當做,不贊成領導人的話就叫違,領導人的話改變了,就跟著改變。應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各種(經濟)法律,例如工廠法(企業法)、森林法、草原法、環保法、勞動法、外國投資法等,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國家和企業、企業和企業、企業和個人的關係,要用法律形式確定。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各種經濟活動都要有法可依,我國開始了各方面的立法工作,尤其是加強經濟立法工作。

 

▲1978年5月,穀牧副總理率代表團出訪,這是我國頭一次為引進外資,訪問歐洲,受到各國元首的熱情歡迎。顧明、葉林等隨行

 1978年,為了改變我國鋼鐵工業的落後局面, 向日本新日鋼鐵公司引進價值13億美元的成套設備,興建上海寶山鋼鐵公司。

 

二、鄧小平指示顧明起草《中外合資企業法》

 

 鄧小平向顧明(時任國家計畫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兼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多次提出:搞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尤其利用外資,引進技術裝備,要有法,要按法辦事,不能少數人說了算數。要抓緊做好經濟立法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要求立即開展立法工作,指定彭真副委員長負責,由顧明具體組織起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1930年代,顧明留學日本東京法政大學,1952年起擔任周總理的經濟秘書達13年,周總理曾要求探索依法治國,依法管理企業,但因歷次政治運動而未能實現;1964年起,在國家計畫委員會(國家發改委前身)從事經濟工作,曾與三位副總理鄧小平、習仲勳和穀牧共事多年。1978年,顧明在華國鋒總理和鄧副總理的支持下,為寶鋼專案努力奔走(詳見《轉折時期的鄧小平》40集電視系列片涉及這個內容)

 

▲1978年12月23日,寶鋼工程的開工典禮,穀牧副總理前來剪綵。左起:上海市委書記彭沖、穀牧、顧明(稍後)、冶金部副部長葉志強、陳錦華(稍後)等

 我國開始告別無法無天的時代,要依法治國,依法管理經濟,急需制定各種法律,但卻沒有立法經驗,缺乏專家學者。顧明同志把1949年之前畢業的法律專家組織以來,開展經濟立法工作。向我國駐在20個國家的使領館發出電報,要求收集其所在國的關於合資企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寄回來。通過學習借鑒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立法經驗,根據我國國情起草法律草案,顧明同志召集大家,夜以繼日,僅用了三個月。

 在起草過程中,議論較多的問題是要給外商投資者的優惠到什麼程度?主要是企業所得稅稅率定多少,幾經研究,後來在制定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時,將稅率規定為30%,加上地方所得稅3%,共33%,略低於東南亞多數國家和地區,還有一定的減免期。爭論較多的問題有:合資經營要不要有時限,如果要有,是時限長一些好,還是短一些好?如果合資時間過短,會不會引發合資外方經營上的短期行為?外商投資比例是規定上限還是規定下限?有的主張外方的投資比例不得超過25%,有的則主張不得低於25%。榮毅仁提出我國要鼓勵外商投資,不宜限定外商投資的最高比例,相反應當規定最低投資比例。大家認為有道理。彭真向葉劍英作了彙報。葉劍英說:為什麼外商投資比例不得超過51%?只規定不得少於25%就可以了。鄧小平關心該法的起草工作,1979628日在會見日本公明黨委員長竹入義勝,談到該法即將由全國人大通過時說:這個法是不完備的,因為我們還沒有經驗。與其說是法,不如說是我們政治意向的聲明。”197971日,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成為我國第一部經濟法律。

 由於歷史的局限,儘管有些條款還不完善,但總的來說,它是一部很好的法律,奠定了我國吸引外商直接投資、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法律基礎,促進合資經營企業的大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

 

 

三、鄧小平批示:合資經營企業可以辦嘛

 

 “中外合資經營,在今天說來很平常,可在1970年代末,人們均不懂,更不敢,仍屬經濟領域的禁區

197810月,為了從國外引進重型汽車的技術,我國機械工業部與美國通用汽車公司洽談。該公司董事長湯姆斯·墨菲率團訪華,提出與中方合資生產經營,即直接把其資金、技術、經營管理等用於雙方新建立的合資經營企業。

