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12月10日訊)”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1948年的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世界人權宣言》如是說。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到來前夕,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onio Guterres)發表致辭,敦促會員國、民間社會、私營部門和其他方面將人權置於改變當前破壞性趨勢的努力的中心。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蒂爾克(Volker Türk)也在日內瓦呼籲強化已經建立的人權機制,保衛共同的人權價值與人性。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 《世界人權宣言》。1950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第424(五)號決議,倡議所有國家和感興趣的機構將每年的12月10日定為人權日,人權日自此正式開始。
據聯合國新聞報導,古特雷斯在今年的人權日致辭中表示,世界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相互交織的人權挑戰:饑餓和貧困正在加劇,公民空間正在縮小;在全世界幾乎每個區域,媒體自由和記者安全狀況都在惡化;對機構的信任正在消失,尤其是在年輕人當中。
古特雷斯指出,新冠疫情導致暴力侵害婦女和女童行為增多,種族主義、不容忍言行和歧視現象肆虐;地球面臨的三大危機,即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喪失和污染正在產生新的人權挑戰。他稱,同時,“我們才剛剛開始了解一些新技術對人權構成的威脅”。
古特雷斯強調,“在這個艱難的時刻,我們需要再次對公民權利、文化權利、經濟權利、政治權利和社會權利等所有人權作出承諾。”
古特雷斯呼籲,要將人權置於應對我們所面臨挑戰的解決辦法的中心,並重續以人權為基礎的社會契約,因為“人權是團結的力量,也是戰鬥的口號;人權反映了我們共同擁有的最基本品質——我們的共同人性”。
古特雷斯表示:“在這個人權日,我們重申所有權利的普世性和不可分割性,因為我們要為所有人的人權站出來。”
此外,古特雷斯周五在“緬懷滅絕種族罪受害者、受害者尊嚴和防止此種罪行國際日”之際發表致辭呼籲,所有聯合國會員國應採取具體步驟,保護少數群體等面臨滅絕種族風險的社區,並處理歧視和迫害問題。
古特雷斯稱,“我們必須做出更多努力,以促進強有力的政治領導,採取堅決行動遏制這些危險趨勢。我們必須做出更多努力,以履行承諾,使人類免遭滅絕種族之禍。”
古特雷斯回憶起在今年11月參觀柬埔寨金邊吐斯廉屠殺博物館並會見倖存者時的情形。他稱,“倖存者的講述令人動容,有力地使人們記起滅絕種族和暴行罪給個人帶來的苦難、傷痛和恐怖。”
古特雷斯敦促所有利益攸關方利用一切可用的手段防止和消除這一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