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警和的士司機危險駕駛 法庭批撤銷檢控傳票

中華時報/中華新聞通訊社香港24日電)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提出私人檢控,控告涉嫌危險駕駛的的士司機鄭國泉,以及去年11月在西灣河開槍的警員,律政司申請撤銷檢控,獲法庭批准。

許智峯對裁決感到失望,認為律政司指案件證據不足是荒謬。他會與律師團隊商討,希望提出司法覆核。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提出私人檢控,控告去年11月在西灣河開槍的警員,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等罪。律政司早前介入案件,申請撤銷檢控。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法庭批准撤銷檢控傳票。

律政司一方表示,已考慮警方獨立調查小組的報告及證據,包括被告的陳述,指出被告是為防止罪案發生、自衛而使用合理武力。

律政司提到,留意到許智峯一方不打算傳召中槍的人士作控方證人,認為會影響被告獲公平審訊的權利。另外,無足夠證據,亦無合理機會將被告定罪,認為案件的表面證據並不成立。

許智峯提出私人檢控,控告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向一名男生開槍的警員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一項發射槍彈罔顧他人安全罪及一項處理槍械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罪。

許智峯提私人檢控的士司機危險駕駛 法庭批撤檢控傳票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提出私人檢控,控告的士司機鄭國泉去年10月在深水埗危險駕駛,的士剷上行人路,律政司早前介入案件,申請撤銷檢控。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法庭批准撤銷檢控傳票。

律政司一方表示,已考慮警方獨立調查小組的報告及證據,包括被告的陳述書、附近閉路電視片段等,指出被告案發時被人用武器攻擊,無證據顯示被告當時控制的士及危險駕駛,考慮各方證據後,認為無足夠證據證明被告的控罪,亦沒有合理機會將被告定罪,認為表面證據不成立。

許智峯提出的私人檢控,指被告鄭國泉涉嫌去年10月6日在深水埗駕駛的士剷上行人路撞人。

許智峯早前批評,律政司沒有交代決定的理由,「連調查都沒有進行,便作出撤控決定,做法黑箱作業,是官官相衛,為保護警隊,不問是非黑白。」他重申私人檢控是市民的法律權利,認為鄭若驊是向市民和國際社會表明,特區政府是以人治取代法治。他表示將去信要求律政司交代介入私人檢控的原因,亦會與團隊商量,在短期內考慮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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