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今被判入獄3年7個月

香港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月初在法庭承認一項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洗黑錢罪,今天被法院判囚3年7個月。

香港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23日被法院判囚3年7個月。香港一家區域法院今天就鍾翰林案進行判刑裁決。辯方在庭上為現年20歲的鐘翰林求情時指出,鍾翰林童年時家庭背景坎坷,以致學業成績滑落,加上他認罪,希望法庭輕判。

但法官指出,相信鍾翰林若非被捕,大有可能繼續犯案,裁定鍾翰林入獄3年7個月。

2019年5月及2020年7月,鍾翰林先後因涉嫌損壞中國國旗及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去年底更被裁定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被東區法院判刑4個月。其後,他又被當局起訴分裂國家罪和洗黑錢罪。本月初,鍾翰林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分裂國家罪和一項洗黑錢罪,以換取當局不起訴其他罪行。

學生動源為本地青年學生組織,主張“香港獨立”,2020年中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夕,鍾翰林宣布解散學生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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