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站「7.21」事件,被裁定暴動罪成的被告前議員林卓廷等七人全提上訴

具有「社團背景」的白衣人在2019年7月21日晚於港鐵元朗,襲擊從其他地區返回區內的市民時,時任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及其餘六名乘客聲稱在站內阻止丶還擊,以及保護市民,雙方發生衝突,上月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七人不服裁決,在限期前先後提出上訴。

造成45人傷的元朗站「7.21」事件,事發當晚,有大批手持武器丶具有「社團背景」的白衣人以「保衛家園」為名,在元朗站附近襲擊民眾,其後更在港島區示威完結後,進入港鐵元朗站,與站內的民眾對罵,並向對方拋擲雜物丶揮動武器恐嚇,甚至衝入收費區內襲擊,其間有市民反抗,亦有人逃到上層月台躲避,而警方則在事隔近一小時才到場維持秩序,遭到民眾質問為何姍姍來遲。

而在白衣人於翌日凌晨再次衝入元朗站內襲擊民眾後,大批持械白衣人在附近村落聚集,但有警員表示,不見有人持械,警方亦沒有即時對他們進行拘捕。港人其後示威,指究年中有警丶鄉丶黑合作之嫌,警方予以否認。

七名經審判後被判暴動罪成的「非白衣人」被告中,時任議員林卓廷判囚 37個月,其餘六人獲刑 25至31個月不等,他們分別是政府「1823」客戶服務主管庾家豪(35歲)丶銀行副總裁陳永晞(37歲)丶時任長者中心社工葉鑫升(31歲)丶廚師鄺浩林(26歲)丶電器技工尹仲明(48歲)及航空管制員楊朗(26歲)。

根據早前裁決,以國安法指定法官身份審案的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表示,案發當晚,白衣人在車廂施襲,難免令人把「7.21」事件定性,以為「非白衣人……都是受害者」。但他質疑七名被告的角色,包括質問林卓廷到場是否為了監督警察工作,更不認同林是在勸和,指責白衣人是黑社會是挑釁,令對抗產生「螺旋式惡化」,使暴力無可避免地發生,直指林在閘內的暴動角色明顯不過;對於最後一名丶於昨(27日)天提出上訴的陳永晞,陳官在判辭中形容他是閘內暴動的積極參與者,因為陳拿消防喉射水非為自衛或驅散他人,其實是反擊,使閘外白衣人更有衝入閘內施襲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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