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釋憲 賴清德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藍籲大法官守護憲法使命

賴清德簽署國會職權修法法案,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6月24日訊)賴清德今天針對國會職權修法發表敞廳談話表示,他已依據憲法於稍早完成簽署並在今天公布法案,但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民眾權利,他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賴清德表示,一個月前,他在這裡宣誓就職總統,向全國民眾承諾,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因此,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他已經在稍早依據憲法規定完成簽署,也將在今天公布法案。

賴清德說,立法院這次修法,除了在審議程序,引起社會高度疑慮,相關規定更對憲法的權力分立和制衡原則,造成危害風險,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民眾權利,他宣布,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規範不得反質詢,而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民進黨團批評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法案內容涉及違憲擴權,場外則聚集大批民眾抗議, 訴求「沒有討論 不是民主」,要求退回法案。儘管法案已三讀通過,但爭議仍未平息,民進黨團已表態將聲請釋憲、行政院則有移請立院覆議救濟手段,成為下一階段朝野攻防焦點。

藍籲大法官守護憲法使命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總統府、行政院、民進黨鋪天蓋地反對國會改革,國民黨團呼籲大法官守護憲法使命,讓台灣能夠成為民主國家。

賴總統今天針對國會職權修法發表敞廳談話表示,他已依據憲法於稍早完成簽署並在今天公布法案,但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民眾權利,他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回應賴清德總統敞廳談話」記者會,黨團總召傅崐萁、書記長洪孟楷、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及立委羅智強共同出席。

傅崐萁說,「賴總統請您不要提出暫時處分」,應該勇敢面對國會、人民,同時也呼籲大法官拿出司法的良心,對國會改革法案做出合憲的判決,讓台灣能夠成為民主國家。

羅智強表示,「大法官是憲法的守門人,不是綠色的看門狗」,雖然現任大法官都是民進黨提名的,但是也有守護憲法的使命與法律專業的良心,希望大法官想清楚身上的神聖職務,是否要配合民進黨起舞。

洪孟楷說,民進黨在野的時候強調國會改革的重要性,而現在執政演都不演了,直接出來否定。

他指出,任何人不應該以大法官自居,在大法官還沒有釋憲之前,就應對依照民主程序通過的法律有基本的尊重和遵守,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基本常識,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應該謙卑。

洪孟楷質疑,賴總統今天出面只有一個重點,就是「要公告的法令,賴清德不遵守」,所以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賴清德不願意前來,這就是賴總統今天敞廳談話給大家的唯一重點。

林思銘說,總統府、行政院、民進黨鋪天蓋地反對國會改革,賴總統今天再親自上火線認為立法院修訂的法律違憲,「總統是以大法官自居嗎?」他質疑,總統帶頭違反權力分立的原則,有失分際。

林思銘表示,國會有沒有擴權,人民權利有無受到侵害,不是總統說了算,法律有無抵觸憲法,審理的權限是在憲法法庭,總統並沒有違憲審查權,不能個人認為法律違憲而說律法違憲;即便總統認為法律有違憲之虞,也要盡到總統守護憲法的角色,依照過去的憲政慣例機制,而不是帶頭說違憲。

新北市長侯友宜上午出席市政行程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總統一定要面對民意,絕不能以政黨利益優先,如何團結朝野、推進福國利民政策,尤其興利時除弊也很重要,讓事情透明清楚,有待政府以此力量團結全國人民,讓興利除弊案子展現給人民看見。

賴清德籲國會職權修法釋憲結果前不宜行動 黃國昌:把自己當太上皇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說,法律公布就已生效,賴清德真的把自己當太上皇嗎,提出要求的法律依據為何。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張啓楷上午舉行記者會。黃國昌會後受訪表示,法律公布後就已生效,他要公開請教賴清德,要依照個人意志讓生效的法律凍結嗎,賴總統提出這樣要求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黃國昌質疑,什麼時候中華民國的法律,是由總統直接下令,雖然公告了但釋憲結果出來前大家都不要動,「賴清德總統是真的把自己當太上皇嗎?他講的話比大法官還沒做出的緊急處置,還更有憲法效力?」

黃國昌說,對於釋憲他不做任何預設,就按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一步一步走。且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當立法院維持原決議時,行政院長應該接受,「請問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接受沒有?」還是已接到賴總統指令,不願意履行憲法義務。

黃國昌表示,期待在憲法法庭上,把各自主張說清楚,不要再用假訊息欺騙人民,造成社會對立。很遺憾從媒體報導看到,要釋憲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不派人參加言詞辯論,民進黨團不是說「沒有討論沒有民主」,公開辯論不願意、連憲法法庭言詞辯論都不去,這是民主政黨該展現的態度跟行為嗎。

院際調解權部分,黃國昌說,中華民國憲法經過7次修憲後,藉由增修條文修補,總統在憲法地位早就不一樣,憲法第44條的院際調解權能適用範圍還有多少,學者有很多評論。目前的行政權就是總統一把抓,否則賴清德怎麼會在總統府下設3大委員會,「總統只是行政權的代表,他要怎麼行使院際調解權」。

黃國昌指出,請教賴總統,去年是哪位總統候選人在電視辯論中,公開跟台灣人民說總統有義務到立法院國情報告、接受立委詢答。如果賴總統主張這是違憲,「要不要針對去年在政見發表會時,用自認違憲的主張騙選票,跟全台灣人民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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