 按照當時的規定,凡是比較重要的對外談判,要向國務院引進新技術領導小組辦公室寫《簡報》。沒想到,這份《簡報》引起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高度重視。分管副總理穀牧立即批請中央政治局各位領導同志傳閱。鄧小平閱後,還在《簡報》中關於通用汽車公司建議搞合資經營的內容旁邊,寫了合資經營企業可以辦嘛的重要批示。

 此時,顧明為上海轎車專案向鄧小平請示,可不可以搞中外合資經營?鄧小平強調說:不但轎車可以,重型汽車也可以搞合資經營。

 之後,第二期《簡報》提出,準備赴美與通用汽車公司洽談合資經營的方案,同樣受到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

 

▲國務院引進新技術領導小組辦公室《簡報》第二期1979年1月23日刊載《與美國通用汽車公司談判合資經營重型汽車的情況》。

 “請穀牧同志審閱。顧明124日簽署擬同意,請秋裏、錫聯、耿飆、方毅、王震、世恩、慕華同志批示。穀牧126日批示

   “建議同時報送華國鋒主席、各位副總理審批。”康世恩1月27日批示

▲“請顧明同志閱後,退國務院引進新技術領導小組辦公室”。張荃簽發於1979年2月15日。此文已報經華國鋒主席、鄧小平、李先念、徐向前、餘秋裏、陳錫聯、耿飆、陳永貴、方毅、王震、穀牧、康世恩、陳慕華、王任重等圈閱同意

 看到《國務院檔傳批單》關於國務院引進新技術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與美國通用汽車公司談判合資經營重型汽車的情況》,經各位領導親筆圈閱的檔。因我認識這些領導同志並熟悉其筆跡和文件的報批程式,倍感親切,故整理其原始文字,留下珍貴的歷史文獻的詳細記錄,供後人參閱。

 回想八十年代我在中南海工作,與各位革命前輩多有接觸,高山仰止。儘管他們都已作古,其音容笑貌,恍如昨日,深切緬懷,深感歷史的責任正在向我輩襲來。 

 

第一家中外汽車合資企業負責人感言

 

 鄭煥明(時任北京汽車製造廠廠長):讀此文和當年顧明等領導同志的批示檔,感到格外親切,因為1980年我作為北京汽車製造廠副廠長兼總工程師接管了北京吉普汽車有限公司的合資談判工作,歷經四年,最終成為全國第一家中外汽車合資企業,故對其中的艱辛和喜悅頗有感觸,用美國同行的話說在北京卻找不到中國政府,因為政府各部門均無辦理合資企業的相關事項的職能,誰也不會主動接手辦理相關事務。萬事開頭難呐! 後來,北京吉普與德國賓士的合資企業,也是我給時任北京市委書記賈慶林,時任北京市長劉淇寫信促成的。兩位領導分別到公司詢問並促成此事。現在,北京賓士成了北汽集團的頂樑柱。 本文作者小俞同志辛苦了!你作了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難得有這麼美好而又艱辛的回憶。(注:19882月,由中國經濟法研究會會長顧明和中國企業管理協會會長袁寶華聯手召開一系列《企業法(草案)》研討會,鄭煥明等企業家到會發言,受到顧明和袁寶華的賞識。 鄭煥明,1936年生,山東機械學院畢業,1962年到北京汽車製造廠歷任技術員、科長、副廠長兼總工程師,廠長;1987年起,任北京汽車工業總公司總經理;1991年起,任北京市政府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主任。) 

 

 四、顧明領導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

 

 1980年底,顧明同志主持起草《經濟合同法》,我曾參加徵求意見稿的討論。

 1981年初,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成立,由國務院副秘書長顧明兼任研究中心總幹事,開始大規模的開展經濟立法工作1986年改為國務院法制局,後為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經濟法規研究中心擬訂的《經濟立法規劃》的通知,國辦發(1982)78號

 

