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長在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啓動禮致辭

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博士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在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啓動禮的開幕致辭:

尊敬的劉春華部長(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法律部部長)、羅淑佩局長(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首先,我謹代表香港律政司,以及兩個合辦機構——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和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歡迎各位出席今日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的啓動禮。

香港是一個充滿活力的城市,在社會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角落,大家都會感受到香港人的朝氣和拼勁,而體育運動更已經成為香港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剛成功舉行的十五運會(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以及正在進行的殘特奧會(全國第十二屆殘疾人運動會暨第九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都充分展現了香港運動員的出色表現和香港全城的投入和支持。香港人熱愛運動,大家每日早晚都會見到不少市民跑步健身,球場和體育館設施總是不敷應用,當然我們亦看到一些新興運動在香港遍地開花,例如近來興起的棍網球和匹克球,而每年的香港馬拉松和七人欖球更早已成為國際體育盛事。所以,體育不僅是個人身心鍛鍊的好方法,更是凝聚社會的黏合劑,促進社會團結,推動社會向前發展。

當然,啟德體育園的啓用,亦為本地體育發展注入強大動力,讓香港體育發展進入新台階。而隨着體育產業蓬勃發展,各持分者之間互動難免會出現體育爭議。因此,設立專門解決體育爭議的機制,是我們推動體育產業升上更高台階的重要體育基礎建設。大家都知道,運動員比賽生涯的黃金時期是有限的,若因為爭議或糾紛而影響了訓練,甚至令他們錯過了重要的體育賽事,這不只是運動員的遺憾,更會是整個社會的重大損失。所以,建立一個高效且具公信力的爭議解決制度,對推動香港體育專業發展的確非常關鍵。

放眼全球,體育爭議解決領域發展可以說是非常蓬勃。總部設於瑞士的國際體育仲裁院是被公認為處理體育爭議的主要國際機構,建立了完善的仲裁及調解制度;馬來西亞的亞洲國際仲裁中心近年亦推出專為體育爭議而設的《亞洲體育仲裁規則》;中國內地依據經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成立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亦為建立完善的體育糾紛解決體系奠定基礎。這些經驗為香港提供了非常寶貴的參考。

當然,香港憑藉「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穩健的法律制度、世界知名的專業機構及人才,以及獨立公正的司法制度,一直是亞太區領先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國際調解院最近亦已經落戶香港,成為全球首個專門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議的政府間法律機構,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和平爭議解決中心的地位。香港優越的地理位置與多元的語言文化環境,亦使其成為連接中外的橋樑,為香港發展成為本地、區域乃至國際體育爭議解決樞紐奠定基礎。

過去兩年,律政司與體育界、法律界緊密合作,推出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作為《施政報告》中的其中一個重點措施。先導計劃提供了一個公平、高效、便捷的制度,透過調解與仲裁處理體育糾紛,促進體育產業能夠在一個公平的市場中自由競爭發展。與此同時,運動員可透過及時、公平的機制解決困難,消除顧慮,從而讓他們更安心和專注訓練和比賽;體育機構和組織則能受惠於具成本效益及中立的解決程序,得以健康持續發展。當然,特區政府亦會為合資格的案件提供資助,讓有需要的人士能透過計劃,尋求公義。

律政司年初成立由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的代表組成的體育爭議解決諮詢委員會,並於六月公開邀請爭議解決機構提交建議書。委員會其後按照機構基礎設施、專業知識、管治質素、利益衝突管理機制、推廣及培訓網絡與經驗,以及合理收費承諾等評審準則,嚴格審核所有建議書,最終分別由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和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獲選為先導計劃的管理機構及科技服務供應商。管理機構將負責管理先導計劃,以及就調解及仲裁提供機構支援;而科技服務供應商則負責提供營辦先導計劃所需的科技基建及支援;推動法律科技及網上爭議解決服務。在隨後的討論環節,我們邀請了不同講者深入探討調解與仲裁在解決體育爭議方面的優勢,並介紹先導計劃的特點。

先導計劃除了服務體育界,更着重培養理解與和平爭議解決的文化。律政司將會繼續與法律界及體育業界攜手,舉辦更多推廣及培訓活動。透過這些舉措,我們期望能夠進一步提升公眾對體育爭議解決的認識,使先導計劃發揮其最大效用。

我鼓勵在座來自不同專業領域的朋友,積極參與各類與體育爭議解決相關的培訓活動,甚或考慮接受培訓成為體育調解員或仲裁員,將自身在體育、法律等領域的知識和經驗,融入體育爭議解決的工作中,為香港的體育發展及爭議解決事業作出貢獻。

各位,讓我們今日一起出發,攜手推動香港成為亞洲以至國際體育爭議解決中心。多謝大家。

轉載自:政府新聞處

留下一個答复

請輸入你的評論!
請在這裡輸入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