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對以總理內塔尼亞胡及前防長加蘭特發出逮捕令

國際刑事法院(ICC)預審分庭11月21日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Benjamin Netanyahu)和前國防部長加蘭特(Yoav Gallant)、巴勒斯坦伊斯蘭主義組織哈馬斯軍事首領戴夫發出逮捕令,指控他們在加沙戰爭期間犯有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這一戲劇性舉動將進一步在國際上孤立以色列,並加大對內塔尼亞胡政府結束加沙戰爭的壓力。

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左)與前國防部長葛朗特(右)。(路透社)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11月21日訊)這是國際刑事法院首次對美國的主要盟國發出逮捕令,也是首次對民主國家的領導人發出逮捕令。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如果前往成立該國際機構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125個締約國之一,就有可能遭到逮捕,其中包括以色列的許多西方盟國。

美國不在其中,也不承認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然而,這一事態發展給任期最後兩個月的拜登政府帶來了重大挑戰,也將成為當選總統特朗普即將上任的政府的一個關鍵問題。

法官們在裁決中說,駁回了以色列聲稱國際刑事法院對加沙局勢或以色列國民沒有管轄權的上訴。他們還駁回了以色列關於停止訴訟程序的要求。裁決指出,以色列不必承認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該法院就可以簽發逮捕令。

國際刑事法院的最新裁決可能引發美國國會針對該國際法庭的立法。即將上任的美國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圖恩(John Thune)本周早些時候威脅說,如果國際刑事法院繼續執行逮捕令,美國將對其實施制裁。

以色列表示,力求盡量減少平民傷亡,並強調哈馬斯利用加沙平民作為人盾,從包括住宅、醫院、學校和清真寺在內的平民區發起戰鬥。

以色列外交部今年9月稱,已提交了兩份法律簡報,對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提出質疑,聲稱以色列擁有強大而獨立的法律體系,能夠對此類指控進行自我調查。以色列辯稱,國際刑事法院在申請逮捕令前沒有給以方提供自行調查指控的機會。

以色列外交部發言人馬爾默施泰因(Oren Marmorstein)當時在X平台上寫道:“沒有任何一個民主國家像以色列這樣擁有獨立且受尊重的法律體系,卻受到檢察官這種帶有偏見的對待”。他說,以色列仍然“堅定地致力於法治和正義”,並將繼續保護其公民免受好戰分子的侵害。

儘管國際刑事法院發出了逮捕令,但沒有一個嫌疑人可能很快在海牙面對法官。法院本身沒有警察來執行逮捕令,而是依靠其成員國的合作。內塔尼亞胡周四指責國際刑事法院反猶太主義,稱其為“現代的德雷福斯審判”。

內塔尼亞胡在一份聲明中說:“國際刑事法院的反猶決定堪比現代的德雷福斯審判——它將以同樣的方式結束”。以色列總理指的是19世紀的阿爾弗雷德·德雷福斯事件,在該事件中,一名猶太陸軍上尉在法國被錯誤地判定犯有叛國罪。

哈瑪斯軍事首領戴夫。(Reuters TV via 路透社)

國際刑事法院還說,也對哈馬斯軍事首領戴夫發布逮捕令。

以色列表示,以軍空襲行動已經擊斃哈瑪斯軍事首領戴夫(Mohammed Deif)。哈瑪斯未證實,也未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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