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警方領取逾時工作津貼約為9.5億港元

修例風波:每月1.1萬警領OT津貼 半年涉9.5億元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早(13日)召開會議,繼續討論2019/20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的公務員加薪4.75%,中級及低級薪金級別的公務員,加薪幅度睇齊為5.26%。相關撥款包括警方的逾時工作津貼,在過去半年警務處平均每月領取逾時工作津貼的人員約有1.1萬人,開支約為9.5億港元。

民主派議員續在會上要求,將警隊的加薪建議分拆討論,同時要求警方或保安局出席會議。議員胡志偉表示,根據民調顯示,有過半數市民給予警隊0分,反映社會關注警方所造成的傷害,認為政府現時無視問題是無助解決社會困局。議員鄭松泰認為,撥款涉及警方的逾時工作津貼,警方須出席會議交代如何計算。

建制派議員反對做法,認為不應針對警方。議員姚思榮認為,如議員只針對某一部門便要求單一部門出席會議,並舉例指如有關港台的偏頗問題、食物環境衞生署的問題,是否同樣要求相關部門出席會議。議員周浩鼎提到,教育局未有處分煽動仇恨的教師,對此亦感到不滿,如要求所有部門出席會議,撥款將不能通過。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回應時指,是次撥款涉及公務員薪級表調整,屬恒常機制,部門和職系的表現並非調整薪酬的考慮因素,議員可循其他渠道跟進。他亦曾向保安局轉達,但整體是否出席會議是由政府決定。

會議隨後表決有關是否要求警務處代表出席會議,以15票贊成、30票反對遭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