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網誌說,香港跟國家是命運共同體,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過去一年,一些人蓄意嚴重觸碰「一國」原則的重要底線,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有人甚至公然鼓吹「港獨」、「民主自決」,煽惑大量違法活動,出現近乎恐怖主義行徑。亦有人衝擊中央駐港機構、乞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揚言要癱瘓特區政府,這些行為令人極度憂慮。他說無可否認,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漏洞,亦難以在可見未來可自行完成有關立法。今次《決定》針對的4類行為,絕大部分守法的港人,根本不會受影響,要懲治的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一小撮「港獨」分子和暴力分子。張建宗呼籲港人理性分析,明辨是非。
他說《決定》通過後,特區政府將全力配合盡快完成有關立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確保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保持長期繁榮穩定,長治久安。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網誌表示,有人質疑人大常委會是否可為香港特區就國家安全立法,她認為這些質疑毫無根據;當國家領土完整面臨威脅、分裂或顛覆,同時又欠缺法例妥善防範、制止及懲處,中央自然會關注。她又說,今次全國性法律所針對的4個範疇,分別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的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的干預,任何國家對這些行為都會視之為核心國家安全範疇。
他說,也許有人憂慮,有關法例會否影響外商在港的投資信心及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但這些問題不能憑空討論。面對複雜的國際關係及身處中美角力之中,若香港在國安上成為缺口,如何能確保不被利用為攻擊國家的「工具」,甚至是「另類戰場」。若在已經極為政治化的社會中,摻雜意圖牽制中國的境外利益與力量,香港的發展前路只會更顛簸,最終還會動搖外商投資信心。立法堵塞香港在國安方面的漏洞,有必要和迫切性,有利於保持社會安全穩定,最終將有助維持有利的營商和投資環境。
他又說,可能影響到投資信心的並非國家安全立法,而是外界對相關立法工作的不了解。中央已明確指出,國家安全立法針對的是極少數涉嫌危害國安犯罪的人,廣大市民依法享有的自由和權利不受干預,日常生活不會受到影響,財產安全繼續得到切實保障。中央亦強調,將繼續依法保護各國及投資者在港的合法利益,正常投資和經貿活動,不會危害國家安全,可以繼續進行,毋須過慮。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接受訪問時表示,現時有迫切性設立「港區國安法」。被問到在社交媒體張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字句,會否有機會觸犯相關法例,他表示要構成破壞國家安全,相信是相當嚴重的行為,並非一般「講吓」的情況,但指出現時討論仍言之尚早,強調有待法例草擬。被問到執法權、會否在內地審理相關案件時,曾國衞就說,「港區國安法」仍在草擬階段,但他引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所講,香港的司法將不受影響。至於會否諮詢市民或立法會議員,曾國衞表示,要視乎草案內容之後再決定。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網上撰文,提到警方過去一段時間,發現及檢獲不同類型炸藥、槍械,都是外國恐襲常用,個案地點包括歐美,以至泰國,均造成大量傷亡;強調炸彈不認人,一旦爆炸,附近的人及建築物均會受到嚴重損害。他說,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憲制責任,香港過去一年的情況顯示這安全城市亮起了恐怖主義活動警號。有效地依法防範和遏止危害國家安全和組織恐怖主義破壞行為和活動,有利香港建立一個安全和穩定的城市,在不影響港人合法自由和權益同時,保障港人生命財產,確保香港長遠繁榮穩定。
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說,如果國家安全受到危害,因而引起戰爭或叛變,對香港損害更大。她說目前社會對於在香港建立維護國家安全機制,可能會出現負面反應,但市民需要接受短痛,如果立法和執法工作做得穩健,相信經濟會恢復。她說,知道普遍市民都感到憂慮,但為了長治久安,一定要採取措施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可能出現比2003年23條立法更大反抗,亦是中央預料之內。
據悉,2003年香港七一遊行一度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規模第八大的遊行,在2003年7月1日舉行,由香港民間人權陣線籌辦,目的主要是為反對《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大會呼籲參加者穿黑衣出席。當日遊行的規模超出原先各界預料,主辦方公佈500,000人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