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檢署26日偵結,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共求刑28年6月,並將5名在押被告移審台北地院。合議庭今(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李文宗除偵查中200萬元之外,加保800萬元、彭振聲以500萬元交保、沈慶京以4000萬元交保、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台北地檢署今(27)日表示,收到裁定理由後依法提出抗告。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12月27日台北訊)台北地檢署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昨天依貪污等罪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11人,並將5名在押被告移審台北地院。北院今天凌晨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另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新台幣4000萬元交保、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元交保、前台北市辦公室主任李文宗除了200萬元外,加保800萬元,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且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認定柯文哲圖利財團百億、收賄1710萬元、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與共犯犯罪所得逾9371萬餘元,昨天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起訴柯文哲等11人,並對柯求刑合計28年6月。
柯文哲:我跑了台灣民眾黨就毀了
北檢偵結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起訴柯文哲等人。北院昨晚開庭近5個小時。辯護人以柯文哲患心律不整等病請求具保停押,柯文哲則說,「我跑了,台灣民眾黨就毀了」。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嫌起訴柯文哲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召開移審庭,決定柯文哲等5名在押被告是否繼續羈押。
北檢由主任檢察官林俊廷、檢察官廖彥鈞、檢察官林俊言蒞庭論告,柯文哲辯護律師鄭深元、蕭奕弘、陸正義到庭陳述。
檢方認為,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容積獎勵違法,且他做出的裁示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陳情、提領鉅款時間密接吻合,且北市府公務員多證稱市長交辦、不敢打市長臉等語,可見柯文哲仍有實質影響力。
檢方另指出,柯文哲至今的前後供述不符,犯後態度不佳,且本案尚有共犯、柯文哲隨行秘書許芷瑜滯留海外,仍有羈押之必要,建請法院羈押禁見。
柯文哲辯護人蕭奕弘則說,沈慶京提領鉅款的時間是常態性,檢方指控柯文哲涉收賄1500萬元是拼湊的結果;檢察官眼中的柯文哲是為了厚植己身實力,但在柯文哲的心中,是發展第三政治勢力。
蕭奕弘也說,柯文哲未達犯嫌重大,2次裁定羈押禁見均未提起抗告,且心繫台灣民主發展,無逃亡之虞。
辯護人陸正義說,若許芷瑜一天不回來,柯文哲是否沒有交保的一天,檢方以押取供,且柯文哲患有高血壓、心律不整、睡眠呼吸中止症,也曾接受心導管手術,另考量柯文哲父親患有癌症等病,期盼柯文哲能回家陪父親,以盡孝道,請求具保停押。
開庭最後,法官讓柯文哲進行陳述,柯文哲說,「我跑了,台灣民眾黨就毀了」,不可能落跑,至於交保金額要問妻子陳佩琪可以拿多少出來,錢不是問題。
柯文哲移審庭自昨天晚間7時30分開庭,中間二度休庭,至今天凌晨0時22分左右結束,時間長達近5個小時。法官庭末諭知,柯文哲還押候審室。
柯文哲臉書貼文表示,謝謝大家!有網友激動表示,「終於等到這一天,我們不會離開」。
柯文哲27日凌晨4時許在臉書粉專貼文表示,謝謝大家!短短兩個小時,湧來5百多則留言。網友紛紛表示,「阿北加油,大家辛苦了」、「謝謝法官,今晚大家的辛苦沒有白費!! 阿北保重身體!! 是時候該反擊這可悲的司法了」、「我覺得這位審判長壓力應該也很大」、「謝謝站出來力挺阿北清白的大家,這幾個月真的辛苦阿北了」、「期待早上盡快把阿北接回來」。
也有網友表示,「我們都沒放棄,柯P加油!」、「現場的小草們辛苦了,阿北加油」、「佩琪在幫你煮豬腳麵線了」、「113天,真的太漫長」、「終於等到這一天,我們不會離開」。
另外,柯文哲臉書在2時許曾發文提到,在法庭上終於看到了許久不見的柯主席,四個月過去,他的身形消瘦、面色憔悴,聲音因為長時間問訊變的沙啞,但柯主席依舊仔細聆聽檢方對他的指控,清楚的答辯,為自己捍衛清白,在接押庭上,檢方還是沒有拿出任何直接有力的證據。另外,該篇貼文也強調,第一,210萬合法政治獻金就是捐款;第二,檢方將沈慶京某個時間提領的現金,湊出接近1500的數字,指控成行賄,卻沒有任何收受的時間地點;第三,在檢方的起訴書裡,也證明橘子根本不是什麼大帳房。
應曉薇否認收沈慶京賄賂 願戴電子腳鐐求交保
北檢偵結京華城案,北院昨天召開移審庭,在押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否認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強調自己不曾試圖逃亡,願以戴電子腳鐐、每天簽到等方式換取交保。
