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傳媒大亨黎智英因觸犯國家安全法中的「勾結外國勢力」及「煽動」罪,今天遭香港高等法院重判20年有期徒刑。這場引發國際譴責的高度關注審判,也隨之宣告終結。當法官宣判時,法庭內一度有人大聲呼喊,庭外也有黎智英的支持者表達不滿。台灣陸委會對此再度表示「嚴厲譴責」。維權組織今天譴責香港親民主媒體大亨黎智英遭判20年徒刑,稱此判決「實質上等於死刑」,是嚴重不公;保護記者委員會也說,這項判決是為香港新聞自由釘上最後一根棺材釘。

黎智英等9人及前蘋果日報3家公司先前被判觸犯香港國安法罪名成立,香港高等法院今天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宣判;上午10時,法官宣布判決書並提出判刑理由。
黎智英身穿白色外套抵達法院,雙手合十作祈禱狀,並向支持者微笑揮手。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庭外向媒體說,歡迎法庭的裁決,並指黎智英被重判,反映出他所干犯的罪行相當嚴重,是勾結外國勢力制裁香港的幕後推手。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他指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荼毒市民、煽動仇恨、歪曲事實、蓄意製造社會對立、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部勢力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犧牲人民福祉,賣國禍港,損害國家和香港特區利益,罪證纍纍,罪有應得。
中聯辦表示,判刑充分彰顯司法公正和法治權威,也體現香港特區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和活動的堅定決心和堅強意志,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並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構對反中亂港首惡分子黎智英的罪行,作出公正判刑。
駐港國安公署表示,堅決支持香港司法機關依法對黎智英案作出量刑裁決,對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犯罪行為予以懲治,認為判刑結果彰顯國安法治權威,捍衛香港法治精神。
公署指個別西方國家政客無視本國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嚴刑峻法,無視黎智英案鐵證如山和罪孽深重,打著「人權」「自由」的幌子,公然為黎智英撐腰張目,以制裁相威脅,粗暴干預香港司法。在黎智英被定罪後,仍然叫囂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充分暴露其蠻橫踐踏法治精神、破壞香港司法獨立的虛偽「雙標」,坐實其與黎智英的深度勾連關係。
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就「黎智英案」的判刑發表聲明,表示黎智英和案中各被告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罪行嚴重。法庭的定罪判決和對各被告作出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
在刑期方面,黎智英被判刑20年,為各人之中刑罰最重,其餘各人刑期分別為:前律師助理陳梓華6年3個月、「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7年3個月、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6年9個月、前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10年、前總編輯羅偉光10年、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10年、前社論主筆楊清奇7年3個月、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7年。
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因此提高量刑起點。
但法官表示,考慮到黎智英的求情,法庭接納黎智英高齡、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等因素會令其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為艱難,因此對量刑作出扣減。
蘋果日報3家公司也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法官裁定每家公司罰款港幣300萬4500元。
被控的公司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和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家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前者屬於香港國安法罪行,後者是一般刑事罪行。
