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韓國前總統李明博涉貪 終審判17年須入監服刑 由 中華時報總編室 - 编发 2020年10月29日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圖)被檢方指控貪污並收受三星公司賄賂,首爾最高法院最中維持二審原判處有期徒刑17年、罰金130億韓元、追徵犯罪所得57.8億韓元。(韓聯社提供) (中華時報/華聞社首爾29日綜合外電報導)韓國最高法院今天對前總統李明博貪汙受賄案進行終審,維持二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7年,罰金130億韓元、追徵犯罪所得57.8億韓元。 韓聯社報導,二審法院曾取消李明博保釋資格,當庭逮捕。李明博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對此予以駁回,李明博將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