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6月11日訊)上周宣布辭職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來自英國的岑耀信勳爵(Jonathan Sumption),周一晚上(10 日)以「香港法治面臨嚴重危險」(The rule of law in Hong Kong is in grave danger)為題,在《金融時報》發表評論。岑耀信指,香港曾經充滿活力,而且政治上多元化,但正在慢慢步入成為極權社會;只要是政府強烈關注的領域,其法治都會受到嚴重損害。岑耀信並且說,即使現時仍有不少本地法官仍然受人尊敬,但他們只能在中國創造的「不可能政治環境」當中運作,又形容他們要在現時的環境逆流而上,需要非凡的勇氣(unusual courage)。
稱「47 人案」裁決為司法部門「萎靡不振徵兆」
岑耀信的評論首先談及到上月底裁決的「47 人案」,當中有 14 名不認罪被告,被判「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岑耀信提到,普選是《基本法》訂明的「最終目標」,同時重提判決指案中被告提出和支持的計劃,被視作「非法手段」。岑耀信說,判決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legally indefensible),同時不一定代表著「法治已死」,因為上訴庭可能會糾正裁決;但他認為「真正的問題是,這次裁決是香港司法部門日益萎靡不振的徵兆。」
岑耀信指,現時香港法官面對着受美國制裁的威脅,形容制裁的想法是粗暴、適得其反且不公正,因為大多數法官都是受人尊敬,具備普通法的自由本能(liberal instincts),但他們現時需要在中國創造的「不可能政治環境」當中運作,並指出箇中 3 個問題。
形容《國安法》嚴重限制法官操作
第一個問題是,《港區國安法》以及殖民地時期建立的煽動叛亂相關條文,嚴重限制了法官可以作出甚麼決定的自由。第二個問題是,如果中國方面不喜歡香港法院的判決,可以透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去推翻,他並指北京拒批黎智英聘用 Tim Owen 作為辯護律師已為一例,表明釋法能夠作為北京對付對手的手段。第三個問題,是當局出現偏執(paranoia)的情況。岑耀信指,2019 年的暴力騷亂令人震驚,但香港的普通法完全足以應對;《港區國安法》的出現鎮壓了和平的異見聲音,親民主派的新聞媒體因為警方執法而關閉,主要編輯和管理層遭檢控並正在受審;政黨解散、黨內人士亦被捕。
岑耀信表示,順從的新聞媒體、態度強硬的議員和政府官員、而且官媒的鼓譟已經營造出壓抑的氣氛;只要法庭罕見地作出保釋或無罪釋放的決定,已經表現出一片憤怒,「不斷有聲音要求司法要『愛國』,本地的法官如要逆流而上需要非凡勇氣。與海外法官不同,他們無處可去。」
留任有助維持法治想法「不再現實」
岑耀信又說,雖然法律容許法官作為自由的捍衛者,但在日益昏暗的政治氣氛恐嚇和說服下,很多法官都已經忘記了上述角色;他形容,《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保障言論和集會自由只是口頭說辭:輕微的異議會被視為「革命」,出版被視為「不忠」的童書、為六四死難者組織默哀行動的人都會被判罰。最後他表示,他當初繼續擔任,是相信他和其他海外法官的存在有助於維持法治,「我擔心這變得不再現實。其他人不那麼悲觀,我希望他們被證明是正確的。
上周,岑耀信及郝廉思兩名非常任法官宣布辭職。郝廉思當時已表明,辭職是因為涉及香港政治狀況,但表示繼續對香港終院及法官獨立性有最充分信心。
港府四千字回應岑耀信文章 稱毫無根據極不同意 李家超:香港法治固若金湯
岑耀信的評論發表後約 4 小時,特區政府在周二(11 日)凌晨發表長達 4,200 字的聲明回應,指「極不同意」岑耀信發表的個人意見,強調特區法院在審理國家安全案件或任何性質的案件時,絕對沒有受到中央或特區政府的任何政治壓力,「香港法治亦無任何倒退」,不論任何人士無論出於甚麼理由或動機而提出相反結論,「都是完全錯誤和毫無根據,我們必須正義凜然地予以反駁。」
聲明最後引述李家超指,香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時,「我們要求的是得到客觀和公平的對待和尊重。在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不應亦絕不能是二等的,必須受到尊重」,香港特區會繼續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我們深信國際社會有識之士會給予香港特區客觀公正的評價。
加籍非常任法官麥嘉琳不續任 國安法後第九人離職
司法機構證實,來自加拿大的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麥嘉琳(Beverley McLachlin)於 7 月底任期屆滿後,將不會續任。麥嘉琳成為《港區國安法》在 2020 年 6 月底頒布實施後,第 9 個離職的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特區政府指,對麥嘉琳在任內對香港司法制度的貢獻和對香港法治的客觀評價,表示謝意。
據報引述麥嘉琳發出的聲明指,由於自己已年屆 80 歲,在上月 24 日已通知特首李家超及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下月底任期屆滿後退任,退休後會繼續從事部份專業工作,並花時間陪伴家人。她指,榮幸有機會服務香港,對法官、法院獨立性、司法獨立等有信心。
據司法機構簡介,麥嘉琳 1943 年在加拿大出生,取得哲學學士、哲學碩士和法學學士學位,1989 年宣誓就任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由 2000 年到 2017 年間擔任加拿大首席大法官,並於 2018 年成為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加媒去年促麥嘉琳辭職
去年 12 月,加拿大媒體《環球郵報》發表社論文章,關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案件,指香港司法制度已敗壞,要求來自加拿大的麥嘉琳為香港司法獨立站出來,辭去終院非常任法官一職。
社評指,麥嘉琳作為國際知名的法學家,繼續出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將營造香港法律體系沒有變壞的假象,「這種虛構的故事是北京的政治宣傳材料,也是用來對付黎智英等勇敢異議份子的武器。」
不過麥嘉琳當時指不會辭職,稱仍相信香港司法制度獨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法院在幫助維護香港人權利方面,做得非常出色。」
自《港區國安法》 2020 年實施後,已經前後有 8 名海外法官因不同原因辭任或不續任,部分人更表明是因為國安法或政治原因而辭職。上周,終審法院兩名來自英國的非常任法官郝廉思勳爵(Lawrence Collins)和岑耀信勳爵(Jonathan Sumption)請辭。郝廉思在回覆英國法律博客時指,辭職是因為涉及香港政治狀況,但表示繼續對香港終院及法官獨立性有充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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