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富豪馬斯克日前在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的造勢場合中承諾,即日起至11月5日投票日,天天都將送出100萬美元;對此,賓州州長今天呼籲執法單位著手展開調查。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10月21日訊)馬斯克(Elon Musk)昨天在賓州哈立斯堡(Harrisburg)一場由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America PAC)主辦的活動中,送出1張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200萬元)支票給現場1位名叫德瑞爾(John Dreher)的男性;而今天在賓州匹茲堡(Pittsburgh)的活動,又把第2張100萬美元支票發給了1名女性。
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是一個由馬斯克成立的政治組織,用來力挺川普贏得本屆大選。
本屆總統大選之中,無論是對川普還是他民主黨籍對手賀錦麗(Kamala Harris)來說,賓州這一仗都只能贏不能輸。而馬斯克送錢的舉動,是他以自身非凡財富影響選戰的最新一例。
賓州民主黨籍州長夏皮洛(Josh Shapiro)今天在國家廣播公司(NBC)訪談節目「會晤新聞界」(Meet the Press)表示,馬斯克送錢給賓州登記選民的計畫「令人深感擔憂」,並說「執法部門可以研究一下」。
馬斯克發放100萬美元的對象為簽署他網路請願書的民眾。這份請願書內文寫著,美國憲法「第1修正案和第2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與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透過簽名,我承諾支持第1修正案和第2修正案」。
根據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說法,除了簽署請願書,想獲得這100萬美元支票抽獎機會的民眾,必須是登記選民且是亞利桑那、喬治亞、密西根、內華達、北卡羅來納、賓州和威斯康辛這7個搖擺州的居民。
請願書還向每位簽署的賓州登記選民發放100美元,也向介紹賓州登記選民簽署的人提供100美元。
馬斯克大方撒錢 專家:已遊走在法律邊緣
但馬斯克這麼做是否合法,未來幾天必將成為各界關注焦點。
美國司法部選舉犯罪條例指出,蓄意以報酬誘導或獎勵民眾投票或登記,屬於聯邦等級犯罪行為,且這類報酬不僅指金錢支出,還包括任何有貨幣價值的物件,例如烈酒或抽獎機會等。
部分選舉法專家已對馬斯克這種贈與行為示警。競選財務律師費雪(Brendan Fischer)表示,最新這一招之所以遊走在法律邊緣,是因為民眾若要取得100萬美元支票抽獎機會,先決條件是要登記成為選民。
他在電郵中表示:「如果賓州所有請願書簽署人都具有(抽獎)資格,那麼合法性就不會有太大問題,但以登記做為給付條件則有可能觸法。」
西北大學(Northwestern University)普利茲克法學院(Pritzker School of Law)選舉法教授麥可.康(Michael Kang,音譯)表示,在大選日逼近下舉行抽獎活動,很難證明這項舉動不是為了鼓勵民眾去登記投票。
他說:「雖然不完全是付費叫人投票,但界線已模糊到讓外界擔心它的合法性。」
川普今天在賓州造勢時,針對馬斯克的「散財」舉動回應說,「我沒有在追這件事」。他同時表示,他和馬斯克聊很多,「他是我的朋友」,並稱馬斯克對國家貢獻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