黎智英又因為捲入「反送中」運動支持者、「重光團隊」和「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的案件,被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香港法庭去年底已裁定黎智英3項罪名成立。
這起國安案件的其餘8名被告,包括陳梓華等人,同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罪。
上述8人先後於2021年和2022年認罪,當時法官裁定,待黎智英案審訊結束後一併判刑。
據香港國安法,觸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外界關注
黎智英觸犯國安法一案自開審以來一直備受外界關注,今天的宣判引來大批市民進入法院旁聽,當法官宣布黎智英刑期時,旁聽席突然爆出一陣呼喊,法庭立即要求保持肅靜。
法庭退庭後,一些旁聽市民也在庭外高聲喊叫,以表達對判決的不滿,但隨即被在場戒備的警員包圍並驅離。
總部設於美國紐約的非營利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執行長金斯柏格(Jodie Ginsberg)說:「香港的法治已被徹底摧毀。今天這項令人震驚的判決,無疑是為香港新聞自由棺材釘上最後一根釘子。」
她呼籲:「若希望新聞自由在世界任何地方都能受到尊重,國際社會必須加強施壓力道,爭取讓黎智英獲釋。」
黎智英的朋友和支持者說,黎智英健康狀況不佳。
數十名支持者排隊多日,爭取進入法院旁聽。現場部署了大量警力、警犬和警車,包括裝甲車與拆彈車。
一名64歲支持者說:「我認為黎先生是香港的良心。他為香港人發聲、關注中國大陸許多冤案,也為民主發展發聲。所以,我寧願花上幾天在這裡排隊,犧牲一點自己的自由,也不願看到他被關在裡面。」
黎智英的家人、律師、支持者和昔日同僚警告,黎智英患有心悸及高血壓等健康問題,他可能會死於獄中。
黎智英女兒黎采(Claire Lai)與國際律師團隊聲明指出,現年78歲、健康迅速惡化的黎智英「是英國公民,也是一名良心犯。他已被關押逾5年,如今恐將在獄中度過餘生」。嚴苛判決所懲治者無非是黎智英從事符合公眾利益的新聞工作及他和平倡議民主的行動。正如2025年12月那份長達855頁的定罪判決書所述,黎智英之所以被定罪,是因為他身為親民主派報紙「蘋果日報」編輯與發行人的工作,以及他對香港民主與法治的倡議。
他的兒子黎崇恩(Sebastien Lai)形容定罪當天是「任何相信真理、自由與公義之人的黑暗時刻」,而今天量刑結果對公義而言又是黑暗的一天。
保護記者委員會亞太區主任馬麗怡(Beh Lih Yi)表示:「黎智英案的審判從一開始就是一場鬧劇,顯示出對香港法律的徹底藐視,而這些法律本應是為了保障新聞自由而存在。」
無國界記者組織今天發聲明表示,「香港的新聞自由在今天畫下句點。」
無國界記者組織表示,對於黎智英所受的判決深感憤慨,裁決顯示香港新聞自由徹底崩毀跟對獨立新聞的蔑視,而黎智英被捕到定罪,法律程序不過是場騙局,英美等民主國家須停止優先推動對中關係的正常化,而應向中國政府及香港當局施壓,確保黎智英與所有其他記者獲釋出獄。
聲明表示,之前已見過新聞自由捍衛人士劉曉波因國際社會施壓不足而葬身牢中,「我們不能讓黎智英步其後塵,他所受的判決絕不能就此變成死刑。
英國政府批評黎智英遭受「具政治動機的起訴」,並多次呼籲立即釋放他。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2026年1月結束北京訪問回國後證實,他已就此案向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強烈關切。
美國政府已多次呼籲立即且無條件釋放黎智英。美國總統川普證實,他已在與習近平的雙邊會談中提出黎智英案,從競選到入主白宮,對黎智英的支持始終如一。
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去年認定黎智英正遭受非法且任意的拘留,並要求立即釋放。此外,5位聯合國特別報告員也已呼籲,應立即且無條件釋放黎智英。
台灣陸委會:司法淪政治打壓工具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今日上午以新聞稿針對黎智英案表示,再度嚴厲譴責假借國安名義打壓自由人權,應停止政治迫害,立刻釋放黎智英,並籲請國際社會警惕中共加速輸出極權的風險。
陸委會表示,黎智英遭香港國安法重判,不僅是剝奪個人的人身自由,及踐踏言論與新聞自由,更是否定人民向執政者問責的基本權利。本案也再次印證,在所謂的「一國兩制」下,香港基本法向港人承諾的自由權利形同具文,司法淪為政治打壓、清算異己的工具。
陸委會指出,以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罪名對黎智英施加重刑,是將媒體影響力、國際連結等都納入國安處置範圍,意圖形成跨領域、跨疆界的寒蟬效應。這不是香港的特殊事件、單一個案,而是中共加速極權輸出的警訊。
陸委會提醒國人「以香港的慘痛經驗為戒,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由生活;也籲請國際社會對侵蝕自由人權的作為提高警覺,與台灣共同捍衛自由民主防線」。


聚集香港西九龙法院外,等待黎智英案件判决结果。-218x15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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