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警方將就黎智英的社交網站Twitter帳戶搜證,包括檢視逾千段訊息和留言,以及相關的視像訪問。被告不准保釋,繼續還押看管。
73歲的黎智英被控於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黎智英則由資深大律師鄧樂勤代表。
黎智英早前因涉及欺詐罪被控,不准保釋,還押荔枝角收押所,他今早腰纏鐵鍊、雙手鎖上手扣,由兩名懲教署人員押送上車前往法院。