19854月初,總理辦公會議兩次討論,如何加快經濟立法,促進和保障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為此成立國務院經濟立法五人小組,由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安志文和國務院副秘書長兼經濟法規中心總幹事顧明為召集人,由國務院常務副秘書長李灝、國務院副秘書長兼經濟研究中心總幹事馬洪、國家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張彥寧為成員,由兩位召集人的秘書宋廷明、俞梅蓀為聯絡員。經濟立法五人小組挑選與當前改革開放密切相關且急需制定的經濟法規20項,先行立法。

【宋廷明(原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新聞發言人兼理論局局長)回憶:顧明同志是正人君子,學者型官員。當年趙總理指定顧明、安志文等成立經濟立法五人小組,凡上報國務院的法律法規草案,先由五人小組召集有關部門專家研究討論並修改,再上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我曾多次參加顧明同志主持的討論會,聽其發言而學到很多東西。顧明同志領導我國經濟法治建設之初的開創工作,很有建樹。承蒙宋廷明和李朝勝(張彥寧的秘書)審閱本文。202135日】

 198571日,我在國務院小禮堂參加由總書記主持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七五計畫的建議專家座談會,200多位各部委專家參與討論。我受命執筆起草《七五立法規劃(草案)》,要在七五期間制定一系列經濟法律法規達上百件,報送鄧小平、陳雲、胡喬木、胡耀邦等十來位最高領導,鄧小平囑秘書連夜打來電話,表示熱情支持,使我深為感動。

 19864月,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其中要求力爭在七五期間,建立起比較完備的經濟法規體系,對經濟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曾參與討論。(注:恰巧《民法通則》同時通過,法律界一些學者認為,可以用傳統民法取代新興的經濟法,以上對經濟法的新要求,成為有人試圖否定經濟法的最後防線。)

 

五、中國經濟法研究會成立,鄧小平題寫《經濟法制》刊名

 

 19848月下旬,在杭州全國經濟法治工作會議暨中國經濟法研究會成立大會,穀牧副總理在講演中熱情鼓勵大家要為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加強經濟法學研究,他當選名譽會長;顧明當選會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任建新、北京大學經濟法學教授芮沐、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孫亞明、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有林、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孫力餘、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江平53歲最年輕的新任副校長)當選中國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

 四百多位省市區政府的經濟法律工作者和專家學者,為新興的經濟法學在改革開放中的應運而生,蓬勃發展,意氣風發。我參加會議並成為會員,後任中國經濟法研究會研究部主任。

 

▲1985年,中國經濟法研究會創辦經濟法制雜誌,鄧小平題寫刊名,創刊號目錄,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業務指導

 

六、舉辦中美投資法律研討會

198411月,美國前國務卿萬斯和副國務卿克裏斯托弗(後為克林頓政府的國務卿)率經濟法律代表團訪華,他們是代表著5000億美元的32家跨國公司的150位企業家、律師、法學家,到北京、上海、大連考察投資環境(這是中美兩國經濟法律界的大型系列活動的第二次活動)

 

▲美國前國務卿萬斯率經濟法律代表團訪華的系列報導。俞梅蓀、顧雪挺撰文,原載經濟法制雜誌1985年創刊號

 為打開外商來華投資的大門,只有1979年發佈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遠遠不夠。我國政府要作一系列政策和法律的調整,要引進外資,變法圖強,走向世界。國務院Z總理、副總理穀牧、陳慕華、副秘書長顧明,有關的中央部長、省長、市長、經濟和法律專家、企業家等300多人,與150位外賓深入座談。為吸引外資,改善投資環境,要對我國在計畫、財政、物價、稅收、外匯、信貸、勞動、工資、外資、物資等方面的制度進行立、改、廢的調整,進一步對外開放。

 與此同時,外商深入考察大連機車製造廠和上海的大型國企重工,發現不少可以幫助改建的落後的生產線等,這正是我國企業的求之不得,簽訂合資合作的意向性協議達600億美元。

 我的同事顧雪挺(北大法律系77級校友學長)、朱奇武(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老教授)、胡明正和曾俊偉(中國貿促會法律部老專家)等擔任會務秘書,我擔任大會秘書處處長,他們個個比我有學問,更努力,大家齊心協力,夜以繼日,圓滿完成對外交流的繁重任務。

