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昨天約談前北市長柯文哲,今天移送北檢複訊。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被檢察官諭知當庭逮捕,將向法院聲請提審。北檢表示,柯文哲有勾串之虞,因此當庭逮捕。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表示,柯文哲已接受調查近19小時,全力支持柯拒絕接受檢方長時間疲勞訊問,也呼籲法院提審時應審慎檢視逮捕程序合法性。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8月31日台北訊)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昨天約談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移送北檢複訊。柯文哲律師鄭深元表示,因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被檢察官當庭逮捕,將向法院聲請提審,以確認逮捕是否合法。
鄭深元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由於時間很晚了,柯文哲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訊問,因此主張拒絕夜間偵訊,柯文哲自有他的考量;另外,檢察官認為不能讓柯文哲離開,所以當庭諭知逮捕柯文哲,後續將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提審,由法官確認檢察官當庭逮捕的程序是否合法。柯文哲等待法官開庭時,將暫留北檢拘留室。
對此,台北地檢署發布聲明指出,今天凌晨檢察官於訊問過程中,柯文哲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曉諭柯文哲得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但仍遭柯文哲拒絕。
北檢表示,經審酌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若柯文哲未完成訊問程序,即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的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
北檢指出,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之規定,當庭諭知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但柯文哲及其辯護人表示行使提審權,目前程序進行中。
台北市京華城的容積率於柯市府任內暴增到840%,遭外界質疑護航業者。台北地檢署今年5月間分他字案偵辦,將柯文哲等人列為圖利罪被告,並指揮廉政署蒐證,約談彭振聲、台北市政府官員、原都市計畫委員等人說明。
檢廉調查,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求京華城容積案過關,涉嫌行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超過新台幣4740萬元,另有資金去向不明,檢廉8月27日、28日拘提應曉薇及約談沈慶京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廉查出,京華城於民國109年2月透過應曉薇找彭振聲,要求將陳情案送交都委會研議,遭彭振聲拒絕,後來因柯文哲交辦,彭振聲才組專案小組處理。檢廉質疑,京華城爭取容積多年未獲採納,柯市府卻一改過去政策,有必要釐清政策轉變原因。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廉政署搜索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的柯文哲辦公室、台玻大樓、柯文哲信義路住處及彭振聲高雄住處等地,並以被告身分約談柯文哲、彭振聲,以證人身分約談陳佩琪及彭振聲的謝姓妻子。
以證人身分約談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昨晚7時移送北檢複訊2小時後請回,民眾黨籍立委黃珊珊開車到北檢接陳佩琪離開。
彭振聲與妻子謝姓女子於昨晚11時許移送北檢,謝女已於今天凌晨請回。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昨天以被告身分約談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等人。北檢今天凌晨漏夜複訊,認為彭振聲涉犯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察官認為,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今天凌晨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彭振聲。羈押庭時間,仍待北院公布。
因應檢廉搜索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住家與辦公室等處,民眾黨中央委員會昨天下午召開臨時中央委員會,宣布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並由中央委員林富男、中評會主委李偉華及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擔任共同召集人,並由黃國昌帶領秘書長周榆修及中央委員舉行會後記者會,高喊「搜索政黨,用意何在」、「執政當局,出面說明」、「相信清白,柯P加油」等口號。
會議中達成以下決議:
第一,即刻成立中央緊急應變小組,並由中央委員林富男、中評會主委李偉華及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擔任共同召集人,並納入黨公職等擴大參與,配合司法調查期間維持黨務運作,全黨齊心挺主席。
第二,早上本黨中央黨部竟然遭到搜索,本黨第一時間就表明配合調查,但不應逾越偵查必要範圍,在告知未設有主席辦公室後,檢調仍執意於黨部同仁工作空間進行摸索式蒐證,意圖令人費解。
第三,究竟有何具體事證、正當性與必要性,如果一再配合政治攻擊與傳媒炒作,本黨嚴重要求執政當局出面說明。
