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俞梅蓀
回想1994年,我在那遙遠的地方服役,生活艱苦,伙食沒有肉,只有在8月22日鄧小平九十華誕的那天,吃上一點肉。當時,大家很高興,衷心祝願他老人家健康長壽。相當於1970年代,毛主席生日那天,全民歡慶,改善伙食。
1997年1月31日春節前夕,我終於回到家中。隨即北京音樂廳老闆錢總經理邀我全家在2月6日除夕之夜,觀看《唐宋詩朗誦新年音樂會》。我離家三年剛回,身體欠佳,沒有雅興,謝絕啦。熱情的錢總經理執意邀請,盛情難卻,我只好攜母親和弟弟等一家老小前往六部口音樂廳觀看,音樂廳的廣場擠滿了人,已爆滿,一票難求。
我們進入演出大廳,沒想到,座位在第十排第一號居中的五個貴賓席。我意外發現第九排第一號居中的十餘個座位是鄧林、鄧朴方、鄧楠、鄧榕及其子女們。我從事經濟立法工作,曾分別與鄧朴方探討《殘疾人保護法》,與鄧楠探討科技立法且很談得來。我不願打攪他們,低下頭,以免被為人熱情的鄧大姐發現。看到他們一大家族的兩代人有說有笑,想必鄧小平的身體尚可,使我欣慰。
不料,13天后的2月19日,鄧小平去世了,我悲痛萬分。
1978年,鄧小平複出,在12月17日的中央工作會議作《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講話指出:“法律很不完備,很多法律還沒有,往往把領導人的話當做‘法’,不贊成領導人的話就叫違‘法’,領導人的話改變了,‘法’就跟著改變。應集中力量制定各種法律,如工廠法、森林法、草原法、環保法、勞動法、外國投資法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國家和企業、企業和企業、企業和個人的關係,要用法律形式確定。”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各種經濟活動都要有法可依,要加強經濟立法。
在1984至1994年,我在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從事立法工作。1985年7月,我受命執筆起草《“七五”立法規劃(草案)》,要在“七五”期間制定一系列經濟法律法規上百件。我報送鄧小平、陳雲、胡喬木、胡耀邦等十多位領導,鄧小平囑秘書打來電話,表示熱情支援,使我深為感動。
1985年8月,中國經濟法研究會成立暨《經濟法制》雜誌創刊,鄧小平題寫刊名。我曾任雜誌社編輯部主任,肩負著他的殷切希望,努力辦刊,取得成效。
八十年代,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科技部前身)政策局局長張登義、副局長鄧楠前來彙報科技體制改革和立法問題,我隨領導聽取彙報,多次前往國家科委參加科技立法研討會,給予支持。
我國的經濟法治建設,在鄧小平的積極推動下,蓬勃發展,我有幸參與這一從無到有的歷史進程。在鄧小平誕辰118周年之際,重溫他的改變中國國運的講話,深感自己做的很不夠,羞愧難言。
▲1984年11月,美國前國務卿萬斯和副國務卿克里斯多夫(後為克林頓政府國務卿)率經濟法律代表團,代表5000億美元的32家跨國公司的150位老闆、法學家、律師,到京、滬、遼考察投資環境。為打開外商來華投資的大門,我國政府要作一系列政策和法律調整,變法圖強。總理、谷牧、陳慕華、顧明與外賓探討我國引進外資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改、廢。萬斯回國後向財界和企業界講演說“中國改革開放,通過經濟立法,改善投資環境,增加了投資的可預見性,應該到中國去投資”。俞梅蓀、顧雪挺擔任會務秘書並撰文,原載《經濟法制》雜誌1985年創刊號
▲《經濟法制》雜誌1985年創刊號目錄
▲彭真委員長題詞:祝賀中國經濟法研究會成立。谷牧國務委員的發刊詞。原載《經濟法制》雜誌1985年創刊號
(作者于2022年8月23日淩晨5時完稿)
▲2022年8月16、17日,李克強總理來到深圳考察並向鄧小平紀念像獻花圈
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
鄧小平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同志們:
這次會議開了一個多月了,就要結束了。中央提出了把全黨工作的重心轉到實現四個現代化上來的根本指導方針,解決了過去遺留下來的一系列重大問題,必將使全黨、全軍和全國各族人民提高鬥志,增強信心,加強團結。現在,我們可以有把握地說,全黨、全軍和全國各族人民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在新的長征中,一定會不斷取得新的勝利。
今天,我主要講一個問題,就是解放思想,開動腦筋,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
一、解放思想是當前的一個重大政治問題
