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日 馬英九:不只反暴力「還要制裁」

國際人權日 馬英九籲強化保護婦女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12月10日訊)”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1948年的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世界人權宣言》如是說。前總統馬英九上午出席「反暴力16天運動30周年記者會」,致詞時強調他非常重視婦女的權益,在保護婦女人權免於暴力傷害的同時,不只要做到拒絕、反抗,還要制裁,絕對不能讓傷害婦女的人逍遙法外。

國際蘭馨交流協會今天舉辦記者會,呼籲「終結性別暴力」,記者會上包括總會總監汪呂寶蕉、馬英九、世界聯盟理事潘維剛等人都出席,會場上眾人一同刺破汽球,象徵打破性別暴力,讓婦女平權議題得以被重視。

馬英九今天表示,他擔任總統時,將聯合國防止歧視婦女公約,透過立法院變成國內法,提升婦女權益;他認為,保護婦女人權,不只要做到反抗、拒絕,更要制裁,不能讓傷害婦女者逍遙法外。

根據調查,每小時全球有超過5名婦女或是女童被家人殺害,暴力侵害婦女和女童的行為仍是世界上最普遍的侵犯人權行為。汪呂寶蕉表示,該協會希望透過平權觀念的傳遞,讓女性擁有正向的思維,為自己及家人創造美好,進而讓社會互動充滿和平。

馬英九在世界人權日的今天,出席了由國際蘭馨交流協會中華民國總會所舉辦的「反暴力16天運動30周年記者會」,他在致詞時表示,戰爭是對人權傷害最大的行為;今年聯合國的主題,則是要結束對婦女與女童的暴力行為,鼓勵、呼籲各國政府合作,支持婦女運動。

馬英九認為,他從事公職以來,重視婦女權益,1990年代政府修憲時,他擔任不分區國大代表,參與修憲工作,在增修條文第10條,納入「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這條文非常周延,因為是促進兩性實質平等,不是只是形式平等,這非常重要。

馬英九指出,他在擔任總統時,持續保障婦女地位,提升婦女權益,聯合國在1979年通過聯合國防止歧視婦女公約,他把公約透過立法院變成國內法,提升婦女權益。

馬英九也說,他非常重視二戰時期,慰安婦所受到的殘害,中國大陸、韓國分別有20萬名慰安婦,台灣雖然只有1200位,但即便只有一個人受害都不能同意,所以他在2、30年中,與前慰安婦保持聯繫,幫忙募款爭取補償。

記者會並邀請水墨畫大師余勝芳,他在馬英九的見證下,現場創作一幅達摩畫,並將畫作致贈給國際蘭馨交流協會,此畫作日後將義賣,所得全數捐出,做為兩性平權與婦女公益使用。

記者會上,在馬英九的見證下,汪呂寶蕉將10萬元美金支票贈給SOPOTIMIST INTERNATIONAL,由世界聯盟理事潘維剛代為接受,作為因戰争而受迫婦女的教育啟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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