 為期數天的中美經濟法律研討會在晚上順利結束了,次日上午,全體與會者將到北京,下午五時,總理將在人民大會堂東大廳與大家交流。顧明同志和我一行三人要趕回北京作準備,當時北京至大連的往返航班每週只有兩班,民航局調來飛機,連夜送我們回京。因航班少,機票供不應求,就對外賣票,成為臨時加班飛機。我回到北京的辦公室,因連日熬夜,每晚只睡兩小時,疲憊不堪,在簡陋寒冷的廁所,用冷水沖腦袋和全身,清醒後繼續趕寫《會議情況彙報》,包括外商來華投資的各種疑慮,按規定時間,在上午10時送達總理辦公室;之後,繼續為總理起草會見外賓的講話稿,在下午3時送達總理辦公室。下午5時,總理按時來到人民大會堂東大廳,向顧明同志詢問會議情況,之後與大家見面。

 總理介紹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歡迎外商來華投資。他認真回答外商提出的各種問題,消除其來華投資的種種疑慮,直至150多位外賓都已提不出任何問題,啞口無言,全場報以熱烈的掌聲而結束。總理熱情洋溢,談笑風生,未用講話稿,我準備的講稿只能作為其掌握會議情況的素材,使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整個會議結束之後,外賓回國。我執筆起草的會議總結,剛送顧明同志審定,將簽發上報。68歲的朱奇武教授連夜打來電話說是,剛從美國之音英語廣播節目聽到萬斯回國後,在美國財界和企業界舉行介紹中國之行的報告會。萬斯感言:中國的改革開放,通過加強經濟立法,改善投資環境,增加了外商投資的可預見性,美國企業家應該到中國去投資。我立即取回《彙報》,加上反映會議取得圓滿成果的新資訊。朱奇武在1949年畢業於劍橋大學國際法學博士。 

 會議之後,有外商立即投資大連飛機場的飛機租賃業務,很快使大連至北京的航班,從每週兩班增至四班,後為每週六班,一舉解決了因飛機少,而長期困惑的客運瓶頸問題。

 萬斯與顧明結下深厚友誼,他每年寄來聖誕賀卡,多次請顧明推薦中國學生到萬斯擔任校董主席的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留學,歡迎中國的經濟法律事業走向世界。

 老賽勒斯·羅伯茨·萬斯Cyrus Roberts Vance1917-2002是美國律師,19771980年在吉米·卡特總統任內擔任美國國務卿。在此之前,他是詹森政府的國防部副部長;在甘迺迪政府時期,他是陸軍部長和國防部總法律顧問。他在擔任卡特總統的國務卿期間,與臺灣斷交,與中國建交,任期屆滿,離開政府後,擔任美國最大的律師事務所——辛普森律師事務所主任,率團訪華,積極促進中美經濟和法律的交流與合作。他曾任美中關係全國委員會主席,1993年他離任時介紹其繼任主席蘭普頓訪華拜會顧明,我隨顧明在中南海紫光閣會見蘭普頓。蘭普頓擔任主席九年,著述頗豐,近年被北京外交學院發佈的《美國知華派評估報告》對美國的中國通評估,蘭普頓被排名第一,被視為繼費正清之後,美國第二代中國問題專家的領袖,如今繼續發表對中國問題的看法,是中國人民的老朋友。(老萬斯之子小萬斯,1954年生,法學博士,2010年起擔任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現任紐約州總檢察長。)

 

七、加強科技立法

 

 1985年,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科技部前身)政策局局長張登義、副局長鄧楠和段瑞春前來彙報科技體制改革和立法問題,我隨領導聽取彙報。我多次前往國家科委參加科技立法研討會,給予支持。1986年,我擔任《我國經濟法治系統工程研究》課題組組長,被列入國家科委首批軟科學研究專案,得到錢學森前輩的熱情指導,成果不斷且獲獎。