第四,司法應依證據公正辦案,尊重偵查不公開原則,勿引導外界末審先判,侵害本黨及柯文哲主席名譽,同時譴責特定媒體捏造假新聞,製造抹黑柯主席言論。
小組共同召集人黃國昌說,現階段不會有代理黨主席的問題,中央委員會也沒討論這議題,全體中央委員都相信柯文哲清白。
民眾黨:法院應審慎檢視程序合法性
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表示,柯文哲已接受調查近19小時,全力支持柯拒絕接受檢方長時間疲勞訊問,也呼籲法院提審時應審慎檢視逮捕程序合法性。
緊急應變小組表示,柯文哲自30日清晨7時,因檢察官持搜索票至住家搜索,即主動配合調查。在經由廉政署之馬拉松調查訊問,於31日凌晨0時30分始移至台北地檢署複訊至凌晨2時許,至此調查程序已近19小時。
緊急應變小組指出,歷經如此漫長之配合調查訊問,柯文哲向檢察官表示拒絕夜間訊問,然而檢察官堅持繼續夜間訊問。為繼續拘束柯文哲之人身自由,檢察官遂於凌晨2時許對柯文哲當庭諭知逮捕。對此逮捕程序之合法性,柯文哲之辯護人表示將向法院聲請提審。
緊急應變小組強調,對於柯文哲捍衛自身之合法程序權益,拒絕接受檢方長時間的疲勞訊問,民眾黨全力支持,並呼籲法院於提審程序中,審慎檢視上開逮捕程序之合法性,還給柯文哲應有之公道。
以下為京華城容積率案大事記:
–民國80年2月13日,京華城申請由工業區變商業區,捐贈基地面積30%作公園廣場用地,計畫書記載容積率是依整個基地面積計算為392%(560%乘70%),允建樓地板面積不低於原申請執照樓地板面積(12萬284.39平方公尺)。
–107年1月18日,監察院自102年起9次函詢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事宜並提調查報告,105年提糾正意見、106年質問再提審核意見,北市府依監察院糾正及審核意見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並刪除保障樓地板面積規定,且載明容積率為560%。
–109年3月17日,京華城向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陳情,提3項內容包含,80年都市計畫保障權利應包含容積率560%、大街廓整體開發、允建樓地板面積不低於原申請樓地板12萬284.39平方公尺。柯文哲19日交辦都市發展局。
–4月15日,台北市都市發展局簽呈柯文哲,請求核示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內刪除「允建樓地板面積不低於原申請樓地板12萬284.39平方公尺」,提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研議,柯文哲親核專簽核准此案送都委會。
–5月21日,台北市都委會第765次委員會議研議案,決議組京華城案專案小組。
–6月20日,台北市都委會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
–6月23日、7月1日,應曉薇替京華城在議會辦公室召開2場協調會,後續出現「方案4」進台北市都委會審議。
–7月16日,台北市政府與京華城的行政訴訟結果出爐,市府勝訴,京華城提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判決京華城允建樓地板面積12萬餘平方公尺為一次性保障。
–7月30日,台北市都委會第768次會議,針對法定容積率560%無異議,尊重陳情單位與市府所提「方案4」,並送大會研議,「方案4」內容是為發揮此基地可帶動松山地區特殊性,可申請包含智慧建築等獎勵項目等,但相關容積獎勵項目應符合公益性與對價性等通案原則,並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及程序辦理。
–8月19日,京華城函送都市計畫變更草案給台北市都發局,引用都更容獎辦法爭取容積獎勵。
–9月21日,台北市都發局退回草案要京華城釐清引用法令條文的適法性。
–10月12日,台北市都發局召開「為京華城公司提出修訂細部計畫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以增列相關容積獎勵項目」專家學者諮詢會議,要求刪除容獎項目或額度等。
–10月26日,京華城函送修正後都市計畫變更草案給台北市都發局。京華城都市計畫審議期間,歷經2次專案小組及2次委員會審議。都發局隔天依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公開展覽,包含獲容積獎勵20%、容積獎勵加上容積移轉以基準容積50%為上限。
–11月11日,柯文哲親自簽核京華城都市變更計畫公告。
–11月17日,北市府公告此案公開展覽30天。
–110年9月9日,京華城案通過第783次北市都委會決議修正通過。
–11月1日,申請單位京華城提案前,經北市都委會研議,市府受理後經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後續公告實施京華城細部計畫案。內容為申請單位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修訂都市計畫,訂定容積獎勵20%,因此,法定容積560%加容積獎勵20%為容積率672%。
申請單位另辦理容積移轉30%,總容積率達840%,也就是法定容積560%加容積獎勵112%與容積移轉168%。
–113年1月29日,監察院糾正台北市府在欠缺法令依據創設容積獎勵項目。
–5月12日,因京華城等案,日前遭民眾告發,台北地檢署分他字案偵辦,案由為貪污治罪條例,柯文哲被列被告,並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蒐證、調卷及了解。
–8月29日,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查出陳情過程涉賄,27日拘提應曉薇;檢廉28日搜索、約談沈慶京等人。檢察官複訊後,29日凌晨將應曉薇、沈慶京聲請羈押禁見。
–8月30日,台北地檢署30日指揮廉政署搜索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的柯文哲辦公室、台玻大樓、柯文哲信義路住處及彭振聲高雄住處等地,並以被告身分約談柯文哲、彭振聲,以證人身分約談陳佩琪及彭振聲的謝姓妻子,移送北檢複訊。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查出涉賄,聲押禁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獲准。
(作者:曉港 綜合各媒體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