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台新法授權法院管轄和審判外國國家

中國9月1日推出一部新法,將從2024年1月1日開始實施。這部《外國國家豁免法》授權中國法院管轄和審判外國國家,以“對等”反制外國司法對中國國家的起訴審判。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9月4日訊)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9月1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國家豁免法》,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據中國外交部條法司司長馬新民9月2日在中國央視解釋說,近年來,一些外國法院受理“反華分子”針對中國國家的“誣告濫訴”。這部法律將可為中國進行對等反制提供堅實法律依據。

據中國新華報業介紹,該法共23條,主要包括六方面:

一是,確認外國國家原則上在中國法院享有管轄豁免,同時明確我國法院可就外國國家六類非主權行為引發的訴訟行使管轄權,如涉及商業活動引起的訴訟、相關非主權行為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害引起的訴訟等。

二是,規定外國國家財產在中國法院原則上免於強制措施,但對於外國國家的商業活動財產,中國法院可在一定條件下強制執行。

三是,該法適用於外國國家,包括三類:國家本身,國家的機構和組成部分,以及代表國家行使主權權力的個人和實體。

四是,確認中國外交部在處理外國國家豁免案件中的作用。主要兩方面:一是就有關國家行為的事實問題向法院出具證明文件,二是就涉及外交事務等重大國家利益的問題出具意見。

五是,規定對等原則。外國給予中國國家及財產的豁免待遇低於該法規定的,中國實行對等原則。

六是,明確適用於外國國家豁免案件的特殊訴訟程序。

據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表示,香港和澳門應跟隨中國這個“外國國家豁免法”體現的規則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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