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通过宣誓修例纳入区议员 学者指议会人大化无法反映民意

香港立法会星期三通过纳入区议员宣誓的公职人员修订条例草案,将于下星期五刊宪生效,4名去年被取消立法会议员参选资格的民主派区议员,在条例生效之后,即时丧失资格(DQ),其余400多名区议员当局将会尽快公布宣誓详情,如果不符合宣誓相关因素亦会被即时DQ,如果议员在职期间涉嫌违反誓言,律政司可以提出法律程序即时暂停议员职务。

修订条例通过之前,引发民主派区议员辞职潮。有学者分析,修例之后议员发言将会畏首畏尾,与人大橡皮图章化如出一辙。

因应今年2月港澳办主任夏宝龙“爱国者治港”,提出五类“反中乱港”非爱国人士,强调有逼切性要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阻止反中乱港者入局。港府2月底随即公布《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修例包括纳入区议员需要宣誓,如违反誓言将会被取消资格(DQ),以及5年内不得参选,亦会列出多项“正/负面清单”作为DQ准则。

港府修改公职人员宣誓条例纳入区议员

条例列出的“正面清单”包括:拥护中国《宪法》及《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拥护中国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及中国国家安全;认同香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份等。

“负面清单”包括:作出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例如拒绝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对香港管治权及行使主权;宣传或支持港独主张,即主张、推动或实施香港“独立建国” 、“自决主权或治权”、“全民投票”、“全民制宪”;寻求外国政府或组织干预香港事务;不可以反对北京中央政权按《港区国安法》履行职能等。

如果立法会议员或者区议员在职期间涉嫌违反誓言,以及条例列明的正负面清单,律政司可以提出法律程序即时暂停议员职务,直至法庭有最终决定。

香港立法会星期三(5月12日)下午,恢复二读辩论涉及纳入区议员宣誓的《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在建制派议员主导下的立法会,议员发言辩论不到5小时,就以40票赞成、1票反对,三读通过修订条例草案。

郑松泰批修例违反无罪假定原则

唯一投下反对票的政党“热血公民”立法会议员郑松泰发言表示,今次修例令被律政司提出诉讼的立法会议员和区议员,需要即时停职,他认为做法完全违反普通法下的“无罪假定”原则。

郑松泰说:“这次的修订,当律政司提出诉讼的时间,就即刻判了议员有罪,虽然在法例上是容许有一个上诉的机制,但是当我们被冻结议席的时间,我们基本上是没有任何的办法。你要是自己用你的诉讼费,去同法庭、去到终审庭申请一个撤销相关这个规定的理据,这个是没可能的。”

郑松泰表示,今次修订是行政与立法机关不相称,他认为条例赋予行政机关及律政司,针对立法会及区议员有非常严厉、杀一儆百的权力,任何空间都不会遗漏,但是公职人员宣誓的责任和后果就极不相称,他举例民政事务局前政治助理黎颖瑜,去年10月底在香港宣誓效忠特区政府后一个月后,随即宣布举家移民新加坡。

质疑修例针对立法机关极不公平

郑松泰表示,更离谱的是黎颖瑜近日返回香港,获批准担任公营广播机构香港电台的节目主持人,他认为港府的做法极不合理,质疑一个政治问责官员为何可以“弹出弹入”来宣誓,但是议员只需要律政司就宣誓问题提出诉讼,就要被即时停职,他认为条例非常不公平。

郑松泰说:“一个政治问责官员可以‘跳出跳入’的主席,‘弹出弹入’来宣誓,议员只需要律政司说你的言行。譬如可能我去按摩,OK,说我的言行是不符合宣誓,不真诚、不效忠,就按键了、停下来了,政府内部这一个例子你怎样说都说不通,为什么这么不相称呢﹖如果你对于立法机关、如果你认为你是用一个‘宁枉勿纵’的立法的态度,去对待立法机关的话,为什么行政机关有一个这样的例子会出现﹖”

当局指条例下周五正式实施4区议员被DQ

条例获建制派议员一致支持通过后,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曾国卫星期三(5月12日)在立法会发言表示,将于下星期五(5月21日)刊宪生效,4名去年被取消立法会议员参选资格的民主派区议员,包括袁嘉蔚、岑敖晖、郑达鸿、梁晃维,在条例生效之后即时丧失资格(DQ),至于其余400多名区议员当局将会尽快公布宣誓详情,初步计划由民政事务局长徐英伟取得特首授权之后作为监誓人。

曾国卫强调,监誓人绝对有权有责,考虑各宣誓相关因素后,裁定有关宣誓是否有效,如果监誓人裁定宣誓无效,有关人士将会即时丧失区议员资格。

民主派区议员爆辞职潮

民主派在2019年区议会选举取得史无前例的大胜,赢得超过八成的389 个议席,取得18个区议会当中17区的主导权,政府修例要求区议员宣誓拥护《基本法》以及效忠特区政府,被指控不真诚宣誓的区议员将会即时被DQ。即使愿意宣誓并且获得确认,律政司亦可以随时提出诉讼,指控区议员违反誓言,将有关区议员立即停职,经法庭裁决后可能被DQ。

在条例通过之前,引发民主派区议员辞职潮,据香港多家传媒报道,约有30名民主派区议员已经辞职,或者表明不会宣誓。

民主党建议党内区议员宣誓

身兼南区区议会主席的民主党主席罗健熙星期三晚发声明,回应立法会通过修订条例表示,他自己早在区议会选举时,已经签署参选声明并获政府确认参选资格,在区议员任期中间加入新条款演绎该段声明内容并即时生效,他认为令人费解。

