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分配” ,致富还光荣吗?

腾讯对公益慈善投资千亿

习近平8月17日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会议指出应“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根据中国媒体的引述,这一概念出自经济学家厉以宁在1994年出版的《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一书。“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包括三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是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的分配,第二次分配是由政府按照兼顾效率和公平原则,侧重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这一收一支所进行的再分配。第三次是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资源捐赠而进行的分配。”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苏京春本周在新浪财经专栏撰文解释,“所谓第三次分配,就是个人和企业出于自愿,在习惯、道德以及机制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赠出去,主要内容是慈善捐赠,形式可以呈现出社会所需的多样化,但最终结果是通过收入阶层中的富裕人群资金流向相对贫困人群而实现社会收入转移,以此来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形成补充。”

文章指出,中国初次收入分配导致了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再分配虽然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但是力度还很不够,亟需以企业和个人为参与主体的第三次分配来帮助实现缩小收入差距的目标。

中国经济研究学者、德国维尔茨堡大学汉学系教授费多丽(Doris Fischer)说,就她所知“第三次分配”是一个仅在中国论著中出现的说法。她表示,分配不公在中国并非新问题,而新冠疫情甚至加剧了这一现象。这一不公与中共的意识形态基础是矛盾的。“中国政府试图通过建立社会保障系统,即所谓的二次分配来缓解这一矛盾,并用人人都可以实现社会进阶的‘中国梦’来予以粉饰。但现在看来,习近平认为这些还不够。”

数十年来,中国企业和富豪对社会的慈善捐助并非乏善可陈。不过近期一些企业似乎还是感到了“三次分配”的压力。本周中央会议的新闻刚发布,腾讯就宣布再次增加500亿元资金,启动“共同富裕专项计划”,在诸如乡村振兴、低收入人群增收、基层医疗体系完善、教育均衡发展等民生领域提供持续帮助。在四个月内,腾讯已规划投入1000亿元资金。

费多丽认为,如果对共同富裕的呼吁仅满足于一些超级富豪和成功企业参与捐助或慈善项目,那这不过是象征性的政策,也不会让富人真的受到实质性冲击。不过看来官方所谓的“三次分配”将成为中国社会福利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

财政专家苏京春在文章中列出了中国在“三次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一,慈善机构筹款能力仍有提升空间,第三次分配力度还有待提升;第二,参与第三次分配的主体仍然以企业为主,个人积极性仍有调动空间;第三,第三次分配关注的领域较为传统,对“大慈善”领域的关注仍不足;第四,尚未开征遗产和赠与税,第三次分配开展缺乏持续资金基础。

费多丽则指出另一个值得注意之处:三次分配的运作机制不同于二次分配,捐助和善款的出资方一般对款项的使用目的是拥有发言权的。“通过社会保障和税收来实施的福利项目,基于普遍适用的规则,理论上所有适用范围内的人均可获益。因此,企业和富豪更很愿意以参与‘三次分配’来表明自己承担了社会责任,而不是缴纳更高的税赋,因为在前者,他们可以对资金的使用施加影响。”

当然,“三次分配”只是中国政府为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准备的杠杆之一,政府能更直接调控的仍是包括税收、社保的“再分配”环节。中央财经委的会议指出,政府的目标是“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有关领导层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

长期关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费多丽还提到另一个问题:什么是一个社会可以普遍接受的收入、资产和财富?“在中国是否会引发一场有关讨论,是个有意思的问题。”费多丽说,迄今为止,大多数中国人并没有将拥有财富视为一种应该批判的现象,“但如果‘致富’被一概至于怀疑之下,不再是政府所希望的,那将对中国经济、对企业承担经营风险的积极性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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