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黨主席被控反送中集結 法庭維持無罪裁決 記者身懷工具被指藏武器則維持罪成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被控2019年在理工大學外參與非法集結,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經律政司上訴後,上訴庭今(21日)早駁回政府的上訴,再次確定羅健熙無罪。羅健熙在庭外表示,現時心情可以略為放鬆,若律政司再次上訴至最高級的終審法院,只能再以平常心面對。

同案另一被告、台灣公共電視香港特約記者鄧卓儒涉嫌攜帶雷射筆及萬用鉗到場,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被判刑15個月,他提出上訴。上訴法庭駁回鄧卓儒的上訴,維持有罪裁決。

在2019年11月18日理工大學內聚集眾多示威者,與警方發生衝突,警方圍封理大,有網友發起到理大附近的尖沙咀「營救」大學內的抗爭者,多人被捕,其中包括羅健熙,他當時身上沒有示威裝備。

由三位上訴庭法官作出的判辭指出,原審法庭認為羅健熙作為政治人物,不可能不知道單是留在現場亦會讓示威者覺得是支持和鼓勵,但不能肯定這是唯一可能的解讀。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對個案的分析雖然比較迂迴,但「絕非有悖常理」;況且,羅健熙作為政治人物,有利用群眾觀感博取政治本錢的可能,但他沒有一般示威裝備和與警察正面對抗亦是事實,故此馱回律政司的上訴。

正在為民主黨解散作淮備的羅健熙,聽取結果後在泓院外表示,事件暫時了結,心情略為放鬆,因為在為時數年的法律程序當中,確是有些辛苦,亦難以規劃日後生活和工作,但勝訴也不算特別開心。他強調,民主黨的工作仍持續進行,他亦會如常生活。

陪同他前往聽取裁決的,還有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亦有不少社運人士到場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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