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8月19日電 (記者 王子謙)海南省人民政府19日對外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優化原有個人所得稅15%優惠政策,旨在吸引更多全球優秀人才參與海南自貿港建設。
個人所得稅15%優惠政策是海南自貿港核心政策之一。根據《辦法》,對在海南自貿港工作並享受優惠政策的高端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
享受優惠政策應滿足條件: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貿港累計居住滿183天,合理的離島出差、休假、學習培訓天數可計入在海南自貿港居住天數,但實際居住天數不得少於90天。屬於海南省各級具有人才認定權限的部門單位所認定的人才或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貿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
海南省財政廳副廳長周正在當日舉辦的新聞通氣會上介紹,本次發布的《辦法》是對2022年發布的舊辦法進行優化和完善,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一是優化“累計居住滿183天”核算方法。《辦法》沒有改變在海南自貿港累計居住滿183天的基本要求,而是在設置實際居瓊90天最低要求的基礎上,將合理的離島出差、休假、學習培訓天數納入統計範疇。
二是優化特定行業覆蓋範圍。《辦法》將航天產業納入享惠範圍,精準服務重點產業發展。
三是強化風險防控與全流程監管。《辦法》明確要求享受優惠政策的人才所屬企業、單位必須在海南實質性運營,且業務發展與享惠情況相匹配。同時,建立全流程監管機制。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副局長陳潔表示,高端緊缺人才可享受海南省稅務部門提供的事前、事中、事後享惠提醒,還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等渠道“一鍵”申請享受稅收優惠。
海南省委深改辦(自貿港工委辦)副主任廖增梁介紹說,自2020年6月實施以來截至2024年12月底,海南自貿港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已累計享惠3.9萬人次,在政策效應帶動下,海南累計吸引各類人才超過93萬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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