 我國的經濟法治建設,在鄧小平的積極宣導和顧明同志的領導下,從無到有,蓬勃發展,我有幸投身這一歷史進程。

 19841994年,我在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從事立法工作,後六年為國務院辦公廳秘書,擔任顧明同志(時任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律委員會副主任)的秘書。顧明同志的知識淵博,閱歷豐富,思想解放,足智多謀,充滿家國情懷和個人魅力;他為官清廉,克盡職責,言傳身教,使我受益匪淺。

▲左頁,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彭真題詞:祝賀中國經濟法研究會成立。右頁,副總理穀牧的發刊詞。原載經濟法制雜誌1985年創刊號
▲1988年12月,顧明和俞梅蓀隨全國人大視察團在廣東調研對外開放的經濟立法問題,在深圳前往珠海的船上,習仲勳副委員長在此視察(那一年顧明70歲,俞35歲任秘書,如今俞已70歲)

 1994131日,我突然被離開單位,一去不復返。如今,追思顧明同志1919-2008努力開創我國經濟法治建設的卓越貢獻和先見之明,功德無量,使我對恩師的懷念和思考,與日俱增。

 

八、反思與呐喊

 

 近年來,恒D大等房地產商連連暴雷、P2P金災、銀行暴雷,股市常年低迷在3000點,涉外貿易制裁等等,動輒涉及千百萬人的數萬億資金,社會的各種經濟亂像,愈演愈烈,權貴經濟和權貴法治,橫行無忌。對那些違法經營的大老闆,其實早就應該查處,不是等問題爆發,積重難返,不可收拾,再維穩,再處理。其實,只要努力加強經濟法治建設和經濟領域的各方面的法治建設,這些極其嚴重的社會危害都是可以避免的。深感經濟法治建設未能趕上如火如荼的經濟發展的需要,事關國家的長治久安,人民的安居樂業,社會主義事業的興衰成敗。

時隔46年,反思希望與困難同在的坎坷歷程,深感我們經濟法治領域,尤其是當年我在上層工作時,做得很不夠,愧對家國天下,羞愧難言。

 

敢問路在何方,路在腳下

 

 不久前,八十年代在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的同事顧雪挺學長與我久別重逢,他聊起1984年接待美國前國務卿萬斯一行的日日夜夜,激情燃燒,恍如昨日,很有成就感。我請他審閱本文,得到首肯。他總是熱情鼓勵我,繼續革命永向前。

 2024年初以來,我重返法律界,參加一系列智能法治研討會,很受啟發,不斷發現新問題,喚起我的使命感,當繼續發憤之有所作為也。

 

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

鄧小平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同志們:

 這次會議開了一個多月了,就要結束了。中央提出了把全黨工作的重心轉到實現四個現代化上來的根本指導方針,解決了過去遺留下來的一系列重大問題,必將使全黨、全軍和全國各族人民提高鬥志,增強信心,加強團結。現在,我們可以有把握地說,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在新的長征中,一定會不斷取得新的勝利。 今天,我主要講一個問題,就是解放思想,開動腦筋,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

 

一、解放思想是當前的一個重大政治問題

 

 解放思想,開動腦筋,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只有思想解放了,解決過去遺留的問題,解決新出現的一系列問題,正確地改革同生產力迅速發展不相適應的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確定實現四個現代化的具體道路、方針、方法和措施。 在我們的幹部中間,解放思想的問題並沒有完全解決。不少同志的思想還很不解放,可以說,還處在僵化或半僵化的狀態。這並不是因為他們不是好同志。這種狀態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 思想不解放,思想僵化,很多的怪現象就產生了。條條、框框就多起來了。比如說,加強黨的領導,變成了黨去包辦一切、干預一切;實行一元化領導,變成了黨政不分、以黨代政;堅持中央的統一領導,變成了一切統一口徑。隨風倒的現象就多起來了。不講黨性,不講原則,說話做事看來頭、看風向,滿以為這樣不會犯錯誤。其實隨風倒本身就是一個違反共產黨員黨性的大錯誤。

 

二、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條件

 

