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憲法法庭:死刑有條件合憲,網路投票88%表態:支持死刑

台湾憲法法庭20日判決,刑法故意殺人罪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合憲,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如須合議庭一致決、三審要言詞辯論等。死刑釋憲宣判結果出爐,憲法法庭20日於司法院憲法法庭宣判釋憲結果,宣判死刑合憲,但須限縮適用範圍。根據最新的一份網路民調,高達88%的民眾反廢死,支持死刑。

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20日宣判有條件合憲。(郭吉銓攝)

(中華新聞通訊社台北21日電)憲法法庭20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故意殺人罪案件,檢警偵辦時沒有辯護人辯護、第三審審判時沒有強制辯護及言詞辯論、各級法院合議庭沒有一致決,被告行為時、審理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均不得科處死刑;被告受死刑諭知後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不得執行死刑。相關法規須修法。

根據判決,37名死囚均得援引此判決意旨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若聲請非常上訴成功,死囚的羈押次數及時期應重新計算。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於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7月間依憲法訴訟法延長宣判期間後,今天下午宣示判決。

判決指出,刑法第271條第1項、第226條之1前段、第332條及第348條第1項規定,所處罰的故意殺人罪是侵害生命權最嚴重犯罪類型,其中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情形。於此範圍內,不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意旨。

判決表示,民國88年4月21日修正公布的刑法第348條第1項規定有關「唯一死刑」部分,違反憲法保障生命權意旨,雖然已非現行法律,但這是2名聲請人確定判決適用的法律。

憲法法庭指出,刑事訴訟法未規定檢警偵辦故意殺人罪案件時,應有辯護人在場並為人民陳述意見,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被告之訴訟上防禦權及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意旨。有關機關應自此判決宣示之日起2年內,依此判決意旨修正相關規定。

憲法法庭表示,刑事訴訟法第388條規定,未明定故意殺人罪案件於第三審的審判時,應適用強制辯護制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被告之訴訟上防禦權及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意旨,自此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有關機關應於此判決宣示之日起2年內,修正相關規定。

憲法法庭指出,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規定,未明定第三審法院就故意殺人罪案應言詞辯論,才能判決死刑,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被告之訴訟上防禦權及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意旨。有關機關應於此判決宣示之日起2年內,修正相關規定。

憲法法庭認為,科處死刑之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法院組織法就故意殺人罪案件,未明定應經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才可以科處死刑,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及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意旨。有關機關應於此判決宣示之日起2年內,修正相關規定。

另外,憲法法庭指出,故意殺人案件被告於行為時或審判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不得科處死刑;故意殺人案被告受到死刑諭知後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不得執行死刑。有關機關應自此判決宣示之日起2年內,檢討修正相關規定。

各方回應:

總統府:尊重盼配套完善

總統府表示,總統賴清德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人權價值,讓法制更加完善。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下午表示,總統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人權價值,讓法制更加完善。

郭雅慧說明,憲法法庭判決認為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死刑制度合憲,並要求應有嚴謹的配套程序,這是台灣司法重要的里程碑。

郭雅慧進一步說明,總統理解台灣社會存在多元聲音,期盼全民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持續對話溝通;政府也會落實社會安全網,加強被害人保護,並期望朝野共同協力,讓法制既能維護社會治安,也更符合人權理念。

政院:尊重死刑有條件合憲 維護治安作為不鬆懈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透過媒體群組表示,行政院尊重憲法法庭判決,且將督促法務部依判決意旨修正相關規定,以符合人權保障及程序正義,而政府維護社會治安的決心與作為也不會鬆懈。

行政院20日透過新聞稿指出,有關憲法法庭針對刑法及相關法律中涉及死刑的規定作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就故意殺人罪的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認為死刑制度合憲,但不得以死刑為唯一之法定刑一事,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尊重憲法法庭所為的判決。

李慧芝指出,此次憲法判決也認為現行死刑制度應有嚴謹的正當程序,而基於人權保障與程序正義,有修正相關規定的必要,行政院將督促法務部依判決意旨,儘速會商司法院,檢討修正刑法、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及監獄行刑法等相關規定,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正當法律程序、被告之訴訟上防禦權,以及罪責原則。

