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心集】兩岸農漁產品恢復交流互利

經濟學上,產品交流使得買賣雙方都獲得最大利。
如果斷絕買賣交流,對買賣雙方都不利。
因為買賣商品的選擇,雙方都以最有利的成本進行買賣交易,雙方都可獲最大利。
例如漁民只養魚、賣魚,駕輕就熟,所賣的魚成本較低,必能獲利。
如果他還必須自己種菜,而種菜不是他的專業,他所付出種菜的成本,會比向菜農買的菜更貴,更划不來。
這就是買賣對買方、賣方雙方都有利,促進市場交易活絡,經濟繁榮,民生樂利。

目前,兩岸農漁產品交流的禁令,造成兩岸農漁民嚴重損失。
大陸市場大,容易自我調整,損失較小。
而台灣市場小,屬於淺盤式經濟,不易自我調整,極易生產不足或過剩,損失較大。
例如,屏東縣是石斑魚養殖重鎮,受大陸禁令影響,台灣農委會雖祭出調節產量、加強內銷等措施,安撫漁民,可是台灣市場短時間內仍難消化。
又例如,輸往大陸大宗的龍虎斑、午仔魚價格也一樣,現在也已跌到逼近成本價,漁民快受不了,要轉行了。

同樣遭禁的台東釋迦,產地價從過去每台斤台幣80元(約2.6美元)掉到現在台幣12元(約0.4美元),這是少了大陸市場的結果,若政府再不想辦法,價格愈來愈低會逼得更多農民廢園轉作。
嘉義阿里山高山茶過去行銷大陸量大,陸客不來,茶農改郵寄大陸。
茶葉出口大陸課稅兩成負擔重,希望大陸協助減輕課稅、取消不必要的限制。

既然是兩岸一家親,兩岸農漁產品應該恢復交流;從經濟學的觀點,互補互利,互信互惠,在科學務實的基礎上,加強合作,對於農漁產品在檢疫檢驗方面,也應合作,相互配合,確保農漁產品的質量安全;並且雙方同意建立業務會商、研討、互訪、考察及技術合作機制。

【主筆:張世賢】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退休教授
EmeritusProf.Dept.ofPublicAdministration&Policy,NationalTaipeiUniversity
中國行政評論社長
Publisher,ChinesePublicAdministrationReview
中華民國公共行政學會理事長(109.01.13–112.01.12)
President,ChinesePublicAdministrationAssociation
科際整合月刊社長
Publisher,InterdisciplinaryResearchMonthly

太平洋日報2023年2月14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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