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處已視察助理警務處長陶輝寓所 警方指警員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助理警務處長陶輝在清水灣碧水新村的寓所,屬於「牌照屋」。本台向警方查詢,陶輝有否向牌照持有人繳付租金;如沒有繳付租金,居住該牌照屋是否屬接受他人饋贈或利益;以及陶輝有沒有向警方申報成立私人公司。

警方回覆說,一般而言,警務人員可自由進行任何私人投資,但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規定及指引,包括《公務員事務規例》、警務處處長發出的通令或指示,避免任何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以及讓投資風險超出經濟負擔能力。

警方說,如有個別警務人員涉嫌違法或違紀,警隊會按既定機制公平公正調查及積極跟進,不會偏私,有關人員已向部分傳媒就私人事項作回應,警隊並無補充,不評論個別個案。

陶輝較早時向部分傳媒表示,他居住的清水灣碧水新村一號屋,是他太太的親友給他們一家居住,至於是他在本港成立的公司Voltage Stabilisers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他是股份持有人,目前沒有進行任何貿易。

消息指,西貢地政處人員已視察助理警務處處長陶輝在清水灣碧水新村的寓所,跟進有否違反牌照規定或佔用政府土地。

陶輝的寓所屬「牌照屋,他昨日向部分傳媒解釋,是親友給他們一家居住。鄉議局研究中心主任薛浩然說,如果免費將「牌照屋」給予非直系親屬居住,應要事先經地政總署審批。

警方說,警務人員可自由進行任何私人投資,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
鄉議局研究中心主任薛浩然表示,「牌照屋」不是私有財產,一定不能轉讓或出租圖利,如果牌照持有人免費給非直系親屬居住,要由地政總署審批。他說,若親友只暫住一、兩晚應沒有問題,但據他了解,不能在沒有通知地政總署下長時間居住,他相信署方未沒有足夠人手巡查,但既然已得悉事件,應該跟進。

據了解,牌照屋持有人如果違反牌照條款,可能會持導致牌照被撤銷,但並非違反法例或涉及刑責。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朝早到長洲巡視時,被問到有關陶輝的事件,會否依法處理,他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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