她強調,政府維護社會治安的決心與作為不會鬆懈,並且也將強化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以兼顧人權維護及社會正義。

民進黨:尊重但盼配套符合社會期待

民進黨表示,尊重憲法法庭針對死刑制度合憲性判決,期盼後續相關單位針對判決意旨的配套措施,仍需本於維護社會治安、保障基本權利的原則審慎研議,符合社會期待。

民進黨20日下午表示,尊重憲法法庭針對死刑制度合憲性判決,期盼後續相關單位針對判決意旨的配套措施,仍需本於維護社會治安、保障基本權利的原則審慎研議,符合社會期待。

國民黨:幾乎宣示實質廢死

國民黨表示,對於釋憲結果表達遺憾;釋憲結果幾乎宣示實質廢死,彰顯民進黨恐怕仍會以分階段的方式,不顧民意反對,逐步推進廢除死刑。

國民黨20日下午透過新聞稿指出,憲法法庭透過空洞、適用不易的「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加以死刑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達到「實質廢死」目的,與絕大多數台灣人民感受有相當大的落差。

國民黨表示,民進黨在黨綱的「自由人權」章節直接寫明,「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同樣直指民進黨廢除死刑的終極目標。這次釋憲結果幾乎宣示實質廢死,彰顯民進黨恐怕仍會以分階段的方式,不顧民意反對,逐步推進廢除死刑。

國民黨指出,廢除死刑本來就是立法工作,更是政治問題。大法官的判決結果,雖然限縮範圍,但已經明確證明「死刑合憲」,民進黨主張廢除死刑毫無憲法基礎,應該清楚表態對於死刑態度,並修改廢死黨綱。尤其,總統賴清德身為民選總統,更應有明確態度,而並非用尊重釋憲結果,一筆帶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也召開記者會,回應憲法法庭的判決,黨團副書記長羅智強說,超過8成人民的憤怒之聲,對於司法正義的期待之聲,以及被害者家屬的心情,顯然大法官聽見了。

不過,羅智強也質疑,有條件合憲的判決,還是會衍生幾個問題,像是既然做出有條件合憲,已經經過司法三審定讞的死刑判決,請問民進黨政府、法務部,大法官說死刑合憲,要不要執行、何時執行。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雖然判決死刑合憲,但做了許多限縮,行政院、法務部應盡快釐清,37名死刑犯中,合乎要執行死刑的,應盡快執行,回應社會期待。她也呼籲檢察總長對犯殺警案、姦殺無辜女性等人神共憤、惡性重大案件,已遭罪刑確定者,不應再為其提非常上訴。

王鴻薇說,針對精神障礙犯不能判處死刑,考量過去不少重大殺人犯都以罹患精神病逃死,未來司法院要有嚴格科學認定,不要讓犯下重大刑案者能以精神障礙問題免死。她說,死刑合憲,就是過去國民黨一再的要求,至於限縮死刑的部分,希望還是要合乎社會的公平正義,以及合理的相關原則。

民眾黨團:判決實質提高死刑門檻

民眾黨團指出,判決實質提高死刑門檻,將要求刑事司法體系針對本次憲法判決結果,研擬配套措施,以回應民意的期待。

民眾黨團20日晚間透過聲明表示,死刑存廢牽涉高度對立的價值衝突,需透過社會充分對話溝通,司法機關的判決實質提高死刑門檻,在形成國家刑事司法政策的過程中,仍必須面對民意檢視,否則不但無助提升社會共識,反而擴大衝突。

民眾黨團指出,鑒於過往司法改革成果不彰,當前台灣民間對司法的信任度尚待提升,人民難以接受重大刑事案件罪犯在監獄經過矯正、教化後即可弭除再犯的疑慮。

民眾黨團指出,追求人權保障的同時,司法的公正性、正義價值的實現、法制矯正與教化功能亦不該偏廢。

民眾黨團強調,將要求刑事司法體系針對本次憲法判決結果,研擬配套措施,以回應民意的期待。

人權會:尊重死刑合憲判決 籲政府落實公約義務

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尊重,指判決結果影響台灣人權進步發展感到遺憾,但「人權是永遠的追求」,將持續投注心力於防制酷刑、改革監所處境等司法人權。

