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醫務衞生局局長就動議二讀《2025年輔助醫療業(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3月26日訊)以下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動議二讀《2025年輔助醫療業(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二讀《2025年輔助醫療業(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輔助醫療業條例》(《條例》)規管五個輔助醫療業,包括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視光師、放射技師和醫務化驗師。在《條例》下,按照專業自主的原則,由輔助醫療業管理局(管理局)及五個輔助醫療業管理委員會規管。

今次修訂《條例》主要有三個目的,首要的是肯定輔助醫療業在本地醫療體系扮演日益重要及專門化的角色。我們建議以醫療界別常用的「專職醫療業」一詞取代過往「輔助醫療業」的稱號。管理局亦將易名為專職醫療業管理局。

第二,確保法例能跟上近年基層醫療發展及跨專業協作的趨勢,提出兩項建議,包括(一)容許患者在指定條件下無須醫生轉介下直接尋求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服務,以及(二)容許專職醫療業人員接受中醫師轉介。

我們希望在確保病人安全的前提下,推動物理治療師及職業治療師參與基層醫療,針對在社區較為常見的退化性病症,鼓勵市民用好地區的醫療專業網絡。《條例草案》納入了不同風險管控安排。例如,物理治療師及職業治療師必須按照《條例草案》所訂明的參考機關頒布的臨床指引,或基層醫療署就跨專業協作安排發出的指引,為患者提供治療。他們如有違反專業守則或指引的情況,則可能面臨紀律處分。

同時,我們建議容許患者憑藉過去12個月內曾獲註冊醫生或中醫師診斷,向物理治療師及職業治療師尋求服務,免卻患者在短時間內重複覆診索取轉介信,達到「減流程、減成本」。

《條例草案》將為專職醫療業人員接受註冊中醫師轉介事宜訂立法律框架,涵蓋在香港中醫醫院的管治下為病人提供服務的中醫師,以及其他在社區執業的中醫師。中醫師按臨床需要轉介病人接受其他治療及使用現代診斷技術有實際需要,有助提升臨床診斷的準確性及監察治療效果。

要有效有序地落實轉介安排,中醫業需與專職醫療業就知識、技能、專業能力和操守等方面須達到的專業標準取得共識,並更新相關的專業守則。就此,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及專職醫療業的管理委員會已經開展一系列對接工作,為實施轉介安排做好準備,及早讓市民受惠。

第三,鞏固本地專職醫療業人員的人手供應。《醫療人力推算2023》顯示,五個專職醫療業在短期內出現不同程度的人手短缺。《條例草案》新增「有限度註冊」的新途徑,容許合資格非本地培訓專職醫療業人員受聘於指定機構,從事訂明類別的工作。有限度註冊的有效期為三年並可續期,但不會直接過渡至正式註冊,除非他們完成管理委員會認可的本地課程或通過執業考試,便可循現有途徑申請正式註冊。我們會要求僱用機構(包括醫管局、衞生署、基層醫療署、香港中醫醫院以及培訓機構)必須優先聘用本地培訓專職醫療業人員。

此外,今次立法建議包括更改管理局及五個專業管理委員會的組成和結構,以更好規管業界及推進跨專業協作,亦涵蓋其他技術性修訂,及把持續專業發展列為續領執業證明書的強制要求。

主席,我們就各項建議進行了大量諮詢工作。我們先後於二○二二年九月及二○二三年十二月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交代修訂《條例》的最新進展。自去年下半年起,我們開展了新一輪的諮詢,涵蓋五個專職醫療業、醫學界、中醫界、基層醫療從業員以及病人組織等,包括舉行合共16場諮詢會。現時的《條例草案》是吸納了不同界別人士的意見而得出的最大共識。

我期望議員支持通過《條例草案》,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

來源: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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