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指煽動涉161篇文章 16國議員聯署批港府 中方稱個別國家打著新聞自由幌子插手香港事務的圖謀注定失敗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1月3日訊)香港傳媒大亨黎智英與其集團旗下《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和煽動罪一案,今(3日)早在法庭進行第五日審訊,控方指黎智英以傳媒為平台,煽動公眾對香港政府和中央的仇恨,涉及的文章有161篇,並列舉一些批評文章作為證據,但暫未論及相關例證如何平衡《國安法》中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權」和依法保護港人可續享言論丶新聞及出版的自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否認被指涉嫌觸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而在案中被港府點名是案中 「共謀者」或「外國代理人」的四位着名人士或組織,先後作出反駁,指與不同人士接觸是新聞工作者的工作,港府的指控純屬捚造,呼籲國際社會制裁相關官員丶叫停與中港政府的逃犯協定和發出營商警告。中方稱個別國家打著新聞自由幌子插手香港事務的圖謀注定失敗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進入第五日審訊。

代表港府提控的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今早繼續開案陳詞,主要談及煽動罪的指控,期間曾展示多篇《蘋果日報》在2019年至2020年的報道,包括一篇你在2019年5月下旬於香港外國記者會的論壇講話,當中提及他形容推動修訂《逃犯條例》的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非常邪惡,相信修例一旦獲得通過,將會是對自由丶法治和新聞自由的「屠殺」。

控方又引述多篇由黎智英撰寫的專欄文章,指內容涉及煽動仇恨中港政府丶呼籲群眾參與暴力示威丶鼓吹國際社會制裁中港官員等,當中有明確表示,「希望各國政府向逼害香港人的香港官員及警察實施制裁」。

控方昨日更指出,單是在2019年4月1日至6月2日期間(按,即有上百萬人上街遊行前)《蘋果日報》共計發布了11篇煽動文章,內容主要針對中央政權丶中國及港府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以及呼籲公眾參加遊行,目的是要左右公眾輿論,當中三篇屬黎撰寫的專欄文章:《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丶《諗移民定諗遊行》丶《為自己和下一代 阻擋香港沉淪》。在最後一篇中,控方引述黎指:「你要跟中共講法律,你從火星來的嗎?你不要太天真太簡單,修訂《逃犯條例》就是要奪去香港的法治,拿住大陸那套「陽光司法」在港任拉任鎖肆虐橫行。」

另外,控方又指出,在2019年4月26日,黎智英指示社長張劍虹與銅鑼灣書店前店主林榮基做訪問,並於翌日刊出,以吸引公眾參與28日舉行的反修例遊行,最後報道以《送中例殺埋身 林榮基流亡台灣 臨別呼籲 守護香港明日上街》為題刊出。

本案涉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等公司代表否認全部控罪。案件預計審訊 80天。

16國議員聯署批港府 籲制裁丶停引渡協定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一案,今(3日)早在法庭進行第五日審訊,在昨日的開案陳詞中,代表港府提控的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黎智英假借爭取自由民主之名,多次聯絡外國政要,提及的人名有24個,他們包括外國政要丶學者丶媒體人及非政府組織核心人士,當中,對 7人沒有提出具體行動以支持指控,當中包括香港末代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丶台灣總統蔡英文等;餘下人士被指涉嫌勾結的行動包括在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中國譯作川普)的社交平台上留言要求制裁丶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及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會晤中提出制裁建議丶出席黎的訪談節目丶商討文章發表事宜丶建議《蘋果》增設英文版丶發布相關人士訪談丶介紹認識其他人等。

港府的指控引起國際人士反彈,當中,被指為黎的外國代理人之一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執行董事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在其社交平台上發表錄像,批評港府指控他和黎智英合謀,全屬捏造,是明顯的謊言,但他相信,北京並不關心黎智英一案的真相,只是在自說自話,期望讓人相信200萬人上街是受黎指使,藉此解釋香港為何排斥習近平的極權。然而,熟悉香港民主運動的人都知道,黎智英只是一名民主活動人士。

除裴倫德外,這個由全球33國議員組成的 IPAC的日本董事菅野志櫻里(Shiori Kanno)亦被指是黎的「共謀者」,IPAC 2日為此發表聲明,指相關指控是超越國界的不尋常行為,是對外國公民權利的侵犯,不能接受。聲明強調,黎智英從未直接或間接參與 IPAC在香港的任何活動,批評港府捏造證據。IPAC又關注據報在深圳監獄遭受酷刑的同案被告李宇軒。

聲明發出五小時內,已獲得來自英丶法丶德丶加以及多個巴爾幹半島等16國共29位議員聯署支持。聯署現仍繼續。

前美領:指控荒唐至極

另外,同被點名的香港自由委員會(CFHK)基金會主席丶美國前駐港總領事郭明瀚(James Blair Cunningham)亦發表聲明,形容審訊是做騷( show trial),指與他這樣的前外交官和其他政治人物丶商界領袖丶國際媒體和洞動家談話就是罪行,實在是荒唐至極。重申支持黎會英及其他在香港被針對的人,促請英美政府及所有支持自由公義的人都應譴責這場鬧劇,並要求釋放黎智英和終止對香港自由的打壓。

香港監察:港府違背不追溯諾言

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亦被點名是黎智英的「外國代理人」, 涉嫌和黎促請外國制裁中港官員。香港監察當日發表聲明,指大部分黎智英被指控的活動均早於《國安法》實施前發生,卻仍被追溯,證明港府違背了聲言該法沒有追溯力的承諾;而這場「做騷審判」亦反映香港的自由和法治被嚴重破壞,因為黎智英被指控的「罪行」,只是黎與外國政治人物及倡議人士接觸,並從事新聞工作,對一家主要報紙的出版人而言,這是正常合法不過,與國家安全完全無關。

外交部:個別國家打著新聞自由幌子插手香港事務的圖謀注定失敗

外交部駐港公署批評有外國政客妄議特區法院依法審理黎智英案,極力詆毀中央對港政策和香港國安法,大肆叫囂對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官員進行制裁等,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批評有關政客妄圖包庇反中亂港分子,注定落敗。

外交部駐港公署表示,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主要策劃者、參與者和幕後推手,作為外國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公署強調本港是法治社會,司法部門公正審案,得到社會民眾廣泛支持與讚賞,敦促反華政客認清現實,立即停止包庇美化反中亂港分子的不端行徑,打消干預中國內部事務的不良企圖。

另一方面,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昨(2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批評個別國家以所謂媒體自由聯盟名義,污衊抹黑香港新聞自由,攻擊特區政府正當執法,為黎智英等反中亂港人士撐腰張目,中方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汪文斌指出,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由亂轉治,由治及興,法治正義得到伸張,香港居民包括新聞及言論自由等在內的各項合法權利和自由,在安全、穩定、法治環境下得到更好保障,在港國際媒體和記者數量比國安法實施前有增無減。

汪文斌敦促相關國家正視香港已回歸中國的事實,摒棄殖民心態,重申打著新聞自由的幌子插手香港事務的圖謀,注定將以失敗告終。

美英等24國日前以「媒體自由聯盟」成員名義發表聯署聲明,指《國安法》實施後,港府起訴《蘋果日報》及網媒立場新聞,造成寒蟬效應,打擊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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