人權會20日傍晚透過新聞稿表示,對此判決結果影響台灣人權進步發展感到遺憾,但「人權是永遠的追求」,國家人權會持續投注心力於防制酷刑、改革監所處境等司法人權。

人權會指出,台灣社會對於死刑存廢問題上,長期存在重大爭議,維持極高比例的民意反對廢除死刑,是基於「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及「亂世用重典」等重要社會文化背景。但是國際上大多數國家的實踐經驗已經顯示,死刑在刑事制度上看似為被害人家屬及社會營造出猶如「替天行道」般的司法正義,實際上卻無助於犯罪過程的真相了解,也無法帶來更深層次的正義與補償需求,更無法有效預防類似悲劇的再次發生。

人權會提到,刑罰的嚇阻力應建立在周全的法制教育及公平審判,同時,產生犯罪行為的社會環境本身也有相對的責任。許多國家的司法數據與相關研究已經證明,死刑無法有效達成嚇阻作用或維持社會安定。剛好相反的是,從1990年至2020年美國廢除死刑的各州、1995年南非、1997年波蘭、1998年愛沙尼亞及2012年拉脫維亞等國,在廢除死刑後的謀殺率皆呈現下降趨勢。

人權會談及,即使科學已經高度發展,司法偵查與審判的知識、技術與工具有時仍難以全面釐清案件現場的真相,從而造成誤判與冤案,例如判決死刑後改判無罪的江國慶、蘇建和等三人、徐自強、鄭性澤、謝志宏等案,每一次改判無罪的宣告,都是對死刑誤判造成生命不可撤回錯誤的重大提醒。

人權會表示,廢除死刑已經成為人權保障的主流趨勢,全球約3/4的國家廢除死刑,截至2024年8月,共112國完全廢除死刑、9國廢除普通犯罪死刑、23國實質上廢除(即過去10年均無執行死刑),僅剩中國、北韓、伊朗、沙烏地阿拉伯等55個國家仍然保留死刑。聯合國大會也從2007年至2020年通過8次決議,疾呼各國暫停執行死刑,並朝向全面廢除死刑進行。越來越多的國家已選擇放棄這一無法逆轉的終極懲罰,展現對人權保障價值的堅持。

人權會指出,回顧2013年、2017年及2022年歷次兩公約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政府應將「旨在廢除死刑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項任擇議定書」納入國內法秩序,實現廢除死刑之宗旨,進一步保障生命權。此外,政府須檢驗、實現以修復式正義為價值的完整制度,回應並彌補被害人家屬,讓加害者終身承擔責任,並積極與社會各界溝通,尋求改變「應報式正義」與「賠償式正義」等傳統思維。

人權會強調,衷心希望國家應在充分尊重生命權及人性尊嚴的前提下,修復因犯罪造成的創傷,以守護在黑暗中期盼正義的被害人家屬,使每個人的權利及尊嚴都能獲得應有的保障。

民團:對判決結果遺憾

廢死聯盟等多個民間團體指出,對判決結果遺憾,且可看出死刑制度不如外界想像嚴謹,將持續協助37名死刑定讞個案。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等多個民間團體在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後,共同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濟南教會召開記者會。

廢死聯盟資料指出,如果憲法法庭堅守人權捍衛者角色,宣示死刑違憲,將引領台灣社會超越復仇、打破仇恨循環,開啟療癒創傷可能,很遺憾,憲法法庭未這樣做。

新聞稿表示,從判決看出,死刑制度不如外界想像嚴謹,且現行制度有諸多缺失,包含無全程強制辯護,判決無一致決,精神障礙被告未排除死刑適用在行為時、受審時、受刑時等問題,皆違反被告訴訟防禦權及正當法律程序。