 解放思想,重要的條件就是要真正實行民主集中制,需要集中統一的領導,但是必須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確的集中。當前時期,特別需要強調民主。因為在過去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民主集中制沒有真正實行,離開民主講集中,民主太少。現在敢出來說話的,還是少數先進分子。我們這次會議先進分子多一點,但就全黨、全國來看,許多人還不是那麼敢講話。好的意見不那麼敢講,對壞人壞事不那麼敢反對,這種狀況不改變,怎麼能叫大家解放思想,開動腦筋?四個現代化怎麼化法?我們要創造民主的條件,要重申三不主義: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在黨內和人民內部的政治生活中,只能採取民主手段,不能採取壓制、打擊的手段。憲法和黨章規定的公民權利、黨員權利、黨委委員的權利,必須堅決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人民群眾提出的意見,當然有對的,也有不對的,要進行分析。黨的領導就是要善於集中人民群眾的正確意見,對不正確的意見給以適當解釋。對於思想問題,無論如何不能用壓服的辦法,要真正實行雙百方針。一聽到群眾有一點議論,尤其是尖銳一點的議論,就要追查所謂政治背景、所謂政治謠言,就要立案,進行打擊壓制,這種惡劣作風必須堅決制止。我們的各級領導,無論如何不要造成同群眾對立的局面。這是一個必須堅持的原則。要切實保障工人農民個人的民主權利,包括民主選舉、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不但應該使每個車間主任、生產隊長對生產負責任、想辦法,要使每個工人農民都對生產負責任、想辦法。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現在的問題是法律很不完備,很多法律還沒有制定出來。往往把領導人說的話當做,不贊成領導人說的話就叫做違法,領導人的話改變了,也就跟著改變。所以,應該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其他各種(注:經濟法)法律,例如工廠法(企業法)、森林法、草原法、環境保護法、勞動法、外國人投資法等等,經過一定的民主程式討論通過,要加強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國家和企業、企業和企業、企業和個人等等之間的關係,也要用法律的形式來確定;它們之間的矛盾,也有不少要通過法律來解決。現在立法的工作量很大,人力很不夠,因此法律條文開始可以粗一點,逐步完善。有的法規在地方可以先試搞,然後經過總結提高,制定全國通行的法律。修改補充法律,成熟一條就修改補充一條,不要等待成套設備。總之,有比沒有好,快搞比慢搞好。此外,我們還要大力加強對國際法的研究。(俞梅蓀注:經濟法作為獨立的法律部門的專業名詞是在次年開始形成的,工廠法後為企業法國要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組織部門的任務不只是處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維護黨規黨法,切實把我們的黨風搞好。對於違反黨紀的,不管是什麼人,都要執行紀律,做到功過分明,賞罰分明,伸張正氣,打擊邪氣。

 

三、處理遺留問題為的是向前看

 

 這次會議,解決了一些過去遺留下來的問題,分清了一些人的功過,糾正了一批重大的冤案、錯案、假案。這是解放思想的需要,也是安定團結的需要。目的正是為了向前看,正是為了順利實現全黨工作重心的轉變。我們的原則是有錯必糾。凡是過去搞錯的,統統應該改正。有的問題不能夠一下子解決,要放到會後去繼續解決。但是要儘快實事求是地解決,乾脆俐落地解決,不要拖泥帶水。對過去遺留的問題,應當解決好。不解決不好,犯錯誤的同志不做自我批評不好,對他們不作適當的處理不好。

 

四、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要向前看,就要及時地研究新情況和解決新問題,否則我們就不可能順利前進。各方面的新情況都要研究,各方面的新問題都要解決,尤其要注意研究和解決管理方法、管理制度、經濟政策這三方面的問題。

