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政府過往推廣基本法有不足 中聯辦不屬《基本法》第22條所規限的機構

有議員於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關注政府未能有效推廣《基本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會視乎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反映有關港區國安法的意見,港區國安法並無減弱特區政府為《基本法》23條立法的責任,特區政府會盡快為《基本法》23條立法做相關工作。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說,政府應推廣《基本法》帶給市民的權利,例如民主發展及保障言論自由,包括可以批評內地執政黨及本港特區政府,她認為,市民未充分了解一國兩制的優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承認,政府過往多年推廣《基本法》時有不足之處,日後會以更創新有效的方式,令市民深刻認識《基本法》。

公民黨議員譚文豪質疑,如果中聯辦直接向本港公務員發出命令,公務員應否跟從。曾國衞回應說,公務員架構有相關規則及處事安排,過往多年出任入境處處長時,亦從沒有中聯辦官員指示他,亦不知道甚麼屬於提示,重申中聯辦不屬《基本法》第22條所規限的機構。

公民黨議員楊岳橋於關注,如果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的法律,與《基本法》牴觸時,特區政府如何處理。曾國衞說,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會先作審視,會符合《基本法》,有關港區國安法,當人大常委諮詢特區政府時,局方作為政策局,會因應情況反映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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