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8月2日訊)前年7月1日銅鑼灣晚上發生警員遇襲事件,一名36歲資訊科技技術員翌日涉嫌於網上發布煽動言論,他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暫委法官王證瑜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
案情指,被告在網上討論區回覆帖文,提到刀的形狀,並發布他人用刀刺頸和使用刀具的相片;另外他亦曾發文呼籲確診新冠病毒後報警,向警員散播病毒。
36歲男被告,被控於前年7月2日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案情指,前年7月1日晚上,銅鑼灣一名警員遇襲。事件翌日,網上討論區有人發文以如何用刀為題目,被告透過個人帳戶回覆。被告在約一星期後被捕。辯方求情指,案件歷時兩年,被告和家人都承受壓力,被告認罪並知道判監無可避免,另呈上精神醫生報告,指被告患適應障礙及焦慮徵狀,因為社會不穩和新冠疫情,在壓力下一時衝動才作出涉案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