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中的其中一名被告喬映瑜,2020年底在中國被判囚兩年,22日刑期屆滿出獄返港,被轉交香港警方。喬映瑜返港消息讓12港人案再度受矚。
喬映瑜2020年初涉及上水製造炸彈案被通緝,返港後警方馬上拘捕,先被帶到天水圍警署接受調查。
12名港人在2020年8月涉嫌坐船偷渡離港前往臺灣,被中國海警抓捕。其中喬映瑜和同案的鄧棨然,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分別判監2年及3年。
至於其餘10人早前已被送回香港。除了李宇軒的案件分拆處理,其他被告均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7人今年7月中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除了喬映瑜22日被遣送返港外,目前鄧棨然是12人中唯一仍在中國服刑的。
李宇軒是12人中唯一身負國安案件的人,李宇軒拒絕了家人聘請的律師,原因不明。2021年8月,李宇軒在高等法院認罪,罪名是“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情牽涉已停運的《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李至今被關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根據建制派媒體說法,李宇軒都認罪。但是家屬對於在哪裏找律師、認罪之後被關押何處,以及他的身心狀況,因爲家屬無法探視,目前處於斷絕的情況。在家屬要求下,沒有進一步調查或延伸。
對12港人“棄保潛逃”的控罪,指的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條︰獲保釋者無論是無合理因由而沒有如期出庭,或者有合理因由但無盡快歸押,均屬犯罪。它的最高刑期是監禁12個月,而“妨礙司法公正”最高刑期是監禁7年。
張俊富的代表律師張耀良是前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的師父,他說,“現在用‘妨礙司法公正’告他們,是引用一個嚴重罪名告棄保潛逃,不是不可以,但我認爲法庭應該考慮其實質是棄保潛逃。”
至少13名人權律師被當局約談,6名律師退出代理工作。曾是12港人關注組的岑敖暉、朱凱廸均身在獄中,媒體相繼停運,移民潮浩浩蕩蕩,一年間約9萬人離港。
2020年底香港對12港人判決,12月30日判決後,1月16日香港民主派大搜捕朱凱迪等共47人被補,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1月獲保釋,隨後在2月9日取消,一個星期後,港府加控黎智英涉嫌協助12港人案之一的李宇軒潛逃臺灣,2021年9月鄒幸彤等7名支聯會成員被指涉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捕。
除了香港關注組外,中國的辯護律師仍被全天候監視,曾經代表12港人的中國人權律師盧思位、任全牛,早在2021年初被當局吊銷牌照,他們走完複議程序,沒人回覆、沒人受理,他們說像“黑洞”一樣。盧思位曾去當地法院上訴,一度被警察壓倒、跪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