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再提堂 梁頌恆闖立法會非法集結案上訴

15名民主派人士分別被控在去年8月及10月反修例期間,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以及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

其中一名被告、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反對控方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表示過往沒有案例顯示,被告所面對的罪行牽涉刑期超越裁判法院的司法權,即兩年的上限,因此將案件轉介至區院屬不當,要求控方提出理據,並希望法庭給予4個星期時間處理,假若理據不足而控方堅持要到區院審理,辯方會考慮申請司法覆核。

控方表示,已經考慮所有理據,包括被告和證人的人數,案件的複雜程度和嚴重性等。

15名被告的控罪涉及4次集會遊行,包括去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8月31日遊行、10月1日國慶日遊行,以及10月20日的遊行。被告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多名現任及前任立法會議員,以及社民成員。

梁頌恆闖立法會非法集結案上訴 法庭擇日頒判詞

被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頌恆,早前被裁定4年前未經准許下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監禁4星期。梁頌恆不服定罪及刑期,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法庭將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代表梁頌恆的大律師郭憬憲指出,梁頌恆在案發時仍是立法會議員,當時一心只想參與會議,但卻被保安人員阻撓。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說,控方只需證明梁頌恆有意圖去破壞社會安寧,以及有意圖令他人害怕,事實上社會安寧有沒有被破壞,以及任何人有沒有害怕並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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