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申請禁制歌曲《願榮光》案件 下周五頒布裁決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7月21日香港訊)律政司申請禁制令禁制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審理,現押後至下星期五頒布裁決。

律政司一方表示,歌曲能挑起群眾情緒,無論有沒有歌詞,就是只有旋律都能做到煽動叛亂、分裂國家等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

以法庭程序試圖禁播歌曲的先例

流亡英國的前香港區議員劉珈汶表示,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港府不斷以有形或無形之手,打壓文化藝術界;“敏感書籍”從香港公共圖書館被下架、不少電影無法在香港公映等。然而港府正式通過法庭對特定歌曲申請禁令,卻是第一次。她認爲會立下極壞先例。

劉珈汶說: “以我的記憶,這應該是政府首次以法庭程序,明文申請禁止這首歌在香港發佈或播放。這個先例當然會嚴重打擊言論自由和藝術自由。這個是會必然出現的,有了第一個先例,之後很多不同的出版自由和文化自由都會被打壓。”

移居英國的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前助理教授黃偉國表示,香港法院的裁決,將向國際社會釋放重要訊息。

黃偉國說:“如果法院真是頒令不讓播放《願榮光歸香港》,這可以說是自香港開埠以來,政府首次明文規定下出現‘禁歌’。也明顯看到香港的司法體系,法治蕩然無存,並進一步崩潰。”

港府目前未指明《願榮光歸香港》的歌詞包含什麼煽動口號,但歌曲裏有一句“黎明來到,要光復,這香港;同行兒女,爲正義,時代革命”。而香港首名被《國安法》判囚9年的被告唐英傑,判決正是指他所駕電單車掛着寫有“光復香港丶時代革命”的旗幟,指出該口號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爲阻國際賽事“播錯國歌”  實際作用有多大?

而自去年起,香港代表隊出戰國際體育賽事時,屢屢鬧出“播錯國歌”風波─主辦單位誤把《願榮光歸香港》當作“香港國歌”,而非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港府曾要求谷歌在用戶搜尋“香港國歌”時,把《義勇軍進行曲》“置頂”,但被谷歌拒絕。

黃偉國認爲,國際體育賽事“播錯國歌”的情況使港府尷尬,因而意圖以禁令阻止《願榮光歸香港》傳播,使其排名在網絡搜尋結果中殿後,以避免國際賽事主辦方再出錯。不過他認爲港府的做法是“掩耳盜鈴”,因爲港府無法控制外國用戶的網絡搜尋結果,而身在香港的港人仍可以VPN等方式搜尋資訊,並轉向“地下化”流傳港人集體回憶。

流亡英國的前香港區議員郭子健表示,《願榮光歸香港》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出現,及後傳遍全球,雖然不是香港的官方國歌,卻比《義勇軍進行曲》更能代表香港人。

郭子健說:“大家很喜歡這首歌,無論是在抗爭者還是在國際社會眼中,聽到這首歌就猶如看到香港的精神。因爲它真是比《義勇軍進行曲》更能代表香港整個族羣。在香港或在海外,是很難找到一首歌,讓大家有共識和理解,這是屬於香港人、代表香港人的歌曲。”

海外執法有困難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假若法庭頒下禁令,違反者可被控“藐視法庭罪”,最高判囚7年。他認爲市民最安全的做法,是刪除曾下載或仍保留的相關歌曲。不過他承認,海外執法有一定困難。

劉珈汶表示,《願榮光歸香港》不單是2019年抗爭運動的“標誌性”歌曲,現時在海外港人集會等活動中,也扮演重要角色,歌曲不同語言的版本,成爲港人和各國人士互動的切入點。

她認爲即使香港法庭頒下禁制令,海外港人組織者也不會對播放《願榮光歸香港》有顧慮,認爲英國是自由民主國家,港人可自由表達意見。而活動參與者也會自行評估風險,並以不同方式自我保護,相信禁令不會對海外港人有太大影響。

留下一個答复

請輸入你的評論!
請在這裡輸入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