應曉薇在庭中先向檢察官道歉,表示起訴書中形容她「犯後態度不佳」,但她並沒有貪污或犯罪,她也不曾帶沈慶京見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或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我跟柯文哲不熟,跟彭振聲也沒互動」,不能因為不承認自己沒做的事情就被指責。
她強調,民意代表替選民轉達訴求是天經地義,她8年前就接受京華城案陳情,直到現在才有人說這是弊案,且決定容積率是行政機關的權責,她沒辦法決定,她也不是起訴書記載任一個協會的負責人,卻被說收賄,「報告法官,我很委屈」。
應曉薇被控透過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台北市城市發展促進會、中華民國綜合格鬥協會、台北市綜合格鬥協會、中華民國職業技擊聯合會之名,收受沈慶京賄賂,並涉洗錢。
法官許芳瑜詢問,應曉薇是否如起訴書所言,在民國109至110年間,京華城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時,共收受沈慶京4500萬元賄賂。應曉薇否認此事,表示4500萬元是給5個協會的捐款。
至於是否有以向不配合者大量索取資料、指名特定人出席議員協調會等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的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的公務員行使職權,讓京華城取得20%容積獎勵,應曉薇回答,「我要做我都做不到」,因為她只是個議員,公務員才能審核並發建照。
洗錢部分,對於是否有叫議會辦公室助理陳佳敏自5協會帳戶內提款,並將款項轉挪作私人用途,應曉薇說,這不是事實,她不是任何一個協會的負責人,起訴書中記載的金錢流向也不正確。
檢方則指出,依據多名證人及被告證詞,5個協會的大、小章就放在應曉薇辦公室內,沈慶京也認為協會屬於應曉薇所管,才會將款項匯到協會戶頭,且這些錢最後都變成應曉薇個人私用。
檢方認為,應曉薇在8月27日當天就試圖逃亡,也有與沈慶京串證的事實,因此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建請法院羈押。
應曉薇辯護律師表示,民代為民喉舌的內容,准駁與否是行政機關的權責,應曉薇沒有違背職務的空間,而5個協會的存摺及印章在應曉薇辦公室,並不等於應曉薇可支配它們的款項運用。
律師指出,應曉薇不僅8月27日當天沒有逃亡意圖,更不可能拋下近百歲的失智母親滯留海外,加上她從18歲開始就是公眾人物,長相幾乎為全球華人所熟悉,根本無法逃亡,也沒有逃亡的原因跟必要。
律師並表示,應曉薇在看守所時身體狀況不佳,盼法院能透過電子腳鐐及每天簽到等方式替代羈押。應曉薇補充,當時因為低血壓昏倒,看守所有就醫紀錄及血流如注的照片。
許芳瑜詢問能提供多少金額保證金,應曉薇表示,因為房子都被扣押了,會請家人努力幫忙湊錢。
法院裁定理由
台北地方法院由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陪席法官楊世賢組成合議庭審理。合議庭閱卷後,昨天晚間分工審理在押被告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彭振聲的移審庭,今天凌晨做出裁定。
北院指出,審酌本案在檢察官偵查完備而提起公訴的情形下,且被告等人前經北院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重要證人於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本案已有相關證據可以佐證。
北院表示,刑事訴訟法採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下,檢察官應負實質舉證責任,法院並無接續檢察官實質舉證責任而依職權調查證據的義務,相關羈押原因於起訴後、法院審理中,應採取較為嚴格的認定,則依被告等人涉案情節、國家司法權有效行使、公共利益之維護及被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受限制的程度,並衡量比例原則,認為被告等人非不得以具保及其他必要處分方式替代而免予羈押,而認無羈押的必要。
北院指出,檢察官雖然指同案被告許芷瑜逃亡在外,但並未指出許芷瑜涉案的情節,另審酌本案相關證人均已經檢察官於偵查中傳訊,本案相關事實晦暗不明的風險已經降低,因此裁定5名被告交保。
場外群眾爆歡呼「法官謝謝你」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台北地院今天凌晨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場外聲援民眾得知後瞬間爆出歡呼聲,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說,將待銀行營業後籌錢交保。
北檢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昨天依貪污等罪起訴柯文哲等11人,並將5名在押被告移審台北地院。北院今天凌晨裁定柯文哲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黃國昌獲知訊息後在場外宣布,法官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但整個過程和程序中可看到,柯文哲所受到的委屈和檢察官試圖羅織罪名,但每個關心柯文哲和第三勢力者,從來都沒有放棄過。
他指出,接下來還有更辛苦的仗要打,這是為了台灣的民主和法治,會一直和柯文哲繼續走下去、不會放棄,今天早上銀行開門後,會想辦法籌錢將柯文哲帶回來。
現場數百名民眾聽到柯文哲可交保訊息瞬間,全場爆出歡呼聲,並高喊「法官謝謝你」。隨後在民眾黨多名民代輪番發表感言後,陸續平和離開聚會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