廢死聯盟指出,37名死刑定讞個案大部分非直接故意或預謀,或非情節最嚴重罪行;憲法法庭判決提到,如沒直接故意,不得判死刑,即便直接故意,仍要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情節最嚴重罪行規定。

廢死聯盟表示,這是憲法法庭判決對死刑判決在實體條件限縮,但37名死刑定讞個案均涉及上述問題,所以法務部不應執行死刑,檢察總長應就不符合憲法判決意旨部分,協助37名個案提救濟。

廢死聯盟指出,台灣何時廢除死刑將是一條更艱難道路,將持續協助37名個案,並呼籲政府與民間要持續對話。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資料提到,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表達遺憾。憲法法庭判決是因在犯罪行為未達到最嚴重程度時,基於國際公約的要求,應節制國家刑罰權,因此再次宣示限縮死刑僅能適用最嚴重犯罪情況下,才能作為刑事制裁的手段。

民間司改會表示,同時對於審判程序,死刑為最嚴厲刑事制裁手段,應以最嚴謹程序,確認犯罪事實及正當法律程序,皆無任何疑義。

民間司改會表示,但這次釋憲案37名個案,王信福及邱和順是在有疑義法律程序下,如被告或證人遭刑求等所衍生的冤案,憲法法庭未在判決注意此問題,深感遺憾。

民間司改會指出,討論死刑存廢,不會在此判決後消失,但國家不應再藉此槍決人犯,緩解社會對嚴重刑事犯罪焦慮,必須直接面對問題。

新聞資料提到,政府應藉此機會,全面探討重大犯罪成因,如強化社會安全網建構,理解活生生的人經歷什麼之後,才成為社會眼中的怪物,進而避免類似悲劇再發生。

此外,也希望政府對重大刑案成因分析、個案追蹤、犯罪預防、被害人家屬補償及關懷,有更負責任及系統性的作為。

游盈隆喊「有智慧、雙贏」

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今(21日)在臉書發表評論,這是一個有智慧的釋憲,一方面朝徹底廢除死刑的目標邁進一步,另一方面也顧及廣大社會人心之所欲;他並認為可以說是一個「雙贏的情境」。

侯友宜:死刑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不能退讓

新北市長侯友宜在臉書寫下「不能落實正義的法條,只是空泛的文字;不能實踐正義的判決,只會傷害國人對司法的信心。」今受訪時再次強調,死刑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當前台灣的底線,絕對不能退讓。

侯友宜表示,昨天釋憲出來的時候,看到很多被害者家屬的呼籲,自己深感能夠理解他們的痛苦。他說,如果加害者不斷提出非常上訴,那被害者家屬要找誰上訴?要找哪裡的正義去申訴?

侯友宜強調,我們當前的社會不應該為加害者找過多的理由跟機會,要傾聽被害者跟他們家屬內心的椎心之痛,不能讓他再度的受到傷害。

至於日前1名日籍學童在深圳上學遭砍,侯友宜表示,任何暴力行為,尤其涉及到幼小孩子的傷害,是國際乃至全世界都不允許發生的,他也譴責任何的暴力行為。

網路投票88%網友驚人表態

根據《NOWnews》20日起在YouTube以「憲法法庭宣判死刑合憲,但須限縮適用範圍」為題發起網路投票,本次投票共有5個選項,分別為:「反廢死,支持死刑」、「認同大法官『宣判死刑合憲,但須限縮適用範圍』」、「支持廢死,認為廢死才是社會進步」、「不認同大法官,認為『但須限縮適用範圍』解釋空間太大」、「其他」。

截至21日早上8點,共有1.3萬人參與投票。其中「反廢死,支持死刑」獲得最多票,達88%;6%的民眾則認同大法官「宣判死刑合憲,但須限縮適用範圍」;4%不認同大法官,認為「但須限縮適用範圍」解釋空間太大;2%「支持廢死,認為廢死才是社會進步」;1%「其他」。

網友紛紛表示,「判死刑已經很不容易,判了死刑還不執行,浪費納稅人的錢。請那37個死刑犯立刻執行,已告被害者在天之靈,安慰還在世的親人」、「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能解決問題人物」、「保有死刑,那重點是否執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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