罗健熙表示,该条例亦有很多地方无法厘清,对立法会通过语焉不详的法例他感到失望。他又表示,该党早前已建议党内区议员宣誓,但会容许区议员个别考虑,相信大部份区议员会跟随,亦会尊重不同人的决定。

民主党区议员指宣誓为履行对选民承诺

民主党深水埗区议员袁海文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他会宣誓,主要考虑并非认同今次条例,而是希望履行对选民的承诺,完成4年的任期。

袁海文说:“我会宣誓,主要考虑就不是我认同今次的法例修改。因为坦白说,参选的时候是已经《基本法》拥护那边、其实那边已经是做过一次的了。我觉得这次是很不必要,以及有很多不合理的限制,即是我想那个宣誓,包括是有些停职那些安排,我是很不同意的,但是我主要考虑就是我想做足(完成)那个(区议员)任期。因为这个是我当时参选的承诺,我都会想尽可能我完成整个任期,是履行我的承诺,服务投票给我的选民。”

袁海文坦言,担心宣誓留任之后在区议会发言的言论自由会受到大限制,形容有如一把刀架在头上,去留都很艰难。

袁海文说:“绝对担心、绝对会(受到言论自由限制),好像有把刀架在头(上)。但是我想现在无论去同留都很艰难,我主要考虑就是尽量想发声,亦都我知当日选我的市民是有期望的,我尽可能可以做到,可以承受到的风险或者后果我都尽量做的。”

学者批修例令议会人大橡皮图章化

香港伍伦贡学院社会科学院讲师黄志伟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修例之后立法会议员的发言将会变得畏首畏尾,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变成“名存实亡”,他认为香港的议会与中国内地人大橡皮图章化如出一辙,管治质素亦会趋向劣质化。

黄志伟说:“变成整个议会根本明明可以合法做的事,都变得畏首畏尾,这一种同(中国)国内那种人大橡皮图章化是如出一辙,以及最终是会失去了整个制度进行自我纠正的、特别是透过内部自己的一些不同职能的部门的监察,即是特别是立法可以监督行政那个部份都失灵,最终那个制度的自我纠正能力都丧失,就会很容易沦为一个极差的统治。”

对长治久安及恢复社会稳定没帮助

黄志伟表示,2019年区议会选举民意“海啸式”地投票支持民主派候选人当选区议员,他认为这个清晰的民意表达,被当局以国安法及修例扭曲,以后民主派区议员履行职务时受到诸多限制,不能够反映真正的民意,行政机关只是考虑北京的政治安全,不考虑香港人真正的民意,对长治久安没有帮助,对往后恢复社会稳定及民心团结,他认为留有很大的缺憾。

黄志伟说:“你见到整个行政机关都是要以架空这些民选的(区)议员,来到作为眼前的政治安排及操作,在这里其实就摆明就是完全不会考虑民意,完全就要考虑所谓北京的政治安全,但是实际上如果你要真的长治久安的时候,你不可能是完全将这些民意代表‘扫地出门’,所以你唯有施加种种限制,但这些限制其实最终的结果,是令到代表着人民的代表,是没办法履行职务的时候,公众看在眼里,就算不上街(示威),都会默默地知道,那个所谓行政上的打压。”

民主派区议员拒自我设限拒绝宣誓

独立民主派葵青区议员黄润达星期三在社交网站帖文表示,他将拒绝有关宣誓,并于当日早上已经向葵青区议会主席提出请辞,最后任期为5月31日。

黄润达向支持者表达衷心的道歉,他表示近来香港政治环境急速恶化,去年人大决定强加国安法于香港,其后又修改香港政治制度,削减立法会民选议席、增加资格审查门槛等,完全无视港人言论自由、参与政治的权利和对民主的诉求。现时政府更是全方位打压异己,不断收窄议会议政空间,作为议政者,根本不知政府所谓的“红线”。由过往港独到反修例、参与初选都会为煽动颠覆政权,不断收紧,不知何时不够“爱国、爱党”也变成“罪行”。

黄润达表示,对于议政空间不断收窄,他亦不想自己在宣誓后自我限制、审查,所以决定不会宣誓。

黄润达又表示,这次决定还包括他个人及家庭承担政治风险的考虑,他对于决定留下的民主派区议员们,心底也是满满的敬意,认为他们的坚持与勇气是值得欣赏和支持。

建制派议员批律政司权力过大仍支持修例

建制派议员谢伟俊星期三在立法会发言表示,他虽然不赞成部份修例内容,但他形容“政治是妥协”,因此原则上支持修例。

谢伟俊表示,港府今次修例后,立法会议员过去的特权和保护无疑减少了,他认为日后议员即使只是在会议厅内“动口”(发言),亦可能被律政司“以言入罪”。他质疑,港府声称律政司获扩权后不会乱来,但他怀疑律政司是否做得到。

谢伟俊表示,立法会议员现时即使面对贪污、杀人、放火等严重指控,只要未被定罪,都不会即时被停职,但经过今次修例后,议员只要被律政司提出诉讼,就会即时被停职,他认为港府现时为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其实系做多咗好多嘢,对立法会加咗好多枷锁”(需要多做额外的事情,对立法会来说增加了障碍)。

(来源:美国之音 汤惠芸)

留下一個答复

請輸入你的評論!
請在這裡輸入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