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六是「六四事件」33周年,警方稱至今未收到任何今年六月四日於維園舉行公眾集會的通知,但留意到網上有人宣傳或煽惑他人六四當日到維園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警方呼籲市民不要參與、宣傳或公布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切勿挑戰法律底線。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參與,又指即使一個人到場,若是受號召與在場人士有同一訴求,亦有機會違法。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廖珈奇:「一般逛街、看電影、食飯、購物,這些我都會做,都經常到銅鑼灣活動,但若你的行為,你本身出現於該處的原因是由於受到號召,即使你是自己一個人也好,但你身處同一地點,有其他人跟你於同一時間,同一樣表達訴求,有機會觸犯未經批准集結。」
過往多年的六月四日,有大批市民到維園集會悼念。他指明白市民關注哪些行為會觸犯法例,但難以一概而論,不過舉例若網上悼念構成煽惑他人集結,同樣可能犯法。
廖珈奇:「舉個極端例子,若果網上悼念牽涉到煽惑他人一起到某地方進行集體悼念,而煽惑他人到某地方之前,並沒有根據公安條例通知警務處長,都有可能觸犯非法未經批准集結。」
問到會否如去年般「封場」關閉維園,警方指會視乎事態發展再決定,當日亦會安排足夠警力,有需要時果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