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襲擊港人 中國駐曼城總領事:我的職責

香港示威者在中國駐曼徹斯特領事館被襲擊的事件有新發展,中國駐曼徹斯特總領事鄭曦原終於承認參與襲擊,他稱”這是我的責任” (It’s my duty),狠批示威者侮辱中國領導人。而英國國會再次就事件進行緊急質詢。

中國官方在回應此事件時一再強調,希望英方按照《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處理此事。

該事件涉及外交人員,也牽扯到外交豁免權問題。

英國外交部確認,若警方有足夠證據控告中國官員,會要求中國領事館撤銷涉事人士的外交豁免權,不然將有外交後果。

中國駐曼徹斯特總領事鄭曦原接受英國“天空新聞”(Sky News)訪問

“不認不認還需認” 鄭曦原以職責所在爲己辯護

英國曼徹斯特中領館襲擊事件發生三天後,被英國議員指控參與襲擊的中國駐曼徹斯特總領事鄭曦原終於打破沉默,接受英國“天空新聞”(Sky News)訪問,現身說法。鄭曦原聲稱,自己“沒有襲擊任何人”,強調自己“是和平的”,卻被記者反駁“這不對,作爲一個總領事,你抓了那個人的頭髮。”

在記者一再逼問下,他才承認有參與襲擊,但就強調“這是我的責任”(It’s my duty):“對啊,這只不過是因爲那個人侮辱我的國家,我的領導人。我認爲這是我的責任。(包括抓他的頭髮?)對啊!我認爲任何外交官面對這樣的行爲,都會這樣做。”

現場照片顯示,當日鄭曦原曾拉扯香港示威者Bob的頭髮,並把他抓進領事館範圍。被問到作爲一位在英高級外交官,這樣的行爲是否可以接受?鄭曦原以“事態緊急爲由”,爲自己的行爲辯護。 “我認爲這是緊急情況,那個人威脅我同事的生命,我們嘗試控制場面。”

鄭曦原去信曼城警方,形容示威者的橫幅上“有大量冒犯性的圖像和口號”。他向天空新聞表示,事件的嚴重性正在於此,形容“每個人都不會接受”。

他更批評曼城警方沒有協助保護領事館職員,讓他們遭“襲擊受傷”,中國外交官只能保護自己。

在事件中遇襲受傷的港人Bob,週三(19日)在英國國會議員陪同下見記者,強調自己當時是“被拖進領事館”,並被多人襲擊,全身多處留有傷痕。他形容鄭曦原行爲野蠻,重申當時正進行和平示威。

中國駐曼徹斯特領事館工作人員正在把示威者扯入領事館內進行毆打。(2022年10月16日)

英外交部警告或要求中方撤銷外交豁免權

而英國國會下議院週四(20日)再度就事件進行緊急質詢,是三天內的第二次。多名議員質疑,鄭曦原已經承認參與施襲,爲何政府還不採取更多行動,包括把涉事外交官列爲“不受歡迎人物”(persona non grata),把他們驅逐出境,送回中國。

英國外交國務大臣傑西‧諾曼(Jesse Norman)表示,政府正等候曼城警方調查後提供詳細資料,目前已指示英國駐華大使,就中國領事館職員的行爲向中國外交部表示深切關注。

諾曼說:“讓我重申,如果警方決定,他們已有足夠證據控告任何官員,我們期望中國領事館會撤銷這些官員的外交豁免權,如果他們不這樣做的話,將會有外交後果。”

英國外相柯維立(James Cleverly,又譯祁湛明)亦在推特上確認傑西‧諾曼的說法,更以“駭人聽聞”(appalling)形容事件。

不過英國政府的說法,卻無法讓議員滿意,有議員甚至要求先把涉事者驅逐出境,讓他們重新申請入境。

全英港人則全力就事件發聲,全英至少8個城鎮週日(23日)都會有遊行集會等活動,聲援遇襲港人。其中在倫敦,主辦單位計劃由唐寧街首相府遊行至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向中國領事館人員的襲擊行爲說不 。

什麼是外交豁免權?

事件發生後,外交豁免權的問題即刻浮現。英國議員阿夫扎爾·汗(Afzal Khan)的選區在曼徹斯特,他在議會發言中提到,鄭曦原身為總領事,因此不能被起訴。

「各國領事都享有外交豁免權,也包括任何外交代表,甚至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都擁有。」一位要求匿名的普通法地區執業律師向BBC中文表示,這一規定來自1961年通過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31條第1款,即外交代表對接受國之刑事管轄享有豁免。

1963年出台的《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是在《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基礎上訂立,詳細闡述領事關係、特權及豁免等相關內容。

英國和中國都是《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的締約國。事實上,全球已有192個國家簽署了這一公約,僅在英國就有2.3萬人享有這一特權。

「注意這裏的用詞是『豁免』,這意味著原本該國是有管轄權的,但是出於特殊考慮,放棄了這種管轄權。」上述律師表示,但這種豁免權不是絶對,也有例外情形。

首先,為什麼要給予外交官們豁免權?根源是各國外交代表的職務需要,比如《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開始部分就說,「確認此等特權與豁免之目的不在於給予個人以利益,而在於確保代表國家之使館能有效執行職務」。

「換句話說,為了保障外交代表的工作不受其他國家的限制和干涉,因此各國都給予管轄豁免。」上述律師表示。

因此,要考慮涉事外交人員是否在執行公務。公約就規定,外交代表能主張豁免的事項,以執行公務職權範圍內的行為為限。

具體到這個案例,鄭曦原在接受天空新聞台(Sky News)訪問時,記者稱視頻顯示他曾拉拽一名男子的頭髮。鄭曦原稱,「那是因為他侮辱我的國家,我的領導人……我認為那是我的責任。」

外交關係公約還有三項例外,簡單來說就是外交代表在當地的不動產相關訴訟,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進行遺產相關訴訟,以及公務範圍之外的商業活動的訴訟。

上述律師表示,尤其是第三項,英國法院在今年7月的一起案件中,判決一位沙特外交官無外交豁免權,因為涉及他非法剝削一位菲律賓家庭傭人,屬於商業活動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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