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0歲男子連儂隧道斬斬傷3不同觀點者被判監45個月

(中華時報訊 )去年8月反修例運動期間,香港一名50歲報稱任職導遊的男子,在將軍澳一條被稱為「連儂隧道」的行人隧道內,用刀斬傷3人,包括一名前記者。他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傷人罪,被判監45個月。

法官郭偉健判刑時表示,接納辯方所指如果無反修例事件,被告不會做出攻擊行為,相信被告是受失業,離婚及社會氣氛影響,是無意圖和無預謀下犯案,法官亦相信被告事發時手持兩把刀,一把是用以旁身,另一把是用來剷除牆上的海報。

法官說,被告在返回現場時,並無即時作出攻擊行為,反而與案中其中兩名傷者,討論時事議題和對年青人看法。不過在言談間,情緒變得激動,加上其中一人因擔心受到襲擊,推開被告,令被告火上加油而犯案。

不過,法官同時指出,案中3名傷者傷害嚴重,其中曾任職記者的受害人,肺部萎縮,要切除少量組織,胸和肩部都受傷,如果不是即時送院,可能會有生命危險,事後她亦患上嚴重創傷後壓力症。

法官表示,3名傷者事後都不敢重返事發的行人隧道,生活受影響,因此判刑要有阻嚇性。但考慮到被告有81歲患病的母親,以及11歲兒子要照顧,因此可減刑 1個月。另外,考慮到被告自首,有悔意及無案底,獲扣減刑期,最終判監4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