 我們要學會用經濟方法管理經濟。自己不懂就要向懂行的人學習,向外國的先進管理方法學習。不僅新引進的企業要按人家的先進方法去辦,原有企業的改造也要採用先進的方法。

 總之,要通過加強責任制,通過賞罰嚴明,在各條戰線上形成你追我趕、爭當先進、奮發向上的風氣。在實現四個現代化的進程中,必然會出現許多我們不熟悉的、預想不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尤其是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的改革,不會是一帆風順的,它涉及的面很廣,涉及一大批人的切身利益,一定會出現各種各樣的複雜情況和問題,一定會遇到重重障礙。例如,企業的改組,就會發生人員的去留問題;國家機關的改革,相當一部分工作人員要轉做別的工作,有些人就會有意見,等等。這些問題很快就要出現,對此我們必須有足夠的思想準備。要教育黨員和群眾以大局為重,以黨和國家的整體利益為重。我們應當充滿信心。只要我們信任群眾,走群眾路線,把情況和問題向群眾講明白,任何問題都可以解決,任何障礙都可以排除。隨著經濟的發展,路子會越走越寬,人們會各得其所。這是毫無疑義的。實現四個現代化是一場深刻的偉大的革命。在這場偉大的革命中,我們是在不斷地解決新的矛盾中前進的。因此,全黨同志一定要善於學習,善於重新學習。(全文7900字,摘錄2600字)

 

▲1992年春,鄧小平南巡,左1深圳市委書記李灝(曾任國務院副秘書長分管經濟立法)

▲1978年,鄧小平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發表解放思想

▲19781213日,在中共中央工作會議閉幕會上,鄧小平作了題為《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講話

 

讀者留言

 ▲孔德周(首都師範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副教授)

 這是一份珍貴的中國經濟法治發展的史料!中國法治走上正軌,是從經濟立法開始的。具體地講,是從篇幅不是很長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開始的。

 本文作者俞梅蓀老師追隨他的首長顧明同志是我國經濟法當之無愧的先驅。客觀的歷史記載很重要,早期的資料很少,老一輩也都陸續走了,應該有一個完整的歷程記述。俞老應該多寫經濟法治的歷史,很多事情如您不說,大家就不知道啦!  

 ▲單飛躍(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

 俞梅蓀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國經濟立法和經濟法治建設的重要參與者和積極推動者。俞兄對經濟立法和市場經濟的法治情有獨鐘、矢志不渝,近年來一直致力於回顧和展示我國經濟法治初創時期波瀾壯闊的經濟立法史、經濟法學術研究史。

 俞兄說要爭取撰文留下慷慨悲歌的經濟法史。我相信他一定能留下一部與中國改革開放與法治建設同行的慷慨壯美的經濟法史。

 俞兄以他的經歷發掘的每一個經濟法事件、每一件經濟法史料都是經濟法學界彌足珍貴的歷史遺產與精神財富,值得經濟法學共同體珍惜和珍視。這些歷史,對經濟法學後人會是一種極大的激勵。

 ▲ 我本聰聰:俞兄好文。

 一代改開和經濟立法的先驅,豈是後來者所能比。多年以來,先生所心心念念者,法也,然俞兄自身遭遇之不公,尤其令人唏噓。怎奈今時不古,乾坤逆懸,所念之法治,於今之時,則更愈稀乎哉!

 ▲陳魯寧、肖小海兩位律師:

 誠如本文的真知灼見,進入數位化時,所面臨的挑戰,凸現法律規制的落後不少,須要趕上去。特別是在百年巨變之際,做好自己的事,抓好立法,規制變化中的社會變遷,確實太重要,怎麼強調都不為過!

 ▲深山紅葉留言(被刪帖)

 大意是,197812月,鄧小平宣導的經濟法治建設多麼重要啊!但卻都沒有搞好,致使如今的不少人要否定改革開放,要回到改革開放之前的過去。

 俞梅蓀答:深山紅葉先生拷問得好啊!可惜被刪帖而未能全文刊載引用。如今,社會的各種經濟亂像愈演愈烈,都是經濟法治建設未能搞好的嚴重後果啊!由於本行業的我等頂層人員的工作未能趕上改革開放的時代大潮啊,常使我仰天長嘯,壯懷激烈。

 ▲@俞梅蓀:細節勝過宏論!從您文中讀出了領袖的韜略和平易近人,也感受到知識份子的風骨。您是時代親歷者,也是為國家步入法制軌道做出切實貢獻的人。——史言 

 @史言:謝謝您的熱情鼓勵,過獎啦。很慚愧。由於許多工作未能做好,愧對機遇與挑戰,愧對家國天下。——俞梅蓀致敬

 ▲何效敏先生:

 鄧的主要理論是貓論和摸著石頭過河,讓少數人先富帶動大家富裕起來!實踐證明是科學的。

 ▲江輝先生賜詩:

 苦盡甘來贊俞君,

 折磨難改堅定人。

 劫後靜思漫長路,

 篇篇佳作如有神。

 俞梅蓀答:羞愧難言。

 ▲陸平先生:

 80年代,俞梅蓀先生在國家經濟法立法的前沿弄潮衝浪,多麼令人振奮向上的美好時光!

