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监警会反修例报告出炉 各方反应不一

香港监警会主席梁定邦(中)等发布相关报告资料图片

香港自去年6月暴发的民间反修例示威运动至今近一年,香港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在当地时间5月15日下午2点,发表了《关于2019年6月起〈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引发的大型公众活动及相关的警方行动》专题审视报告。据悉,报告共4册16章,中文版过千页,英文版999页,结论则并未提到示威者提出的“五大诉求”之一,是否应该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内容。

据其官网介绍,监警会是根据《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监警会条例》)(香港法例第604章)成立的独立机构,其职能是观察、监察和覆检警务处处长就须汇报投诉的处理和调查工作。监警会由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和不少于八名委员组成。委员全部由行政长官委任,分别来自社会不同界别,包括法律界、医学界、教育界、社福界、商界和立法会议员等。截至2020年1月1日,监警会共有26名委员。监警会于2009年6月1日成为法定机构。随着《监警会条例》生效,香港警方有法定责任遵从监警会根据条例所提出的要求。条例进一步提高监警会的独立性,以履行其监察职能。

这份监警会报告指出,香港警方在反修例风波期间使用塑胶弹10100粒、布袋弹共2033粒,以及海绵弹共1880粒。另据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早前向立法会递交的书面回覆,警队行动中曾使用1491个胡椒喷剂、107个催泪水剂和约40个胡椒球。监警会报告提到,去年6月9日至今年2月29日,警方相关行动衍生了1641宗投诉,包括542宗须汇报投诉,以及1099宗须知会投诉,并在去年11月期间记录下最对的对警执法投诉。报告显示,同一期间在反修例示威中共有7613人被捕,其中1206人被起诉,包括559人被控“暴动罪”,及143人被控“非法集会罪”。报告还引述香港医管局数据显示,自2019年6月9日至11月25日期间,与大型公众活动有关的伤者共有2615名。

监警会主席梁定邦前日已表示,报告是检讨“大场面”,不会探讨有无警员失职。据了解,虽然是次报告有章节谈论警方使用武力,但不会就个别事件判断警方是否过度用武,只会顺时序交代事件经过。消息人士称,监警会无调查权,故不能作这种判断,例如“8‧31”事件,报告亦无指出被警方击打者的身分是普通市民或示威者。香港01报导指出,审视报告中,多个特别日子成为独立章节包括“6.12”、“7.1”、“7.21”、“8.11”和“8.31”事件。监警会指出,6.12中信大厦险酿人踩人事件,警方需要检讨持续发射催泪弹的策略;7.1立法会大楼被毁,警方风险评估有误,引致内部及设施严重受损;7.21元朗站事件,警方多次错失情报及澄清机会,引发警黑勾结的指控,但强调警司与白衣人交谈及轻拍肩膊,具有充分理由;8.11葵芳站及太古站行动,警方应检视室内发射催泪弹指引,而警方亦缺乏指引,跟随制造商及国际指引禁止警员向示威者肩膊以上射胡椒枪;8.31太子站事件,监警会认同封站及用特别列车运载被捕人,但警方却反应缓慢,没有及时制止“打死人”传言发酵。

据悉,报告中关于“7.21”元朗袭击事件,列明监警会并没有法定权限或能力审查有关警务人员与黑社会勾结的指控,强调有关指控只能够由执法机关调查。不过,报告指出,警方当日在若干情况下未有及时采取行动,激化外界对警方与黑社会勾结的指控;报告亦提出,反修例事件中,12宗警员开枪事件,经检视后全部无违规。梁定邦说,报告共4册16章,中文版超过1000页,每章都提出建议和观察,合共52项建议。他指出,这些建议包括警务处需要重新审视使用武力指引、是否跟法律完全衔接以及警务处需要自设法律顾问部门等。此外,报告指警员执勤时的(身分)标识大致按照国际标准,但仍可改善。梁定邦也建议警方改善与采访媒体的关系,以及执法时让市民更加了解等。

对于这一报告的发布,在港府方面,特首林郑月娥当晚召集记者表示,对监警会付出的心血衷心感谢,指自己用了 10 小时看完整份中文报告,期望无论市民抱持什么态度或立场,亦应公道评价这份报告。她又形容报告令人伤感,指过去暴力程度不断升级,网络散播对警方的仇恨,令香港这个安全城市不断受到破坏。她说,“相信大部份香港人都会问,呢个係咪我地熟悉嘅香港?”她又引述报告的总结称,指示威活动已变质,由和平游行及集会,演变成街头激进示威,导致公众及个人财产受损,甚至有人要求解散警队、香港独立、外国介入等,批评“居心叵测,动摇‘一国两制’及社会稳定,将香港推向万丈深渊”。

