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时报深圳讯)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四(8月20日)上午对被告单位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被告单位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被告人许家印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对恒大集团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88.2亿元;对恒大地产判处罚金人民币70亿元;对许家印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许家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许家印是恒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全面负责集团运营活动,管理、控制被告单位恒大地产及恒大财富、恒大南昌等多家企业,投资地产、物业、金融等领域。
恒大集团、恒大地产及许家印被指在2016年至2021年间,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以持续性、大规模财务造假等手段,虚增资产、隐瞒负债,分别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行为。
恒大集团及许家印也被指通过行贿等手段取得金融机构控制权,违法套取信贷资金、保险资金归恒大集团使用,实施了单位行贿、违法发放贷款、违法运用资金等犯罪行为。许家印也被指利用作为恒大地产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组织财务造假,以分红名义侵占公司财产。
法院认为,恒大集团、许家印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单位行贿罪;许家印的行为还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恒大地产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发行证券罪。对恒大集团、许家印应数罪并罚。
法院也认为,恒大集团、恒大地产及许家印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权益,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危害特别严重,应当严惩。
法院根据被告单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退赔损失优先于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的执行。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也在同一天,公开宣判了恒大集团相关涉案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违法运用资金等案,对甄立涛、柯鹏、许腾鹤、许智健、杜亮、梁栋等56人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一年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对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被告人亲属、集资参与人代表等旁听了宣判。
恒大集团、恒大地产及许家印案4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许家印与恒大系列公司
恒大曾是中国最大的房地产公司,市值一度超过500亿美元(3415亿元人民币;1.58兆元新台币)。由于其庞大版图大多建立在3000亿美元的借贷之上,恒大也被称为全球负债最重的房地产开发商。
这个商业帝国不仅涉足房地产,还延伸至电动汽车以及食品和饮料行业。公司亦收购了广州足球俱乐部的控股权,该队一度成为中国顶级球队。
根据《福布斯》发布的亚洲富豪榜,许家印曾于2017年,以估计总值425亿美元的身家,成为亚洲首富。
但在北京于2020年推出新规以控制房地产债务后,恒大的业务受到重创,迫使其大幅折价出售物业,以确保现金流。
2021年,恒大陷入由债务驱动的危机,其业务随之土崩瓦解。
2021年,恒大陷入由债务驱动的危机,其业务随之土崩瓦解。判决核心结果
- 许家印: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 恒大集团: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88.2亿元。
- 恒大地产:判处罚金人民币70亿元。
- 其他涉案高管:同日,深圳法院还对恒大系其余 56 名涉案人员(包括甄立涛、柯鹏等)进行了宣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1年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