解思想,開動腦筋,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首先是解放思想。只有思想解放了,解決過去遺留的問題,解決新出現的一系列問題,正確地改革同生產力迅速發展不相適應的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確定實現四個現代化的具體道路、方針、方法和措施。
在我們的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中間,解放思想這個問題並沒有完全解決。不少同志的思想還很不解放,腦筋還沒有開動起來,也可以說,還處在僵化或半僵化的狀態。這並不是因為他們不是好同志。這種狀態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
思想不解放,思想僵化,很多的怪現象就產生了。條條、框框就多起來了。比如說,加強党的領導,變成了黨去包辦一切、干預一切;實行一元化領導,變成了黨政不分、以黨代政;堅持中央的統一領導,變成了“一切統一口徑”。隨風倒的現象就多起來了。不講黨性,不講原則,說話做事看來頭、看風向,滿以為這樣不會犯錯誤。其實隨風倒本身就是一個違反共產黨員黨性的大錯誤。
▲改革開放以來深圳發展的對比
二、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條件
解放思想,開動腦筋,一個十分重要的條件就是要真正實行民主集中制。我們需要集中統一的領導,但是必須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確的集中。
當前這個時期,特別需要強調民主。因為在過去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民主集中制沒有真正實行,離開民主講集中,民主太少。現在敢出來說話的,還是少數先進分子。我們這次會議先進分子多一點,但就全黨、全國來看,許多人還不是那麼敢講話。好的意見不那麼敢講,對壞人壞事不那麼敢反對,這種狀況不改變,怎麼能叫大家解放思想,開動腦筋?四個現代化怎麼化法?
我們要創造民主的條件,要重申“三不主義”: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在黨內和人民內部的政治生活中,只能採取民主手段,不能採取壓制、打擊的手段。憲法和黨章規定的公民權利、黨員權利、黨委委員的權利,必須堅決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人民群眾提出的意見,當然有對的,也有不對的,要進行分析。党的領導就是要善於集中人民群眾的正確意見,對不正確的意見給以適當解釋。對於思想問題,無論如何不能用壓服的辦法,要真正實行“雙百”方針。一聽到群眾有一點議論,尤其是尖銳一點的議論,就要追查所謂“政治背景”、所謂“政治謠言”,就要立案,進行打擊壓制,這種惡劣作風必須堅決制止。我們的各級領導,無論如何不要造成同群眾對立的局面。這是一個必須堅持的原則。
要切實保障工人農民個人的民主權利,包括民主選舉、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不但應該使每個車間主任、生產隊長對生產負責任、想辦法,而且一定要使每個工人農民都對生產負責任、想辦法。
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現在的問題是法律很不完備,很多法律還沒有制定出來。往往把領導人說的話當做“法”,不贊成領導人說的話就叫做“違法”,領導人的話改變了,“法”也就跟著改變。所以,應該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其他各種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廠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環境保護法、勞動法、外國人投資法等等,經過一定的民主程序討論通過,並且加強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國家和企業、企業和企業、企業和個人等等之間的關係,也要用法律的形式來確定;它們之間的矛盾,也有不少要通過法律來解決。現在立法的工作量很大,人力很不夠,因此法律條文開始可以粗一點,逐步完善。有的法規地方可以先試搞,然後經過總結提高,制定全國通行的法律。修改補充法律,成熟一條就修改補充一條,不要等待“成套設備”。總之,有比沒有好,快搞比慢搞好。此外,我們還要大力加強對國際法的研究。
國要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組織部門的任務不只是處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維護黨規黨法,切實把我們的黨風搞好。對於違反黨紀的,不管是什麼人,都要執行紀律,做到功過分明,賞罰分明,伸張正氣,打擊邪氣。