林郑月娥并提出,港府整体接纳报告的建议,要求保安局局长成立专责小组,亲自督导及跟进建议,有需要时可咨询监警会的建议,并定期向她报告。她称,部分建议可以优先进行,第一是检讨警方在大型行动中为记者提供协助,警方及记者可共同草拟工作守则;第二是检讨警方内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包括指挥中心及前线警员的沟通、警方与活动主办单位的沟通;第三是提高警方监察社交媒体的能力,检讨向公众发放讯息的机制,消除传言。她称,第四是汲取新屋岭拘留中心的经验,检讨临时拘留中心的安排及改善措施,尊重被捕人士权益等。专责小组会确定不再使用新屋岭作为临时拘留中心;第五是就大型公众活动的警员身份识别,监警会同意增添识别的措施,是朝着正确方向,警方会尽快完成工作,让市民清楚了解安排。

林郑月娥谈到,监警会的报告出炉不代表社会事件已告一段落,指现时监警会仍收到大量须汇报投诉及须知会投诉,已有五、六百宗投诉要审视。而廉政公署亦正处理 28 宗贪污,当中 26 宗涉及警员,包括针对元朗 “7.21” 事件的投诉,另外亦会继续检控被捕人士,确保案件达至公平裁决。另就示威者关心的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诉求,林郑月娥再次被问及,会否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时,回答重申“已经讲过好多次”,强调政府立场不变,不同意,亦不会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去调查警察。她又说经过一年,事件已经变质,亦越来越清楚,“就是用暴力威胁特区政府,而削弱警队就令暴力分子更得逞。”但当记者追问,指独立调查其实是指调查整件事件,已非单单调查警察时,林郑月娥则不作回应,主持的新闻官员则说“特首已经答复你的问题”。

对于报告内容,监警会前委员、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监警会报告虽然大量罗列反修例事件的时序及资料,但败笔之处在于监警会未有调查的情况下,作出不少结论,或会影响将来处理对警方的投诉,重申应该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事件。此前曾因“监警会权力及独立调查能力不足”,退出其五人国际专家小组的英国学者斯达特(Clifford Stott),亦在他个人推特七度发帖对报告内容表示关注。他两度提及“721”元朗事件,另亦引述报告所指,“监警会没有调查权力迫使有关人士披露资料”,似与当日请辞说法相互呼应。他又语带讽刺,提及报告对示威者蒙面的“有趣”解读,认为至今尚未有现代科学证据,支持其相关说法。评论中,斯达特还引用小说《1984》作者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的名言“一个社会愈远离真相,就愈害怕揭示真相的人”,指监警会的报告是要制造“新真相”。

此外,香港民阵召集人岑子杰则批评监警会报告偏颇,刻意模煳警暴问题,认为报告是表扬警方的“撑警报告”。他称,监警会报告有许多错误的前设,包括认为在“7.21”事件中,有许多市民报警求助是破坏 999报案系统等。他又认为报告偏帮警方,没有就警方是否使用过份武力等问题作岀评价。他批评称,监警会建议警方多在社交媒体解说警队的角色,质疑监警会是帮警队“做公关”。他坚持只有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才能还原反修例事件的真相。

另有消息显示,香港17区区议会正副主席及离岛区议会民主派代表发表联署声明,认为监警会的审视报告,对于“6.12”、“7.21”及“8.31”等重大事件的描述和结论都无法释除市民的疑虑,整份报告对警方应否对滥暴问责、以及责任谁属等,完全不置一词。声明表示,必须成立具有法定效力、符合国际标准、拥有传召证人权力等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真相。

同样就报告内容,港警发言人回应称,警务处知悉和接纳监警会的报告,警方会认真审阅报告内容,参与及全面配合由保安局局长督导的专责小组,仔细研究和跟进报告提出的52项建议。港府保安局发言人亦指,报告从不同途径,以严谨的态度,力求厘清事件的全貌,相信报告有厘清事实。又认为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改善措施,有助警方更好地处理将来的大型公众活动及完善执法。

香港立法会方面,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在当天批评报告内容扭曲事实,偏帮警方,淡化白衣人的暴力及警方失职行为,其后他更当着记者即场撕毁监警会的报告。而“7.21”事件的另一名关键人物、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则指报告“做得好”,显示出林卓廷在721元朗袭击事件中担当“重要角色”。

元朗721事件当晚,元朗居民苏先生被人用滕条打背脊,留下多条伤痕。他批评监警会报告片面,认为当晚手持木棍的白衣人表现可疑,却获警方放行,如果认为无证据显示「警黑勾结」是不能接受。苏先生说会继续向警方追究,强调最关注的是为何警方当晚会放任白衣人袭击市民,认为警方应就此负责。

至于8.31港铁太子站事件,监警会报告认为,有关警方在站内杀人然后掩盖事件的说法是「超乎寻常的主张」,完全无证据支持。曾要求港铁提供当晚太子站闭路电视片段、当晚亦在场的教育大学学生会前会长梁耀霆质疑报告偏帮警方。他认为公众关注当晚的警暴情况,但报告欠缺各方说词,较多引述警方描述,未能全面陈述事件。

有人权组织批评监警会报告「苍白无力」,不满没有跟进警方被指涉嫌侵犯人权,以及违反使用武器的指引,难以释除公众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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