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開審 美、英籲放人,中方反對美英說三道四

12月18日,黎智英案在西九龍法院開庭,香港知名抗議人士王鳳瑤(王婆婆)在法庭外高舉英國國旗抗議。(美聯社)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12月19日訊)對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審判週二(12月19日)進入第二天,國際社會對於香港這起國家安全審判的關注和討論逐漸增加,英國當局則要求對這位被監禁的民主派人士進行領事探視。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國安案件,18日開審,這是香港首宗「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不認罪的案件進入審訊階段。英國、美國和歐盟等均發聲呼籲北京立即放人;中國外交部回應,此舉只會增添更多黎智英「勾結外部勢力」的證據。

審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由高院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預料審期八十天,不設陪審團。黎智英被控三項罪名,兩項涉及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煽動刊物罪,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76歲的黎智英是現已關閉的親民主報紙《蘋果日報》的創辦人,也是對中國共產黨領導層最著名的批評者之一。根據中國強行在香港實施的國家安全法,他受到數項「與外國勢力勾結」的指控,如果罪名成立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這場審判已成為外交焦點,也是香港司法獨立和自由的關鍵考驗,來自美國、英國、歐盟、加拿大和澳洲的外交官都出席了審判。英國和美國政府呼籲立即釋放黎智英,並稱這次審判是出於政治動機。

英國外交事務國務大臣卓雅敏(Anne-Marie Trevelyan)週一在英國國會表示,“我們將繼續爭取黎智英的領事探視權”,同時重申黎智英是英國公民。她補充說:「我們無法提供領事探訪,因為我們不被允許去監獄探望他。」

香港政府在聲明中表示,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同時警告任何干預都「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港府發言人表示:「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或媒體或任何其他手法幹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不能獲得應有的公平審訊,都是破壞香港特區法治的行為,應受譴責。」

黎智英面臨一系列訴訟,包括被指控在港版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並與他人共謀出版煽動性出版物。黎智英對所有指控均表示不認罪。

黎智英的辯護律師彭耀鴻(Robert Pang)迄今一直試圖取消或限制檢方對黎智英煽動共謀指控的時限,因為當地法律要求必須在涉嫌犯罪後六個月內提出指控。

庭審第二天,法庭完成聽取有關「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檢控時效法律爭議的陳詞。彭耀鴻表示:「檢方所不能做的…就是袖手旁觀,什麼都不做,然後過了兩到三年後,提出串謀煽動叛亂的指控。」

然而,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週天行(Anthony Chau)稱這一論點為“荒謬”,他稱黎智英和《蘋果日報》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總共發表了161篇煽動性文章,當時該報最終因警方突襲和凍結資產後停刊。

週天行告訴法庭,“有關‘串謀’行為性質具持續性”,並表示黎智英在整個期間發表煽動性文章的“犯罪活動”應被視為一個整體去考慮。

該案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法官杜麗冰說,需時考慮,預計週五將就黎智英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時效性問題做出相關裁定。預計審判將歷時80天。

歐盟譴責審判黎 傷害香港法治與外人投資

黎智英擁有英國公民身分,英國外交大臣卡麥隆18日關切「英國國民黎智英」遭遇基於政治動機的起訴案,呼籲港府停止起訴並釋放黎智英,並指港區國安法明顯違反一九八四年「中英聯合聲明」。這是英國現任外相首次公開呼籲港府放人。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發言人史丹諾則說,黎智英受審削弱對香港法治的信心,也損害香港對投資人的吸引力,歐盟予以譴責。

與此同時,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十八日會見來京述職的香港特首李家超。據中國官方媒體報導,習近平肯定李家超領導港府「堅定維護國家安全,重塑香港區議會制度,推動香港走出疫情、迎來整體性復甦,鞏固了由亂到治的大勢,促進香港邁向由治及興」。

中方反對美英說三道四

法院外加強保安,反恐特勤隊、裝甲車在以及警車在法院外戒備。

香港警方嚴陣以待,出動上千警力,並調派反恐特勤隊和裝甲車在法院外戒備。百餘名港人寒風中到法院外排隊旁聽,著名社運人士「王婆婆」高舉英國國旗,在法院外抗議,並高喊支持黎智英等口號,隨後被員警帶離。美、英、澳洲、紐西蘭、瑞士及加拿大領事館代表、九十二歲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以及黎智英的妻子與子女,都一同旁聽聆訊。

七十六歲的黎智英身穿米色西裝外套、背心和藍色襯衫,在四名懲教人員看守下走進被告席,並朝旁聽席揮手致意,親友席有人揮手回應,隨即遭司法人員制止。據香港媒體描述,一向有「肥佬黎」之稱的黎,明顯比以往消瘦,但精神不錯。

法新社報導,黎智英的支持者寒冬中戴著帽子、圍巾和口罩,在法院外徹夜等候。只透露名字的「雷恩」(Ryan)說,他起了大早來到法院,是想要「見證歷史」;這名廿四歲的研究生表示,黎智英被關了三年還是沒有放棄,「我想讓他知道有人關心他」。

外交部在例行記者會回應黎智英案,發言人汪文斌說,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是香港亂局的幕後推手,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損害香港市民福祉。香港特區執法部門秉公辦案,司法機關依法審理,合情合理合法。

汪文斌表示,美國、英國就這宗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說三道四,嚴重違背法治精神,嚴重違反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是赤裸裸的政治操弄和百分百的雙重標準。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他強調,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對香港國安法污蔑抹黑、干擾破壞的圖謀絕不會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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