三、處理遺留問題為的是向前看
這次會議,解決了一些過去遺留下來的問題,分清了一些人的功過,糾正了一批重大的冤案、錯案、假案。這是解放思想的需要,也是安定團結的需要。目的正是為了向前看,正是為了順利實現全黨工作重心的轉變。
我們的原則是“有錯必糾”。凡是過去搞錯了的東西,統統應該改正。有的問題不能夠一下子解決,要放到會後去繼續解決。但是要儘快實事求是地解決,乾脆俐落地解決,不要拖泥帶水。對過去遺留的問題,應當解決好。不解決不好,犯錯誤的同志不做自我批評不好,對他們不作適當的處理不好。
四、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要向前看,就要及時地研究新情況和解決新問題,否則我們就不可能順利前進。各方面的新情況都要研究,各方面的新問題都要解決,尤其要注意研究和解決管理方法、管理制度、經濟政策這三方面的問題。
我們要學會用經濟方法管理經濟。自己不懂就要向懂行的人學習,向外國的先進管理方法學習。不僅新引進的企業要按人家的先進方法去辦,原有企業的改造也要採用先進的方法。
▲2022年8月16、17日,李克強總理來到深圳考察時重申“改革開放還要繼續往前推進,黃河長江不會倒流”。
總之,要通過加強責任制,通過賞罰嚴明,在各條戰線上形成你追我趕、爭當先進、奮發向上的風氣。
在實現四個現代化的進程中,必然會出現許多我們不熟悉的、預想不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尤其是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的改革,不會是一帆風順的,它涉及的面很廣,涉及一大批人的切身利益,一定會出現各種各樣的複雜情況和問題,一定會遇到重重障礙。例如,企業的改組,就會發生人員的去留問題;國家機關的改革,相當一部分工作人員要轉做別的工作,有些人就會有意見,等等。這些問題很快就要出現,對此我們必須有足夠的思想準備。要教育黨員和群眾以大局為重,以黨和國家的整體利益為重。我們應當充滿信心。只要我們信任群眾,走群眾路線,把情況和問題向群眾講明白,任何問題都可以解決,任何障礙都可以排除。隨著經濟的發展,路子會越走越寬,人們會各得其所。這是毫無疑義的。
實現四個現代化是一場深刻的偉大的革命。在這場偉大的革命中,我們是在不斷地解決新的矛盾中前進的。因此,全黨同志一定要善於學習,善於重新學習。
當前大多數幹部還要著重抓緊三個方面的學習:一個是學經濟學,一個是學科學技術,一個是學管理。學習好,才可能領導好高速度、高水準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只要我們大家團結一致,同心同德,解放思想,開動腦筋,學會原來不懂的東西,我們就一定能夠加快新長征的步伐。讓我們在黨中央和國務院的領導下,為改變我國的落後面貌,把我國建成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而奮勇前進!
(全文7900字,摘錄2900字)
作者簡介:
俞梅蓀,1953年北京生,1984年,北京大學法律系經濟法學專業畢業,在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前身)從事立法工作十年,曾任綜合秘書組組長,後六年為國務院辦公廳秘書,擔任顧明(國務院副秘書長、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兼法律委員會副主任)的秘書。俞曾執筆起草《“七五”立法規劃》,參與制定中外合資企業法、經濟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智慧財產權法、企業破產法、國家安全法、保守國家秘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參與為中央領導起草關於經濟法治建設的講稿和文稿及檔;1988至1993年,每年回北大法律系講座《我國經濟立法的現狀與未來》被聘為兼職副教授;兼任中國經濟法研究會研究部主任、《經濟法制》雜誌編輯部主任、我國經濟法治系統工程研究課題組組長,發表的各種論文多次獲獎。
2002至2012年,在顧明、江平、張思之的鼓勵下,俞曾幫助四川、河北、廣東、黑龍江、福建等地十來起,共20來萬失地農民依法維權取得成效,其中2005年為河北省桃林口水庫1992年的4萬失地農民,人均討回安置補償款12000元,共計5億元,成功解決河北省大批失地農民連年在“兩會”期間到北京上訪的老大難問題,成為地方各級政府依法執政,通過切實解決農民的維權問題,達到真正的維穩目的,在體制內化解社會矛盾,提高執政能力,良性迴圈的先例,受到地方黨政和警方以及廣大失地農民的好評。2006年,被中國政法大學聘為兼職研究員。
2013年起撰寫回憶文。俞回憶親歷鄧小平、胡耀邦、彭真、萬里、習仲勳、喬石、張友漁、顧明、杜潤生、安志文、高尚全、吳敬璉等致力經濟法治建設的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