 ▲陳東風先生:

 中國當代的經濟法建設,有您的身影,人生如此,無憾矣。

 俞梅蓀答:這固然使我很榮幸,但卻更慚愧。

 ▲李力剛先生:

 讀此文感到,所述之事雖然時過境遷,但其經典的東西,依然行之有效。

 ▲李文森先生:

 現在人都不怎麼讀鄧的東西了,《鄧小平文選》最淺顯易懂,適合做普及讀物。這個都不願讀,其他的怕更讀不下去了。就是因為不讀,不知道《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談話要點》一文,因何而有。

 ▲高志先生:

 法律必須保障人權,保障合法財產,堅決清除司法隊伍中的不作為、亂作為、貪髒枉法分子,重獎舉報。

 ▲馬金力先生:

 老俞蒙受不公正待遇,仍對國家法治建設矢志不渝,令人敬佩!此時發聲頌改革的胸懷有多寬廣!

 ▲樊丞衛深圳律師:

 初識作者俞梅蓀時,他任顧明同志的秘書,即本文所憶之1988年他陪顧明同志來深圳調研之時,吾時在深圳市政府工作,參加座談和接待。俞老師的文中值得重溫之處頗多。平安夜,祈平安!

 ▲尹佳先生:

 文章寫得好,感人細膩,又是親身經歷,真實可靠。

 

▲1989年3月,俞梅蓀在七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敬愛的胡耀邦在主席臺前排就座

作者簡介

俞梅蓀,1953年生,1984年,北京大學法律系經濟法學專業畢業,在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前身)從事立法工作十年,曾任綜合秘書組組長,後六年為國務院辦公廳秘書,擔任顧明(國務院副秘書長、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兼法律委員會副主任)的秘書。俞曾執筆起草《七五立法規劃》,參與制定中外合資企業法、經濟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知識產權法、企業破產法、國家安全法、保守國家秘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參與為中央領導起草關於經濟法治建設的講稿和文稿及檔;19881993年,每年回北大法律系講座《我國經濟立法的現狀與未來》,被聘為兼職副教授;兼任中國經濟法研究會研究部主任、《經濟法制》雜誌編輯部主任、我國經濟法治系統工程研究課題組組長,發表的各種論文多次獲獎。

幫助農民維權。20022012年,在顧明、江平、張思之的鼓勵下,俞曾幫助四川、河北、廣東、黑龍江、福建等地十來起,共20來萬失地農民依法維權取得成效,其中2005年為河北省桃林口水庫1992年的4萬失地農民,人均討回安置補償款12000元,共計5億元,成功解決河北省大批失地農民連年在兩會期間到北京上訪的老大難問題,成為地方各級政府依法執政,通過切實解決農民的維權問題,達到真正的維穩目的,在體制內化解社會矛盾,提高執政能力,良性迴圈的先例,受到廣大失地農民和地方黨政及警方的好評。2006年,被中國政法大學聘為兼職研究員。

撰寫回憶文。2013年起,俞回憶親歷鄧小平、胡耀邦、彭真、萬裏、習仲勳、喬石、張友漁、顧明、杜潤生、安志文、高尚全、吳敬璉等致力經濟法治建設的往事。

 

承蒙中華時報傳媒集團主席曾曉輝先生推送本文,深為感謝!回首親歷八十年代的改革開放,意氣風發,激情燃燒,憶往昔崢嶸歲月稠,留下難以忘懷的歷史,再發修訂版,本文沒有原創保護,歡迎轉發。2024820——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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