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五(1月24日),深圳中級法院判處去年九月在深圳襲擊一名日本男童,並致其死亡的中國兇手死刑,在上述宣判的前一天(1月23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對去年發生在當地的日本母子遇襲案作出判決,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52歲的兇手、中國男子周加勝死刑。這兩起案件都曾引發中日社會輿論的高度關注。除多家外媒和香港媒體報道了週五深圳法院的宣判消息外,中國大陸媒體幾乎沒有任何報道。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 1月25日訊)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1月24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該案被告中國籍男子鍾長春(45歲)死刑。當時,那名在深圳遇害的日本男童年僅十歲。相關報道是根據日本駐華大使金杉憲治向媒體透露的消息。
法院判決指出,被告買刀殺害兒童的動機是為了在網上博取關注。但判決書沒有提及“日本”,也未指出被告是否特別針對日本人施襲犯罪。
法院開庭前有大批日本記者在外聚集守候,現場戒備森嚴,上空還有直升機盤旋監控。儘管案件屬於公開審訊,但卻不對媒體開放。日本駐廣州總領事貴島善子到場旁聽。據悉,被告在庭審中表示,有話想要對受害者家屬和日本駐華大使館說。
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9月18日,即標誌著日本發動侵華戰爭的“九·一八事變”紀念日當天。案發時,就讀於深圳日本學校的十歲日本男童在上學途中被一名陌生男子刺傷,送醫搶救無效,翌日死亡。中國外交部當時強調,刺傷事件為“個案”。
在上述宣判的前一天(1月23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對去年發生在當地的日本母子遇襲案作出判決。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52歲的兇手、中國男子周加勝死刑。
此前報道,這起惡性案件導致三人死傷,包括試圖阻止行兇的中國籍校車引導員胡友平。法院的裁決書披露,周加勝因欠債失業、生活無望而產生極端報復社會的念頭,進而持刀襲擊受害人,但並未提及犯罪動機與日本相關。不過,有輿論認為,該案與深圳日本男童遇襲案都可能是針對日本人的仇恨犯罪。
外交部也未置評
在中國外交部1月23日和24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路透社和日本共同社記者連續就這兩起案件的審判情況發問,要求中方置評。但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都給了幾乎一樣的回答:“這個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中國司法機關將依法審理有關案件。” 她還表示,中方將“一如既往”採取措施保護在華外國公民的安全。
網友:
針對蘇州日本母子遇襲案的官方表態,網易公眾號“Mr王的飯後茶”24日就此發文稱:“如果不是外交部記者會上日本記者的提問,一場發生在蘇州的兇殺案審判結果國人可能無人得知。這起造成一人死亡的極端案件,本不應該如此刻意迴避。”
文章指出,這起事件被刻意迴避,司法程序也一直在悄然進行,即便是法院審理也不對外公開。由此,不難看出有關部門對於輿論矛盾的擔憂。而從社會教育意義上來看,如果能夠公開審理這樁案件,其實是對社會輿論的“一次撥亂反正的機會”。在中國發生的案件,法院審理過程卻通過外媒報道得知,並不是正常現象。
北京季風24日就此在國際社媒平臺發出貼文。他說:“蘇州,深圳襲擊日本人案告訴你一個事實: 愛國是有代價的!搞不好代價不菲,不知不覺你也就成為了那愛國的代價。”
律師:
“中國的官方和法院其實對這個案件是相當重視,他們很狼狽,左右為難。” 旅居加拿大的原北京律師賴建平對本臺分析說,如果當局輕判,就無法向國際社會交代,因為殺人案如無特殊情況基本都要判死刑;但同時,當局還需要向國內民眾作出交代:“因為國內民眾的民族主義、民粹主義相當濃,仇日仇外心理特別強。在很多粉紅、民族主義者眼裡,這個殺人犯是英雄。這樣的話,你又不能大張旗鼓地去震懾這些仇日派。”
賴建平指出,中國當局現在是採取冷處理的方式,儘量不引起外界的關注,以使國內外兩方面的反應都能落在當局輿論掌控的範圍之內。
“搞不好,就成為了愛國的代價!”
賴建平也指出,中國當局才是煽動反日宣傳的最大幕後推手:“老百姓基本上是按照黨的指揮棒,你叫我仇誰、恨誰、滅誰,他們是會照乾的,就是按照共產黨的需要。”同時,他指出,民族主義也是雙刃劍。“民族主義過火了,又會損害到它的臉面和切身利益。所以,它試圖完全地掌控民意。但有的時候做不到,就會左支右絀,表現得裡外不是人或者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