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週四(6月15日)以九成的壓倒性票數通過一項支持香港的決議,促請港府立即釋放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以及其他因《港區國安法》被定罪或羈押的民主派人士,並撤銷他們所有控罪;決議又再次呼籲歐盟理事會制裁特首李家超及其他被指壓制香港人權的中港官員;並要求廢除《港區國安法》。中國強烈譴責議會「不自量力」、公然為反中亂港份子「撐腰」。
在有534席的歐洲議會,昨以483票贊成丶9票反對丶42票棄權通過一項不具約束力的決議,當中訂明,自《港區國安法》2020年中落實後,香港的基本自由丶法治及司法獨立以令人震驚的速度惡化,而中國的做法亦完全違背了「一國兩制」原則丶《中英聯合聲明》及《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決議除上述訴求外,還點名黎智英丶何俊仁丶戴耀廷丶鄒幸彤丶李卓人丶黃之鋒和何秀蘭等民主派政治犯,指他們在等候審訊的漫長過程中,一般會被長期羈押,健康情況堪虞。
決議又呼籲當局停止為新聞工作製造障礙;並譴責中國政府企圖針對流散在歐盟的香港人,又再次呼籲歐盟成員國暫停和中國及香港的引渡條例。
歐洲議會又敦促歐盟駐港辦事處加強工作,包括加強法庭觀察丶定期彙報重要庭審,並向港府提出探監要求。
動議發起人之一的斯洛伐克籍議員萊克斯曼(Miriam Lexmann)在決議通過後指出,歐盟必須作出有原則且明確的回應,包括對責任人實施有針對性的制裁,以及重新審視香港的國際地位。
中港政府對議案表達強烈不滿及嚴厲譴責
不過,中港政府對議案表達強烈不滿及嚴厲譴責。港府表示,李家超領導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天經地義丶光明正大丶理直氣壯,批評歐洲政客為政治目的和利益,罔顧事實,抹黑《港區國安法》。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稱,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任何權利自由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亦不可侵犯社會公益。黎智英等犯罪分子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繁榮穩定,香港司法機關依法公開審判,是合理的必然之舉。
該聲明批評,歐洲議會「公然為黎智英等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叫囂制裁中方官員」,是一場為撈取政治資本的卑劣表演,呼籲議會「認清形勢」、「收手噤聲」,停止「威脅制裁的霸凌行徑」及「以港遏華、不自量力的痴心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