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6月21日南京訊
中央三令五申严查腐败,然而中国医药制造业百强榜首药企扬子江药业,却因行贿屡屡被罚,也屡屡被舆论关注,从而引发社会热议。
前任董事长徐镜人时代,扬子江药业就时常深陷行贿丑闻,数量众多的行贿案件曝光早已是互联网上关于企业抹不掉的灰色“污点”,一直在某种程度上督促着扬子江药业向着更健康的管理模式发展。
2021年7月,随着徐镜人的骤然离世,扬子江药业进入二代传承的“徐浩宇时代”。原本,企业代际交割应当是扬子江药业的一个非常好的改革良机,一方面能够对过去所存在的利益捆绑状况进行一次彻底扫除,另一方面可以在产品转型、经营制造、融资上市等层面创造出更好的机遇。
不过略显遗憾的是,进入“徐浩宇时代”的三年来,扬子江药业似乎仍然未能摆脱行贿乱象的阴影, 企业依旧存在着行贿的顽疾,并多次遭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再现行贿风波
2023年以来,医药领域反腐甚嚣尘上,虽然到了今天已经没有开始时那般轰轰烈烈,可对于医药企业的深度探查、重拳反腐,早已是众望所归的常态。
为此,像扬子江药业这样有“前科”的头部药企,很容易被拿着“放大镜”审视,企业则更需要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尽力扫除过去所留下的负面形象。
需要指出的是,在“徐镜人时代”,医药领域通过行贿以寻求市场准入或业绩突破很常见,常见到人们已经把这类行业陋习当成常态。只是时代在发展,“徐浩宇时代”的扬子江药业,本应应朝着的是健康有序的发展方向。但是,种种现实却在表明,“徐浩宇时代”的扬子江药业依然深陷行贿风波,如此现状让徐浩宇和扬子江药业都在遭受批评。
2024年4月,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安徽山水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而安徽山水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正是扬子江药业旗下控股企业。
据马市监处罚〔2024〕264号文件显示,安徽山水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在2022-2023年期间使用财物贿赂交易相对方工作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而进一步的深挖,安徽山水医药如何行贿的具体细节,也被勾勒了出来。
按照监管局的调查,安徽山水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员工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共向马鞍山市某医院医生唐某某给付现金2万元,欲通过唐某某将当事人的相关药品列入采购目录,提高当事人药品的市场占有率,从而提高其自身绩效、获得奖金。①
还是那熟悉的“配方”,仍是一如既往的涉及医院科室的行贿案。当扬子江药业再次陷入行贿事件,或许企业虽然受到“徐浩宇时代”所做的种种努力,都终将遭受重新审视。
商业行贿并非孤例
进入“徐浩宇时代”的扬子江药业再现行贿“暗涌”也并非个例,这让人们在看待这家头部药企时,再次看到他们似曾相识的“套路”。
2022年底,扬子江药业控股的浙江海潮医药有限公司因为涉嫌商业贿赂,被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同样是涉及扬子江药业控股的安徽山水医药经营有限公司,2023年10月,安徽“六安发布”微信号发布消息,2023年,六安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②
而在六安发布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山水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案排名第一。
2023年9月,六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安徽山水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在办理其他案件中发现,安徽山水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尹某根据药品开单量向霍邱县某医院耳鼻喉科医生给付药品“推广费”,以提高药品的使用量,该行为涉嫌违法。经查,2022年6月至10月期间,当事人工作人员尹某根据药品开单量向霍邱县某医院耳鼻喉科医生给付药品“推广费”,以提高“蓝芩口服液”和“枸地氯雷他定”药品的使用量。2022年5月至9月期间,医生合计开单“蓝芩口服液”1510盒,开单“枸地氯雷他定”247盒,尹某共给付“推广费”合计1.16万元。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采用财物手段贿赂具有处方权的医生,以提高“蓝芩口服液”和“枸地氯雷他定”两种药品使用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六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继续往前的话,扬子江药业所卷入的行贿事件更加触目惊心。
早在前任董事长徐镜人时代,杨子江药业就深陷行贿丑闻,这些目前仍然在网络的官媒报道和裁判文书网上搜到。
仅从裁判文书网披露的2021年前的一些司法判决的认定中,就能管中窥豹。原德阳市人民医院院长赵鲁平案,涉及扬子江药业的行贿额高达200万;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原院长陈锦隆案,涉及扬子江药业的金额约10万元;信阳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原局长张永东案,涉及扬子江药业的金额约18万元;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金龙案,涉及扬子江药业金额约27.7万元;河南省人民医院药学部原主任秦玉花案,涉及扬子江药业的金额约25万元等等,类似例子还有很多。
2019年10月,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判决书,2011年-2018年,被告人王洪志在担任南开医院药物研究室副主任及三潭医院药剂科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业务单位相关人员给予的好处费、回扣等钱款,用于个人消费,并为上述业务单位相关人员谋取利益。
在2015年和2016年,扬子江药业的业务员先后在江苏徐州、吉林磐石两地都因向当地医生行贿,都上了当地法院的判决书。
2017年9月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老年、中毒科主治医师朱某在老年科主任张某的默许下,多次收取包括扬子江药业在内的药品供应商药品回扣。根据判决书披露,扬子江药业集团销售员韩某在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按左克1.5元/支、法克3元/支、韦迪4.5元/支、西锐5元/支的标准给扬州市江都区人民医院老年、中毒科药品回扣,每月约8000多元。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仅在2013年到2019年期间,扬子江药业卷入的行贿案件就达15件,六年时间里行贿金额达百万。③
可惜的是,从目前扬子江药业集团旗下子公司依然出现的商业行贿来看,企业在内部合规管控层面做的还远远不够。想要进入所谓的新时代,好像还是停留在表面上。
屡屡再犯的根源
扬子江药业为何屡屡再犯商业行贿案件?
事实上,家大业大的扬子江药业不是不想改,可能是利益纠葛太深?
业内人士透露,为了药品进医院,现金行贿成了“行业惯例”。“羊毛出在羊身上。”药企行贿后,药物能带来更多销量和提高价格。
不少药企行贿案例表明,行贿的高发区在于中标环节,医生及医院高层。药企通过向拥有处方权的医生行贿,在开处方时多开药就能够提高销量,不少药企甚至以医生业绩进行回扣行贿。
长期以来,医药行业也防范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内控规范性问题“成灾”,扬子江药业自然不能“免俗”。
只是,扬子江药业赖以壮大的销售模式让其无法完全摒弃,从而变相助长了发生行贿案件的可能。
知情人透露,现在一些医药企业销售人员的收入主要以返利方式实现,每个销售终端(医院)都有具体的销售人员承包,这种销售机制促使销售人员自己垫资进行医院开发,从而将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深度捆绑。④
深度利益捆绑的“回扣返利”模式,或许也是扬子江药业常常陷入行贿案件、收到“天价”垄断罚单的根源。
从父亲徐镜人掌舵时代的杨子江药业,再到儿子徐浩宇,旗下企业仍改不了行贿的老毛病,从这个角度来看,扬子江药业在基本的现代化企业管理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人们不禁要问的是,作为中国药业的龙头企业,在开发药品医治别人病的同时,也该治治自己的老毛病了。
注:
① 2024.06.14,新浪财经,《扬子江药业:徐浩宇接任董事长后,企业仍改不了行贿老毛病》
② 2023.10.30,大皖新闻,《六安公布10起典型案例 涉及食品、药品等》
③ 2021.08.12,新浪财经,《扬子江药业不想上市?屡陷行贿风波才是真 改制风波困扰》
④ 2021.04.16,七禾研究,《靠卖中药成中国医药界NO.1,因垄断被重罚7.64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